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中共最高法院全面實行立案登記制,承諾「有案必立、有訴必理」,聽到訴江時,我有一個顧慮就是邪黨說話從來不算數,我開始對怕心、顧慮心、私心發正念清除,再回想十六年來我們經歷過這麼嚴酷的迫害,當然要控告江澤民,不然天理如何昭彰?如果沒有這場邪惡的迫害,我家兩位親人都會沐浴在大法中,也不會過早離世,而被迫害的幾進幾出使他們戰戰兢兢離世,我家被迫害成這樣,我最應該告他。作為一個公民起訴江澤民是我的最基本權利。七月我向最高檢察院郵寄刑事控告狀,控告江澤民犯下故意傷害罪、濫用職權罪、反人類罪等十幾種罪行。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日下午正上班,國保大隊兩人到我辦公室說跟他們走一趟核實一下情況,我心裏緊張,明白邪黨說了又不算數了,我只有求師父給我加持堅定強大的正念,師父說:「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1]這時我已經鎮定,問需要多長時間,國保大隊人說就一會,我就給主任說明情況請了假。
上車後,我說你們要把我拉到哪去,我可一分錢沒拿,他們說公安局,我們送你回來,我說男子漢大丈夫一言九鼎,他們又說到派出所那邊近你自己回去。到派出所,他們要把我帶到柵欄門裏,我心裏說,師父我不進那裏,他們就把我帶到二樓,拿出我的訴江快遞,兇巴巴的問名字、住址。當時我被唬住了,說你拿的訴江狀上面都寫著呢,他說,這是程序,你必須說。這時我才反應過來,我說我又不是犯人,是你說核實一下情況,你要搞清楚是上面讓你核實我訴江情況是否屬實。
我就講我學大法受益,我家被迫害的這樣淒慘,訴江是我的基本權利,難道這麼一個中華大國出台法規「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當兒戲麼。他拍案說,你太囂張了!我說,我只是給你們講了你今天要核實的內容,是你們在跑題,當然,我不怨你們,這是你們長期黨文化的習慣做法。他們又問了許多,我說我給你們說個有用的你會終生受益,你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你及你們全家都會受益。他們說,你除了會說這個,還會說甚麼。我再給你們說我師父講的,他們說,你說,我說這是我們師父最近出的一首詩,「跳腳狂 喉舌謊言嚎如狼 人惡似鬼助瘋浪 不見善念喪天良 秋風起紅變黃 張狂不見日慌慌 現世報應無漏網 人做惡都得償 不信你再狂」[2]。我說我們師父出的這首詩不僅對薄熙來、周永康、徐才厚、蘇榮講的,也是對這世上所有的人講的。他們這時都溜出去了。
一會他們進來拿著一張紙說,你簽個字走吧,我說,我不會給你們簽任何字的,出門下樓就走。我仰望天空衷心的感謝師父,真是一場正邪大戰。試想,沒有師父對弟子的慈悲苦度和呵護,弟子哪能走到今天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點,我正在上班,國保大隊來了三人到我辦公室說,跟他們走一趟問個話,我說有話就在這問,他們說去問個話就回來。這回我上了當,一去他們就把我鎖到鐵籠裏,二話沒說就走了。一會進來一個同修,到十二點多送進來好幾個同修,就開始給我們驗血,我遵從師尊的教誨 「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3],我就心裏對師父說,不能讓這些人對大法、對弟子犯罪,否則他們罪孽深重,求師父給弟子千金重、萬金重身體,他們扛不動弟子,果然四、五個男人扛不動我,還累的氣喘吁吁,頭頭在走廊裏看一堆人,問幹甚麼,他們說×××不驗血、扛不動,頭頭說不驗算了。
又把我們從派出所拉走,我們問往哪拉我們,他們回答: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我們說,你們說了不算,只有我們師父說了算,結果強行拉我們到醫院要體檢。同修們大聲呼喊:「警察迫害好人!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正乾坤!邪惡全滅!」三個男人抬不動我,一會醫院門口湧來一堆人,頭頭一看這麼多人,害怕地說算了,不體檢了,強行把我們拉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八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也三言兩語〉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 四》〈你再狂〉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