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從信師信法上向內找,一直以來我以為自己是信師信法的。為了堅守對法輪大法的正信:我上過北京為大法鳴冤;遭受過冤獄等迫害;丈夫見我不放棄,承受不了迫害差一點與我離婚。我的全部生活基本上就是三件事:學法、煉功、修心;發正念;講真相。為甚麼會出現那些不正確的狀態?通過向內找後,我發現這個「以為自己是信師信法的」,是自以為是、我行我素、放大了自我、最後想證實的是自我……
師父說:「你想想,甚麼叫真正的信哪?你只是嘴裏說的信,實際心裏並不信。為甚麼呢?因為真正信時,你的言行必須是一致的。」[1]我才發現這個「覺的很無奈」就是沒有真正的信師信法。因為我的思想與行為不一致,我的思想要學法得法,但卻沒有一顆非常虔誠、尊敬、感恩的心對待師父、對大法。行為不在法上,所以時間長了學法犯睏,發正念倒掌,不能得法,不能同化大法。
我再從舊宇宙為私的特性上向內找,發現我的根本執著沒有放下,為我為私的心很嚴重,做事說話不顧別人的感受,想到的就是我自己,我要這樣我要那樣,以自我為大。我所追求的一切是為了建立自己的威德,都是為了我個人的圓滿。抱著一顆私心怎麼去同化法?
「弟子:為甚麼有人總是悟偏或是悟到極端? 師:其實很簡單,不是甚麼其它問題,就是一個思想基礎放在哪兒。就是你想悟的時候,你的思想基點在哪裏,你站在哪個基點上。」[2]師父說:「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3]。我明白了要放下為我為私的心,要把基點放在為他上,為救眾生上,無私無我,先他後我,這樣才能修好自己。
我試著這樣做:用心去講真相,不追求數量,不生歡喜心、顯示心;如果同修之間出現矛盾,我就記住師父的法:「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4]。有時同修誤解我,其實是來提高我的,我心裏就想:這不是她本人,她已經修的很好了,是她的觀念在戧我,不生怨恨心;在家裏鬧矛盾就記住師父的法「修煉人 自找過」[4],不生瞧不起人的心;丈夫罵我,說一些難聽過份的話,我不放在心上,我覺的他挺不容易的,擔驚受嚇,不離不棄,我應該感謝他,過後他又對我說點道歉的話。
和一個同修出去講真相,我和對方講到要退的時候,她有時就插話:「你是黨員、還是團員、少先隊員?」然後就給對方退了。她的理由是:我們是一個整體,誰退都一樣。時間長了我就煩她,跟她搶退,我先給對方退了再講真相,不給她機會。通過向內找,我找到了得失心、怨恨心、爭鬥性、妒嫉心,當我轉變觀念以後,我看她很順眼,不再煩她,認同她的理由,看到好退就讓給她,並關注她周圍的情況,要她注意安全,正念加持,默默的圓容。她現在也講的很好,還帶了幾個同修講真相。
有一次和一個同修一起講真相,她連續兩天出現了「怕」狀態,我沒能加持她的正念,而是吼她:「你怕甚麼,一有風吹草動你就嚇的要死?!」這同修心性很高,不生氣,馬上說不怕不怕,講完後她真的不怕了。事後我知道自己有瞧不起人的心,怕同修的念不正影響了救人,還有爭鬥心、顯示心,也暴露出我的不善,用很惡的口氣對待同修。僅從人理上認識:她比我大,我應該尊重她。我向師父認錯,第二天我給同修認錯,同修說我是為了她好,根本就沒放在心上。多麼好的同修啊!
有一次,在一個車站,我們退了十幾人,只有一個人沒退。有一個二十多歲的女孩子集中精力在玩手機,然後又蹲在地上低著頭不知在想甚麼,不好和她搭話。我心裏說有緣你就站起來,連講了幾遍之後,她真的站起來了。我笑著和她說話,她很高興就同意退了,過程很順利。
我這樣做了一段時間,形成了一個良性循環:學法、發正念也有所改善,心態變的平和了,對人也寬容了,心裏也願意為別人付出了,很少出現我要這樣那樣了。
在修煉的路上,由於悟性差,師父為我操盡了心。修煉二十年沒見過師父,但我感覺師父就在我身邊保護著我,點悟著我。感謝師父給了我這一切,能成為師父的弟子,走在助師正法、救度眾生這條神路上讓我感到無比的榮耀。
聽師父的話、向內找,一切都順。能成為一名大法徒,太幸運了,太幸福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歐洲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長春輔導員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4]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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