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電擊、棒打、踩踢 |
中國最高法院二零一五年五月宣布「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後,陳青枝控告元凶江澤民。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江澤民瘋狂發起對數以千萬計堅持信仰「真、善、忍」的中國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迫害,致使億萬修心向善的民眾及其家人被捲入長達十七年的浩劫之中,眾多法輪功學員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並造成現在社會道德急速下滑,社會秩序混亂,經濟下滑,尤其是司法系統的混亂黑暗。
目前,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將迫害元凶江澤民告到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下面是陳青枝在控告狀中陳述的部份事實:
我叫陳青枝,女,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九日出生。一九八八年六月畢業於華中師範大學地理系 ,就職於湖北省應城市雙環學校(前身是湖北省雙環化工集團公司子弟學校),中學高級教師。我一九九六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身心健康,精神很好,沒有上醫院吃過藥、打過針,為國家和家庭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最主要的是,我知道了做人的道理,與人為善,寬宏大度,踏踏實實做人,認認真真工作,受到同事和領導的好評。
一九九九年七月以來,江澤民出於一己私利,在全國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之後,我遭受了來自「610」、公安人員、家庭、工作單位的多重迫害。我被綁架十二次,其中八次被迫害致奄奄一息時才被釋放;被非法拘留十次;被非法勞教一次(還有兩次送勞教未成);被非法送湖北省洗腦班迫害一次;被非法抄家至少四次;由於開除公職、交押金和罰款、剋扣工資獎金、該加的級不加等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兩萬多元;被非法開除公職。在被綁架和非法關押期間遭受電擊、淋開水、打耳光、「背寶劍」等酷刑折磨;在家庭,遭到受謊言欺騙的丈夫的毒打、搧耳光、拳打腳踢、掐脖子、掄起椅子劈打等暴行;在工作單位,由於「610」的指使,我遭到貶職(由高中貶到小學)、不准參加教師進城教高中的考試、不准上課、取消先進資格、暗地監視、不准講法輪功真相等迫害。
1、第一次被綁架: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拘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新集派出所姓劉的副所長和陳靖非法抄了我的家,並綁架我到新集派出所。陳靖以開除工作、關監獄等威逼我寫保證書和悔過書。第二天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和陳靖,將我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看守所勒索了二百元錢。雙環學校校長周市力受何忠平指使,非法剋扣我當月工資四百多元(只發給我一百多元的生活費),全公司普加的二級半的工資也藉口我煉法輪功而不給我加。
此後每到所謂的「敏感日」,何忠平就威逼我到派出所按他的要求寫認識和保證,並以拘留、開除工作、勞教、判刑相威脅。
2、第二次被綁架:「七二零」敏感日遭非法拘留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七二零」敏感日快到了),新集派出所警察何忠平、黃國英(女)闖入我的辦公室,拉開我的抽屜翻抄,見抽屜裏有一篇大法經文,就將我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看守所勒索了三百多元「生活費」。當月工資被剋扣四百多元,只給一百五十元的生活費。
3、第三次被綁架:因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和勞教,歷時近九個月
(1)從天安門到密雲看守所:遭暴力毆打和刑訊逼供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我到天安門廣場準備向世人澄清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天安門廣場幾個年輕力壯的便衣警察抓到一個小房裏揪頭髮、拳打腳踢,頭髮被揪掉許多。隨後我被先後劫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和北京密雲看守所。在被劫持到天安門廣場派出所的車上,我喊「法輪大法好」,一名男警察穿著皮鞋飛起一腳踢在我的胸口上,我當場疼的差點暈死過去。
拳打腳踢 |
當天傍晚,一百多名從廣場劫持來的不報姓名和住址的法輪功學員被用三輛大客車拖到密雲看守所。在看守所的院子裏,幾十個武警穿著制服、端著槍把所有劫持來的法輪功學員團團圍住,幾十個公安人員威逼法輪功學員一排排蹲在地上,強行把號碼布用針縫在法輪功學員身上。不服從的法輪功學員被當場拉到屋子裏用高壓電棍電擊,發出撕心裂肺的慘叫聲。隨後,所有法輪功學員被強迫照相後,再由密雲刑警大隊警察分別劫持到各處去用刑訊逼供的手段逼問姓名和住址。我被幾個警察劫持到密雲刑警大隊樓上的一個屋子裏。幾個警察輪番對我刑訊逼供,先逼我脫掉棉衣和鞋襪赤腳站在倒了冰水的地板上,然後用拳打腳踢、鞋底打臉、警棍抽打臀部和大腿、電棍威脅、誘騙等手段折磨我四個多小時,逼我說出姓名和住址。
(2)應城第一看守所:遭淋開水、戴手銬和刑訊逼供
十二月三十一日,我被新集派出所警察黃國英和雙環公司教育中心書記劉丹陽從北京密雲看守所劫持到應城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看守所當晚不給棉被,我在號子裏被凍了一夜。在看守所,吃的是霉米飯和水煮的爛菜。看守所不准法輪功學員煉功。一天夜晚,我和幾個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的鋪板上坐著煉功時,看守所陳姓警察從樓上瞭望台往我們的頭部淋開水,被子被淋濕了不能蓋,然後在寒夜裏開電扇吹了我們一個晚上。所長湯竹青第二天給我們戴手銬三天三夜。
中共酷刑示意圖:熱水燙 |
國保大隊聶麼山、李桂華(女)、周濤等經常到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用誘騙和刑訊逼供的方式提審。一次,李桂華和周濤對我非法逼供提審。李桂華一邊對我拳打腳踢,一邊說「誰打你了?誰打你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不經任何審判程序,警察聶麼山、何忠平編造假材料夥同孝感市勞教委非法判我一年勞教。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應城市國保大隊警察周濤、李桂華、看守所姓高的警察將我綁架到沙洋勞教所九大隊迫害七個月。同時,雙環公司夥同雙環學校非法單方面開除了我的公職。
(3)沙洋勞教所:被剝奪一切人身自由,遭「背寶劍」、暴力毆打和灌食、長時間高壓電擊、洗腦等迫害
在勞教所,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一切做人的權利,沒有半點自由的空間、自由的時間、自由的言論和思想,受到的是連死刑犯都不如的非人虐待,讓人每時每刻都處在緊張和恐怖之中。在那裏沒有法律、做人的尊嚴、公平和正義,只有謊言和暴力,用人間地獄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我和其他大多數法輪功學員一樣在勞教所受到的迫害主要有:包夾二十四小時的包夾監控剝奪一切人身自由、長時間罰站、拳腳和警棍毒打身體要害部位、暴力灌食、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熬鷹」(長時間不讓睡覺)、烈日下罰站曝曬、長時間蹲軍姿和站軍姿、超強度超時間的奴役勞動(挖溝、挑土石、摘花生、剝花生、穿燈絲等)、上洗腦課、恐嚇、偽善欺騙、辱罵、「背寶劍」(用手銬把雙手一上一下銬在背後)、不准煉功和學法、強迫寫保證書和悔過書、強迫背「五十五條」、法輪功學員間不准說話打招呼……目的是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和詆毀法輪功。 沙洋勞教所九大隊迫害法輪功的主要人員有:姓趙的女書記(四五十歲)、大隊長龔珊秀和歐陽代霞及郭某某、九大隊二分隊隊長孫紅(三四十歲)、張姓武警打手(男,二三十歲)、方姓主任(男,四五十歲)和張姓教導員(男,四五十歲)、科長龔健(男,三四十歲,毒打和設計誘騙法輪功學員轉化)、姓劉的醫生(女胖子,四十歲左右,指使包夾和警察毒打法輪功學員身體要害部位)。
酷刑演示:背銬(背寶劍) |
在二零零一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勞教所瘋狂的用暴力(主要是電擊)、上洗腦課和背「五十五條」逼迫法輪功學員轉化。法輪功學員只要不順從警察的要求,就被警察拉出去電擊。龔珊秀曾在食堂開飯前對所有勞教人員說「打死人算甚麼,一兩天就收拾乾淨!」,「我們最近購回了一批新武器(電棍)很厲害,五個指頭長出六個來要剁掉,尾巴伸出來的要剁掉!」方姓主任曾在大會上叫囂「必須在二零零一年全部轉化,不轉化就送去勞改!」一男警察說「不轉化就送到大西北(關法輪功學員的集中營、活摘器官的人體器官庫)去!」在這個充滿恐怖、暴力與謊言的人間地獄裏,十堰女法輪功學員曾憲娥(音)被折磨致死,至少兩名女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瘋,許多人出現了嘔吐、頭暈、乏力、瘦弱、皮膚變黑等現象,以前煉功好了的病又返出來了。
下面僅舉兩個我在勞教被迫害的例子。
二零零一年七月的一天下午,九大隊二分隊的法輪功學員被帶到食堂,被逼著在一個誣蔑法輪功的展板前上洗腦課。一個站在最前面的高個法輪功學員一把將展板上的圖片撕下來,其他法輪功學員也去撕圖片。警察惱羞成怒,命令所有撕圖片的人站出來。當時有十幾人站出來,我也站了出來。警察把我們這十幾個人先後分別被拉到不同的屋子裏去用電棍刑訊逼供。其他人則被逼在院子裏走隊列和看謊言電視。被打得學員發出的慘叫聲在院子裏的人都能聽見。我是當晚八、九點被拉到門房裏去迫害的。幾個警察命我跪下我不跪,警察就從我後腿彎處把我一腳踢倒在地,然後給我 「背寶劍」。警察先用高壓電棍電我的兩個大腿。電棍擊打在身上,就像是無數根鋼針在身上扎。我大腿上被電起一片片紅點(隨後又起了很多大、小泡子)。他們邊電擊我邊逼我承認撕圖片是錯誤的。我不認錯,警察就將電棍充滿電後,又用電棍在我全身到處電擊。見我還是不認錯,就改用兩根高壓電棍電擊,腿被他們踩著,我身體還是被電的一蹦一蹦的。電耗完充電後再接著電。就這樣,從晚上八九點到第二天早上五點左右,我被警察用高壓電棍折磨了八九個小時。胳膊被扭傷不能上舉,身上被電起許多紅點和泡子。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
二零零零年七、八月,勞教所突然對所有法輪功學員頻繁「體檢」(量血壓和心跳等)。八月底的一天,我和另外兩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用車拉到潛江油田醫院抽血化驗、量血壓和心跳等。醫生問了我煉功以前有沒有甚麼病,家人有沒有甚麼病。醫院檢查發現我心跳過緩,警察就把我弄到勞教所七里湖醫院住院二十天左右,期間幾次把我拉去照心電圖,見我心跳過緩一直不見好轉,人瘦得皮包骨頭,怕我死在醫院,就在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以「保外就醫」的形式將我釋放。現在想來,所謂的「體檢」實際是為活體摘取人體器官做準備的。
4、第四次被綁架:因法會交流被綁架到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警察何忠平將我從雙環學校綁架到雙環賓館。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聶麼山、周濤、楊應威等人在雙環賓館私設刑堂,對所有參加過法會交流的法輪功學員刑訊逼供。周濤、楊應威等人用手銬將我的雙手銬在窗戶上,用鐵衣架抽打我,逼我說出開法會的具體情況。何忠平從我身上搶走鑰匙到我家去準備非法抄家,企圖尋找迫害「證據」,因家人阻攔未成。何忠平不死心,當天又逼迫雙環學校校長周市立和副校長張慶權配合他抄了我辦公室抽屜,搶走五十元錢、單放機、手抄經文一本等私人物品。周市立和張慶權當晚被何忠平指使在賓館花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哄騙我說出開法會的情況,被我拒絕。當晚十點多鐘,聶麼山、周濤將我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我絕食反迫害十天,生命垂危時才被釋放。
5、第五次被綁架: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遭精神迫害六天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二日,周市立騙我到雙環學校去「解決」工作問題。我一到四樓的校長辦公室,周市立就立即給何忠平打電話。肖海波和黃國英被何忠平派到學校來把我穩住,他們讓周市立、張慶權與我談話拖時間,他們則各自拿把椅子坐在辦公室門口,不准我離開校長辦公室。何忠平又叫兩名男警察開著警車來到雙環學校。肖海波、黃國英連同兩名男警察兩人抬腿、兩人抬胳膊,將我從四樓的校長辦公室抬到警車上,將我綁架到新集派出所。我質問肖海波為何做這種缺德事,肖海波說「誰給我飯吃我就給誰賣命!」
雙環公司書記萬年春、教育中心書記劉丹陽、雙環學校校長周市立夥同新集派出所指導員何忠平進行密謀後,由何忠平、黃國英和陳睿力(雙環學校體育教師)帶上六千元錢將我綁架到湖北省湯遜湖洗腦班。陳睿力和洗腦班裏的一人與我住在一個房間包夾我,每天負責監視、監管我,向洗腦班報告我的一言一行,不准我煉功和出門,上廁所也跟著我。我在那裏絕食六天後,生命垂危才被釋放回家。回家後,何忠平和張慶權幾次到我住處去騷擾、威脅,不准我走漏在洗腦班被迫害的消息。
6、第六次被綁架:因在生活區發法輪功資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二年六月二十九日,我在生活區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新集派出所警察肖海波和黃國英綁架到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天,我絕食抗議迫害到奄奄一息時才被釋放。我的年終獎金七百二十元錢也被校長周市立非法剋扣了。
7、第七次被綁架:因貼法輪功資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八日,我因貼法輪功資料被東馬坊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東馬坊派出所。何忠平在派出所搶走我身上的鑰匙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一本大法書和幾個沙發坐墊。國保大隊何建設將我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我在看守所絕食抗議迫害。看守所副所長喻志坤抓住我的頭髮用力往上拽,把我的頭髮揪掉一把,並恐嚇我不吃就灌食。至第四天,我生命危急時才被釋放回家。
8、第八次被綁架:因發法輪功資料被非法拘留四天
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八日,我發法輪功資料時,被長江埠派出所警察綁架。所長王江濤、警察李京波、應城市「610」頭目馮迎春將我綁架到應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天。我絕食抗議迫害時,副所長喻志坤用手打我耳光,臉被打腫,嘴打得流血,門牙打得鬆動。我生命垂危時才被釋放。
9、第九次被綁架:在應城市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八日,我在應城市體育館講真相,被城中派出所警察綁架到城中派出所。警察楊熾等人將我劫持到應城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期間,城中派出所警察到雙環學校和東馬坊派出所搜集迫害「證據」。張慶權把我給學生的幾張護身符當作「罪證」交給了警察,配合城中派出所企圖對我非法勞教。
我從拘留所回到雙環學校後,張慶權以「經常拘留影響工作」為由,扣除我當月獎金一百八十元。我的工作任務也由上課貶為考勤和清潔工。
10、第十次被綁架:在學校被綁架到勞教所,一路遭暴打、堵嘴、戴手銬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九日,我正在雙環學校門房上班。東馬坊派出所副所長許自斌、城中派出所警察楊熾等四人到雙環學校,要將我綁架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校長張慶權當時要我配合警察到勞教所去。我不配合警察的要求,被警察在校門口當眾毒打並拖進警車。我一路上喊「法輪大法好」,警察楊熾等人在車上打我的臉,用透明膠和髒抹布封我的嘴不讓我喊話,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背後,而且在我喊話時,他們故意將手銬緊了又緊,我疼的直冒汗,頭低著,鼻涕和口水直往下流,一動也不能動。後因體檢不合格我又他們被送回學校。回來的時候我又喊,楊熾他們又對我拳打腳踢、打耳光、用透明膠和髒抹布封嘴,直到雙環學校才拿掉我嘴上的東西。我的臉被打腫,渾身是傷,頭髮蓬亂。
11、第十一次被綁架:因講法輪功真相被非法拘留十四天,被劫持到勞教所,一路上遭暴打、堵嘴,戴手銬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八月六日,我在東馬坊講法輪功真相,被東馬坊派出所警察綁架到派出所,所長張三平等幾個警察將我綁架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我不配合照相,被看守所副所長喻志坤拳打腳踢、抓扯頭髮、腳穿皮鞋踢我的胸口。關押至第十四天時,東馬坊派出所警察又將我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勞教所。一路上,我喊「法輪大法好」時,警察對我拳打腳踢,用毛巾和透明膠封我的嘴,將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背後。因體檢不合格,我當天被送回。
12、第十二次被綁架:因參加集體學法遭非法拘留二十二天,遭拳打腳踢、堵嘴等迫害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晚九點多鐘,我和五名法輪功學員在一法輪功學員家學法。應城市公安局吳小垱、國保大隊何建設、應城市國保大隊長楊群樂、原新集派出所所長劉強、東馬坊派出所警察數人偷偷讓開鎖匠打開學員家的防盜門,衝進屋內,大喝「不准動!」然後在屋內翻箱倒櫃的抄了近一小時。警察搶走學員家的電腦、八百元錢等錢物。我們一起的六名女法輪功學員當晚被劫持到應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酷刑演示:毒打 |
六天後,我們六人又被轉至第一看守所繼續關押迫害。我在第一看守所喊「法輪大法好」時,所長田江濤指使犯人對我拳打腳踢、用毛巾堵嘴。我們絕食抗議迫害,要求無罪釋放時,田江濤還調來武警和醫生威脅我們進食。十月九日我和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釋放回家。
13、北京奧運前遭非法抄家和騷擾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日晚七點左右,應城市公安局政委吳小垱帶領應城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郎君派出所、東馬坊派出所、雙環公司等多家單位的警察,合謀對東馬坊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和綁架。警察何忠平領一幫警察到我家非法抄家,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撬開我家大門,搶劫走電腦、書籍等私人物品。何忠平抄完後,又打電話把雙環學校副校長高希齋叫到我家來,要他在抄家清單上簽字。何忠平當晚九點多鐘,又命高希齋帶他到我辦公室去翻抄我的抽屜,搶走我的日記本等私人物品。
二零零八年七月下旬,雙環學校校長周市立以「要向教育局和何忠平彙報」為由,要我用他給的手機每天給他打電話。我不配合,周市立就經常到我位於應城的租房(孩子準備高考租的房子)捶門、吼叫,進行騷擾,他威脅說:「不配合就將你交派出所處理。」
14、來自家庭、雙環學校和教育局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夜晚,我丈夫迫於應城市「610」、國保大隊及他工作單位的壓力(要他負責轉化和監控我),在家裏逼我交出大法書並放棄修煉,我不從。當我坐在沙發上時,他掄起靠背椅子砸向我的頭部,我立即將雙腳舉過頭頂護頭,他掄起的椅子就砸在我雙腳腳底,一連砸了至少三下。他打累了就倒在床上呼呼大睡。我的兩腳被砸成嚴重骨折、骨裂,我忍著劇痛在沙發上坐了一夜,腳傷兩個多月才恢復。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九夜晚,丈夫迫於壓力又逼我交出大法書並放棄修煉,我不從。他喝完酒,將十歲的女兒騙出家門後反鎖大門,將身上的皮帶解下,用皮帶金屬頭一端狠命抽打我,皮帶的金屬頭被打掉,我的大腿肌肉被打成茄紫色,又腫又硬。打完後,他還邊掐我的脖子邊說:「快把書交出來,否則我就要對你實行無產階級專政,把你掐死了從樓上扔下去,對外說你是跳樓自殺,就是電視上1400例之外的又一例法輪功犧牲品。」
我一看他是想置我於死地,為了得到外界的援助,就對丈夫說到外面去找書。丈夫半信半疑的緊跟著我來到新集派出所,我向值班的何忠平報案,訴說自己被打的經過,何忠平非但不制止我丈夫的暴行,反而將傷痕累累的我非法關押在新集派出所一天一夜,讓我丈夫回家睡覺。第二天,應城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聶麼山、新集派出警察何忠平、雙環學校校長周市立在新集派出所一起逼我寫「不到北京上訪」的保證,對我丈夫的暴力犯罪行為隻字未提。何忠平還勒索了我五千元押金(沒有收條,至今未還),他說只要到北京去就不還錢給我,不到北京去就歸還給我。
我丈夫在應城市「610」、東馬坊「610」(頭目余炳中)、國保大隊、東馬坊派出所、新集派出所、應城市農業局(丈夫單位)、雙環學校等人的縱容下,肆無忌憚的虐待我。二零零零年十月,我正在學校辦公室備課,丈夫突然闖進辦公室,追著打我十幾個耳光,我的臉被打的又青又腫,眼睛充血。
雙環學校周市立還從經濟上迫害我。從二零零零年開始一年多的時間,周市立非法將我的工資卡改成我丈夫的名字,讓我丈夫掌管工資卡,不給錢我用。離婚時,丈夫騙我說卡上的錢都被他用於請客送禮了。我的勞動收入就這樣被剝奪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勞教所讓我丈夫去接我回家,丈夫不去。我妹妹只得把我接回家。我回家後發現丈夫在我家與一個女人非法同居。丈夫看我有病又沒工作,怕我拖累他,對我又打又罵,把我往外趕,逼我離婚,一分錢也不給我用,當問到家裏近五萬元存款及我工資卡上錢的去向時,他說都用了、請客送禮了。二零零二年底我無奈同意離婚,孩子歸我撫養。
二零零一年十月,我從勞教所回家後,被雙環學校貶為臨時工使用。學校暗地派老師和學生監視我的一言一行。
二零零五年,雙環學校由雙環公司劃到應城市管轄。應城市教育局和雙環學校見我確實工作認真負責,再加上雙環學校又緊缺地理教師,所以一方面表面上恢復我的公職,一方面又與雙環公司暗地達成協議:一旦我有法輪功方面的公開言行就將我開除公職並退回到雙環公司。
二零零五年七月,雙環學校副張慶權以我煉法輪功為由取消我被同事評選上的「先進個人」榮譽。
二零零七年八月,應城市教育局把所有鄉鎮高中收編到應城城區,原鄉鎮高中教師通過考試進城教高中。教育局局長龍暉受應城市政法委和「610」的指使,別有用心的用政治和歷史試題考地理教師,以達到阻止我教高中、從工作和名譽上迫害我的目的。應城市教育局二零零八年八月第二次考錄時,龍暉明目張膽的以法輪功是「×教組織」為由,不准我參加考試。
自二零零七年九月至今(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多次到教育局找局長和相關人員講真相和要求恢復我教高中的權利。局長龍暉說我上課講法輪功(真相),政法委和「610」給他施壓,他不得已才這樣做的。教育局分管人事的副局長王先超說「你去告我們呀」,教育局人事股長左想海說「只要你不煉法輪功,你可以想到哪裏就到哪裏去教書」。二零一一年八月以後,新任局長徐應斌對我不理不睬,還叫人把我從局長辦公室往外拉。
二零零八年八月底開始,新任雙環學校校長張慶權,非法剝奪我上講台的權利,讓我當清潔工和在門房打考勤兩年。他曾在學校大會上撒謊說:「如果讓陳青枝上課,教育局就不會給雙環學校人力、物力、財力上的支援。」以此掩蓋他濫用職權、浪費人才的罪行。
我的工作變動是: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二零零七年七月,我在雙環學校教高中(兼帶初中的課)地理近十九年,地理骨幹教師。二零零七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高中撤銷後,我在雙環學校教初中地理一年。此後,雙環學校初中撤銷,只有小學。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我被張慶權貶為清潔工和打考勤的勤雜工兩年。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今,我由原來的高中地理骨幹教師被貶為雙環學校小學科學教師。
我所遭受的迫害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江澤民操縱國家機器,利用公檢法司迫害只為做好人的法輪功修煉群體,無視國法,肆意踐踏人民的基本權利,對一群修煉「真、善、忍」的善良民眾進行慘無人道的鎮壓,江澤民觸犯了中國法律和國際法。因此,我提請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依法提起公訴,將江澤民繩之以法,以彰顯法律的尊嚴,讓中國的法律走上正軌,讓中國老百姓過上安穩、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