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法輪大法在保定古城迅速傳播,無論是在公園、廣場、學校、還是在路邊的空地,到處都能看到法輪功學員們煉功的身影。那時的蔡志剛,剛剛四十一歲,已是河北省政府駐保定行政事務管理處副科長,他有幸得到《轉法輪》寶書。讀完後,被書中「真、善、忍」的法理深深吸引,從此走入了修煉。他嚴格要求自己,處處替別人著想,工作勤勤懇懇,受到領導和同事們的一致好評。一九九八年被評為省政府年度先進工作者,一九九九年年初參加了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表彰大會。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羅幹的連襟何祚庥挑起了天津警察抓捕、毆打法輪功學員事件,蔡志剛和其他法輪功學員們一起去了北京信訪局反映情況,在問題得到圓滿解決後回到保定,卻沒能進家,被警察非法關押在保定民族飯店一整天,沒有飯也沒有水喝。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下令開始對法輪功全面迫害。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保定行政事務管理處處長秦習文、副處長賈書傑、保衛科長谷世民、辦公室主任張福德來到蔡志剛家,說是因為蔡志剛曾在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去北京上訪,要他現在必須去單位。他被強行帶到單位後,就被非法關押在了單位辦公樓的210房間,不許他下樓,更不讓他回家。每天逼迫他寫所謂的「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他就把法輪功教人向善、自己修煉後全家人的受益情況、以及修煉法輪功能使人身心健康、能使社會道德回升等事實真相寫了出來,交給了他們。他們看後說不行,必須要和報紙、電視的口徑一致,像報紙電視上說的那樣寫,寫的達不到要求就不能回家。就這樣,每過幾天就來人和蔡志剛談一次,並一次次的恐嚇威脅:不要和上面對著幹,那樣沒有好結果,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家庭和孩子著想呀等等。直到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才允許他回家。
蔡志剛時常想,大法這麼好,卻被誹謗誣陷,自己修煉法輪功也沒有錯。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他再次去了北京。因信訪局已無法接近,就來到了天安門廣場,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並高喊「法輪大法好!」一個便衣跑過來,搶走橫幅,踢他的腿、腰、小腹、又踹他的頭、揪住他的頭髮往地上磕、他臉和鼻子都被打腫了,又把他胳膊擰到背後,推到一輛車上,送到天安門派出所,關進一個鐵籠子裏,鐵籠子裏面已經關了好多法輪功學員。
天黑後,蔡志剛和一些法輪功學員被送到了門頭溝分局。到那下車後,警察一邊打一邊把他們往一個大房子裏拖,給他們照相,不配合警察就打,直到打得無力反抗照了相為止。照完相後,蔡志剛被送到了一個派出所。因已是深夜,他也沒看清是哪個派出所。這時,來了幾個警察問他:幹甚麼了?是哪兒的?蔡志剛告訴他們: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來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他們不讓蔡志剛睡覺,還把他的棉衣和棉鞋都脫了,當時天很冷,他們輪番的逼問他是哪裏人。一個警察還說,你要再不說就把你送到一個地方去,讓你從此消失、蒸發。這幾個警察對他不停的威脅,最後蔡志剛被送進了北京門頭溝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兩天。
在看守所的第二天早晨,蔡志剛所在監室的牢頭(刑事犯)被警察叫出去,回來後牢頭就說:「真帶勁原來打人還不敢放開打,現在警察讓打,還讓使勁整,真痛快。」講完後就開始對蔡志剛毆打:搧他耳光、踹他的頭、踢他的腿,直到牢頭打累了,才住手,牢頭打人時沒有任何警察過來制止。
到晚上,蔡志剛被保定駐京辦人員接到了保定駐京辦事處。在駐京辦又被610人員銬在暖氣管上兩天兩夜。一個610人員從他錢包拿走了三百元錢,這期間沒有給任何食物和水。在駐京辦的第二天晚上被單位派人接回單位,把他非法關押在他原來的辦公室,不准他回家。二十多天後,他開始絕食抗議單位的非法行為,四天後,才讓他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保衛科長谷世民叫他去一下,他到那進屋一看,有三個警察,其中一男一女是北市區分局政保科的不知姓名,另一個是五四路派出所副所長石宏偉。他們要求蔡志剛寫悔過書,保證不再去北京,他們說修煉法輪功是違法的,不要再煉了。蔡志剛告訴他們:法輪功教人做好人,真善忍沒有錯自己不會放棄;信仰自由是憲法規定的,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石宏偉他們又說:「去北京天安門是擾亂社會治安,國家不准煉法輪功,你去天安門喊法輪大法好就是違法」。蔡志剛又跟他們說:「沒有法律規定北京天安門不准人去,也沒有哪條法律規定不准煉,更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在天安門說甚麼話犯法。」他們看蔡志剛不配合,經請示北市區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長呂冠江後,就把他強行帶到了五四路派出所。繼續讓他寫悔過書,保證不再去北京,他依然拒絕。他們就跟蔡志剛講:如果堅持不寫就要刑事拘留他,並讓他簽字,他也沒簽。最後蔡志剛被非法關進了保定市看守所。
蔡志剛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單位、610、北市區分局對他多次威脅恐嚇,以「收回住房,不讓孩子上學等」逼迫他放棄修煉。二零零一年四月底,他被非法勞教一年,監外執行。
他雖然走出了看守所,可是,單位對他的迫害仍在繼續。保定行政事務管理處副處長賈書傑代表處長秦習文很快通知他,說因他煉法輪功並去北京上訪,決定從二零零零年他去北京上訪時起開除他。蔡志剛是單位正式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這需要一整套正式的合法程序。保定行政事務管理處甚麼手續也沒辦,一句話就解除了勞動合同。直到蔡志剛去世也沒給他一個正式合法手續。這顯然是違反國家《勞動法》的。
蔡志剛多次找有關部門要求恢復他的工作均無果。從那時起,蔡志剛多次找單位或寫信,要求恢復他的工作。也去機關事務管理局申訴過,還給河北省政府辦公廳、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相關部門寫過申訴信,但都沒有得到正式回覆,工作問題也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因為蔡志剛妻子早已下崗,孩子正上學,蔡志剛又被非法開除公職,整個家庭一下子失去了生活來源。為了生活,蔡志剛和妻子開了一個小賣部維持生計。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五四路派出所一個姓劉的警察,開車來到小賣部找蔡志剛,說有事讓他去趟派出所,可卻把他拉到了保定市七一路小學,那是保定市北市區洗腦班所在地。又被強迫寫悔過書,又關了他十幾天,敲詐他一千元後,才放他出來。
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間,610、派出所等部門頻繁上門騷擾。一開始是每週來一次,後來是每月來一次,逼著蔡志剛寫保證、簽字等,他都拒絕了他們。派出所、居委會還派人長期監視、跟蹤他,並不斷地來小賣部騷擾,生意簡直無法經營,二零零三年被迫關掉了小賣部,這僅有的一點經濟來源又斷了。
為了躲避監視跟蹤,蔡志剛帶著妻子孩子被迫搬到了母親家──保定監獄宿舍去住。沒想到,監獄居委會和監獄派出所同樣多次找上門來,特別是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多次上門騷擾,並派專人監視跟蹤他們,甚至晚上還有人來窗下偷聽他們說話。由於不斷到家騷擾,嚇的孩子晚上經常不敢在床上睡覺,鑽到衣櫥裏坐著睡。他的女兒當時正上中學,巨大的思想壓力,使孩子從一個文靜愛笑、成績優異、誰見都喜歡的女孩,一下變成了一個沉默寡言、神情憂鬱、有時又情緒煩躁、愛發脾氣的孩子,學習成績明顯下降。
自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蔡志剛被單位非法開除,妻子又下崗、孩子上學、又借住在父母家,因為中共謊言的宣傳和對法輪功的誹謗污衊,再加上中共極其殘酷的暴力打壓手段,原來關係很好的一些親友在恐懼中聽信了中共媒體的宣傳,斷絕了和他們的往來,遠離他們,甚至指責他們。長期的惡劣環境,使蔡志剛及家人身心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他的心裏承受著極其沉重的負擔,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七年八月十日含冤離世。
蔡志剛本在政府的下屬部門工作,修煉法輪功後,從不沾國家和個人的便宜,在單位是大家公認的好人,就是在一九九九年迫害前,他還作為一九九八年度的先進工作者,參加了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的表彰大會。可是,只因為他堅持自己崇高的信仰,就被開除公職、勞教、被關洗腦班、被監視跟蹤等。這僅僅是所有法輪功學員所受到迫害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