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在教育部門單位上班,弟媳求我找個好醫生給她治一治,我就把她帶到我們醫院比較出名的醫生那去看(當時這位醫生的女兒是我的學生),檢查診斷後,醫生把我叫到一邊告訴我,不用開藥,吃藥也沒用,她得的淋巴癌,要不先到廣元市大醫院做個B超確診一下,再到成都做手術,因為當地醫療條件太差。
不多久,弟媳備好了錢,坐車到廣元做B超檢查,結果與我單位醫生確診無誤。當時弟媳和家人無法接受這種現實,簡直像天塌了一樣,兩個孩子又小,需要照顧,家庭經濟困難,無能力去成都做手術,只有一天天挨著。
一九九六年五月的一天,弟弟又來電話了,說弟媳的腿腳腫的越來越厲害了,不但不能幹活,走路都困難了,晚上腿疼得不能入睡,叫我在成都聯繫一家醫院,弟媳到了非做手術不可的地步了。當時我還沒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我想,癌症病哪有醫好的?了了願吧!我想我家附近有個成都市第五人民醫院,住在這個醫院,我還可以助一臂之力,幫助解決生活問題,我可以在家把飯菜做好送到醫院,還可以幫他們付一部份醫療費,於是我答應了。
我正準備聯繫醫院的時候,就在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五日,我有幸得到了法輪大法,一翻開《轉法輪》第二頁,師父說:「我這裏不講治病,我們也不治病。但是真正修煉的人,你帶著有病的身體,你是修煉不了的。我要給你淨化身體。淨化身體只侷限在真正來學功的人,真正來學法的人。我們強調一點:你放不下那個心,你放不下那個病,我們甚麼都做不了,對你無能為力。為甚麼呢?因為這個宇宙中有這樣一個理,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講,都是有因緣關係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這樣存在的。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遭罪就是在還業債,所以,誰也不能夠隨便改動它,改動了就等於欠債可以不還;也不能夠隨便任意去做,否則,就等於在做壞事。」[1]
明白了,這部大法一定救得了我弟媳,只要她真正修煉,師父要給她淨化身體,我想淨化身體不就是師父給她祛病嗎?病是做了壞事產生的業力造成的,叫弟媳一定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師父一定會救她。
一九九六年七月初,利用暑假期間,背著早已準備好的大法書回老家洪法,叫我的兄弟姊妹、姪兒、姪女、親朋好友都來學習法輪功,當時就有十幾人走入了大法修煉。我首先告訴弟媳,你有救了,不用打針吃藥、做手術,學法煉功就行了。她樂意的接受了,就跟我一起學法煉功,教會了五套功法後,我回本單位,當時家裏沒有電話、手機,經常用書信與他們聯繫,鼓勵弟媳一定要聽師父的話,要堅持不懈的學法煉功修心性,師父隨時都在我們身邊看護著、保護著我們。
弟媳修煉不長時間,腳腿不痛了,身體健康了,甚麼活都能幹了。現在她周圍有二十多人學法煉功,經常到處發資料、講真相救人。弟媳多次因告訴百姓大法真相被綁架,被劫持進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她都正念闖了出來,還多次遭到非法抄家、罰款,但是她從沒對大法產生過懷疑,學法煉功從沒懈怠過、停止過。
弟弟還是不放心,經常叫她到成都大醫院檢查,確診是不是完全好了,弟媳不去,說我自己知道,我二十年沒吃過一顆藥,你又不是不知道,弟弟雖然不修煉,但《轉法輪》他是看過的,法理也明白一些,但癌症不吃藥、不打針、不住醫院、不做手術就好了,他表示懷疑,一定要陪弟媳去成都大醫院檢查診斷後他才放心。弟媳只能隨從他到成都腫瘤醫院檢查,弟媳抱著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的心,說到哪檢查我都沒病,淋巴癌,師父給我治好了。結果到成都腫瘤醫院檢查,甚麼病也沒有,一切正常,弟弟還是不放心,又到華西醫院檢查,結果一樣的,一切正常,錢花了不少,弟弟放心了,不再懷疑了,相信大法好,大法無所不能。
這就是弟媳修大法後出現的奇蹟、福報,大法神跡在人間的展現。我弟媳的一對兒女也很相信大法,尤其是兒子為大法做了很多好事情,如上網做三退,幫助同修寫訴江控告,整理、打印然後上明慧網,她們家也開了一朵小花。弟媳身邊同修的訴江控告信都通過快遞發往高檢、高法,而且都收到了回執,她和同修配合的很好。
真是師父說的一人得法,全家受益,幸福美滿,兒孫滿堂,淋巴癌早已離她而去,現在走路生風,三件事做的很好。謝謝師父的慈悲苦度,救了弟媳和全家。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