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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修路八年 忠厚長者又被關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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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位於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稻池村鐵路南的近三百米城郊居民路,由於一位七旬老人的長期義務維護,原本還算平整,經近五個月的風雨侵蝕、車輛的碾壓,已經有些坑坑窪窪、塵土飛揚了。

這位好心的修路老人──葫蘆島市龍港區北港鎮稻池村法輪功學員高文志,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上,在家中遭到派出所警察抓捕,並冠以「涉嫌誣告陷害罪」非法關押在看守所至今。


採訪視頻(素材)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至七月二十四日,葫蘆島市龍港區白靜、高文志等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非法抓捕,有四人回家(其中三人被非法判緩刑),另外九人被構陷的案卷已經交到龍港區法院,據悉只因這些人向最高檢遞交了控告江澤民的起訴書。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有向國家機關控告國家機關或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的權利,這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顛倒了是非善惡,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也敗壞了社會道德,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貪污腐敗,就可以看出來。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不讓做好人、做好人遭受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發起了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大潮,目前已有數萬法輪功修煉者和家人把控告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郵寄給中國最高檢察院,要求最高檢察院向最高法院對江澤民提出公訴,把這個首惡繩之以法。法輪功學員訴江,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

高文志今年七十一歲,原是遼寧省葫蘆島鋅廠黨校優秀教師,曾患有乙肝、鼻炎、中耳炎、腰痛等疾病,一九九五年有幸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半年後,這些疾病不治而癒。

因堅持修煉真、善、忍,在中共對法輪功自一九九九年發起並持續至今的迫害中,高文志老人一九九九年九月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零二年在勞教所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才釋放回家。

後來高文志搬到了城郊菜農區,住在朋友等待動遷廢棄的廠房內。有一條三十多戶的園田地共用這條路,道路年久失修,坑坑窪窪,雨天路面布滿泥漿,雪天路滑人車難行。看到這情況,高文志沒有用村民湊一分錢,自己用僅有的生活費買瀝青、煤灰渣子等,用人力三輪車拉回,義務修好了這條路。村民見高文志時,不說別的,只喊:「法輪大法好」!都用「法輪大法好」!跟高文志打招呼。

還有一條靠近鐵路邊的近三百米的路,原來的瀝青路面破損嚴重,他買了二手電動三輪車,四處打聽哪裏修路開始鋪瀝青了,就去撿些被丟掉的瀝青料和裁減掉的料,有時鋪路工人也給他一些剩的料,揀回來先積累起來,然後在高溫天把它用在油路上修補,白髮老漢上衣像浸水一樣粘在身上,高溫的炙烤後衣服透著道道汗漬。這種感人的善舉,高文志的車停在哪,車上總有路邊村民送給他的蔬菜、水果等。為不影響通行,有時只能深夜施工。

他的事,一位交通局長看到了,送他禮物,並要電視台採訪報導他。高文志說:「謝謝局長,我不要禮物也不上電視,你也不可能做到。因為我是煉法輪功的大法弟子。你敢在節目中說這是大法弟子在修路嗎?」局長很驚訝,然後說:「我們不提法輪功不行嗎?」老人說:「那不行!我不想要常人的名譽,再說如果我就是個常人,我也不會做這件事情。」 他告訴這位局長:「我現在已經七十歲了。我曾得過兩種癌症,大夫宣布我沒救了,活不了一年了。於是我修煉了法輪功。學煉法輪功只兩個星期,我就全好了。我現在比年輕時還能幹。是大法師父讓我做好人,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才這麼做的。」他向局長反映一下群眾的意見:這村上柏油路都破損到這樣了政府也不管,人們都說,這錢都讓當官的給貪污了。不久,修路隊的工人來了,把村裏的柏油路連續壓上了兩次厚厚的瀝青料。

高文志只要發現村裏村外的路上,出現坑窪淤水的地方都會填平修整好,保證行人方便,村裏人都誇他是好人。高文志的三輪車的後檔板寫上:高瞻義務修路電話號,車的左側是「絕症逢生不忘恩,恭行真、善、忍,無私無我愛眾民,慈悲築平安」,右側是:「『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得救大天機,不看從前善與惡,誠念即見喜。」

整整八年,老人共修補了四條路,累計三千多米,投入三萬多元。

村裏人人都知道他是煉法輪功的,駐地派出所的片警也知道了,就通知房東攆他走。村幹部得知消息後就把他的事介紹給片警。片警就不再攆了。還向他道歉說:「你在這裏給這一方帶來了福份,我攆你村民是要抗議的,你就好好在這住吧,你可不能走。」

這樣的好人,只因二零一五年向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遞交了訴江的控告狀,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晚上,遭到葫蘆島市龍港區龍港邊防派出所所長於智盛等人強行闖入家中綁架,以「涉嫌誣告陷害罪」將高文志刑事拘留,並將屬於他的私人物品大法師父法像、書籍、筆記本電腦、修路的三輪車等物品被非法扣押,現被羈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

知道高文志被抓後,一百五十多名村民紛紛簽字摁手印,證明高文志是好人,要求無罪釋放。


迫害責任人:
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龍港邊防派出所所長於智盛 電話:13709895127
教導員:陳守星 電話:13942902468
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孟冰18842950005
葫蘆島市龍港區分局局長張建黨13904295005 13904295205
葫蘆島市看守所所長鄭緒平13998963869教導員;馮冰 13898984800
副所長;牟宗芳 13704298155
遼寧省葫蘆島市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維穩辦主任 駱忠山13998975391
龍港區法院王丙遠庭長13942976666辦電0429-2039022
法官谷月0429-2039043
龍港區政法委書記 陳雷,政法委副書記、區維穩辦主任 初大明;葫蘆島龍港區檢察院檢察長 白銀燕 0429-2298001 13470613311
公訴科科長 董程 0429-2298022 1390429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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