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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丁玉芳被冤判 家人伸冤受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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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赤峰市法輪功學員丁玉芳被入室綁架、非法判刑一年半,正在依法上訴。希望赤峰中級法院能夠依法受理此案,秉公執法,糾正赤峰紅山區公檢法人員執法犯法的錯誤行徑,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丁玉芳。

丁玉芳被綁架、非法關押後,依法提出行政覆議,在長達七個多月的時間裏,家人從這個部門走到那個部門伸冤,歷經種種阻撓、威脅、欺詐,多次險遭構陷。在此呼籲海內外各界力量,給予丁玉芳的家人正義援助。

一、翻牆入室綁架、搶劫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凌晨四點,劉鳳英與丈夫丁玉芳正在室內晨煉,突然發現院內窗戶外有很多不明身份的人,劉鳳英想鎖上房門可為時已晚,不知甚麼時候屋裏已有五、六個人了,緊接著外面的人都擁進屋裏(大概二、三十人)。他們不出示任何證件、沒有任何手續,只說是公安局的。

劉鳳英斥責他們有門不走翻牆而入,他們不由分說強行將劉鳳英的丈夫丁玉芳銬上背銬帶走,有幾人把劉鳳英也戴上背銬,不讓她說話。熟睡中的兒子被吵醒,問來者是甚麼人,要求他們出示證件,強調父母是好人為甚麼要遭到迫害,一個警察態度蠻橫地說,「是公安局的!對法輪功的不需要出示證件!」並說還少一口人。

他們把劉鳳英母子劫持到院外的一輛警車裏,大約三十分鐘後他們把丁玉芳從另一輛車裏拉出來也塞進到這輛警車裏,這期間他們在丁玉芳家非法查抄 。

丁玉芳一家三口在警車上被控制了四、五十分鐘,警察在他家折騰四、五十分鐘(警察抄走了丁玉芳家很多個人物品,包括孩子工作用的兩台電腦),丁玉芳一家三口被送到了赤峰市紅山區鐵南派出所。之後警察開始輪班吃飯了,他們吃完飯後就開始對丁玉芳一家三口輪番審訊,直到晚上大約十點以後。

丁玉芳一家三口被單獨關押,每人一個監室,每間有警察看守,被戴著手銬關了一天一夜,晚上七、八點鐘警察對丁玉芳說:「從你們家錢裏面拿出三百元,給你們買點吃的。」 丁玉芳同意了。警察用三百元錢只買了三袋麵包、三袋榨菜鹹菜(一元一袋)和三瓶礦泉水(一元一瓶),剩下的錢沒有還給他們,不知去向。

非法審問丁玉芳的兒子時,他兒子問警察:「你們去我家時沒出示任何證件,是違法的,我當時是不是可以把你們攆出去?」警察連說兩遍:「你有那膽嗎?」 丁玉芳的兒子說:「這麼說你們就是承認了,你們這種行為是違法的。」警察又連說兩遍:「你有那膽嗎?」而後不做任何回答。但警察自知理虧,準備給他們的違法行為開脫,就又打出一張單子,構陷丁玉芳,讓丁玉芳簽字,在給丁玉芳宣讀的時候聲音又大又快,而且所有的門都開著。大意是這樣:警察出示證件後,開始搜查,有大法書多少等等,但沒說電腦等物品,讀完後逼著丁玉芳簽字。

那些天,丁玉芳一直在工地上班很累,而且在鐵南派出所被銬了一天一夜還多,水米未進,他為了讓自己的妻兒快點出去,別再受這份罪就簽字了,但他不知道自己上當了。

等到第二天上午,警察把自問自答的一張所謂筆錄放在劉鳳英母子面前,叫他們簽字,因為不符合事實,劉鳳英母子沒簽。在無理的審訊與威脅恐嚇下,劉鳳英身心俱傷,疲憊不堪的劉鳳英暈倒了。這樣劉鳳英母子被釋放。警察就把丁玉芳送去看守所非法關押。

劉鳳英母子回家後,到家一看驚呆了:整整三間屋,屋裏屋外被翻的一片狼藉,沒有下腳的地兒,衣櫃裏的衣服全扔在外面。

慈悲勸善再遭綁架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劉鳳英母子,還有女兒、女婿四個人去了鐵南派出所,劉鳳英的兒子是搞設計的,著急用電腦,所長閆曉林(手機:13304767177)讓他們寫一份認罪書,請求寬大處理的申請書,叫劉鳳英這四口人寫好後下午送過來。

劉鳳英認為沒有犯罪,她丈夫是好人,因為他的做人標準是真、善、忍,他為人善良,老實厚道,所以就沒寫,下午又去給閆曉林講真相。劉鳳英母子說:「法輪功不是邪教,是教人向善的,能使人類道德回升……你們抄走的任何物品都不是違法的、都不是給丁玉芳定罪的理由。」劉鳳英又說:你們不應該把好人送進監獄,監獄裏不是關好人的地方,等真相大顯的時候你會後悔的……」

劉鳳英的兒子說:「現在警察辦案責任終身制,公務員法第54條規定了: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等法輪功真相大白的時候,你可要擔責任的。」 閆曉林說:「你在威脅我嗎?」 劉鳳英說:「不是威脅,姐是真心為你好,姐是真心希望你和你的家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千萬不要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了,給自己和家人留後路吧。他說這是我的工作,他接了個電話走了,劉鳳英母子也回家了。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劉鳳英母子又去了派出所,因為劉鳳英的兒子工作中急用電腦,閆曉林有事出去了,上午十點多才回來。劉鳳英說明來意,閆曉林將他們帶進所裏,說電腦不給了,說電腦裏有法輪功的內容。劉鳳英母子又給他講很多真相。劉鳳英母子準備回家時,閆曉林把臉一沉說:「走不了了」。叫來幾個警察限制了劉鳳英母子的人身自由。劉鳳英剛進衛生間,閆曉林進去直接將她拽出。

閆曉林出去一段時間,回來時拿著兩張行政拘留的單子,要劉鳳英母子簽字,他們看上面寫的是「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危害社會」,要拘留十五天,各罰一千元。劉鳳英母子都不知會道門是何物,更談不上利用其如何,看到這莫須有的罪名,劉鳳英母子都拒絕簽字,他們還是在單子上寫了拒絕簽字後,將劉鳳英母子送到紅山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從四月二十四日非法拘留至五月九日放出,至今也沒有就此事給劉鳳英母子一個合理的解釋。劉鳳英回來後,多方打聽,得知構陷她丈夫的案子已經到了檢察院,已經被非法批捕。劉鳳英母子感到非常不解,明明沒有違法卻要面臨被判刑。劉鳳英的丈夫丁玉芳曾在看守所絕食六天,被送到赤峰市二醫院灌食,現在身體狀況已經大不如前。

依法提出行政覆議 險些再遭陷害

七月十日,劉鳳英母子把紅山區公安局對他們執行的行政處罰,依法向紅山區法制辦提出行政覆議,並在當天去郵局郵寄了行政覆議申請書。七月十九日,劉鳳英收到了紅山區法制辦受理的通知書。

九月十九日通知劉鳳英去拿覆議決定書,結果是說他們的申請超過了覆議申請的時間,將劉鳳英母子的覆議申請駁回。行政法律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覆議期間,所以原告的覆議申請並未超出法定的覆議期間。法制辦的告訴劉鳳英母子:「不服就去法院起訴。」

九月二十七日,劉鳳英母子去紅山區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人員說:「必須有行政處罰決定書才能立案。」 劉鳳英說:「他們自始至終沒有給行政處罰決定書,覆議的時候去要過,他們不給。我們也是要告他執法違法的行為。」工作人員說:立案就必須有這個。給劉鳳英母子開了一張法院的補正材料告知書,讓他們補充行政處罰決定書,告訴劉鳳英母子七日之內,就得把行政處罰決定書拿來,否則視為撤回本次起訴。

無奈,劉鳳英母子不得不去公安局要處罰決定書,見到了四月十八日抓他們的國保大隊副隊長張代合。劉鳳英母子說明了來意,張代合推脫說讓他們去辦案的鐵南派出所去要,和他沒有關係。當天下午,劉鳳英母子去鐵南派出所說明了來意,讓警務室民警幫忙找一下所長閆曉林,他說不知道,不給聯繫,態度極其惡劣。

第二天早八點,劉鳳英母子又來到鐵南派出所,見不到閆曉林,就給國保張代合打電話詢問情況,張代合說:「你就等著吧,他一定會回去。」等到快十點時,在派出所門外見到了閆曉林。劉鳳英說「法院要這個處罰決定書才能立案。」他說:「不給,法院要的話讓他們自己來調取。」又說:「來屋裏和你們說幾句話。」

劉鳳英母子覺得事情不太對勁,閆曉林可能是要構陷他們。但劉鳳英還是隨閆曉林進去了,只見他戴上執法記錄儀打開後,馬上直呼劉鳳英母子的名字說:「你們又來宣傳來了,你們還煉嗎?」 劉鳳英母子說:「你不用說這個,就說給不給。」他說:「不給,讓法院自己來調。」 劉鳳英母子就往外邊走,閆曉林又追出來喊他們的名字,問還煉不煉?期間把四、五個警察安排在外面,企圖再次抓捕他們。

串通刁難、相互推諉 拒絕立案

面對威脅、恐嚇、推脫,歷盡周折,最後劉鳳英母子在法制辦複印了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九月二十九日到了法院補上了材料,窗口告知劉鳳英母子夠立案條件了。他們有七天的審查期之後再告訴他們是否立案。當時馬上十月一日放長假,工作人員告知劉鳳英母子十月九日來聽結果。假後十月九日給立了案,劉鳳英母子各交了五十元的訴訟費和六十元的郵寄費。

劉鳳英母子滿懷希望,本以為法院會為給他們做主。十月二十五日,法院行政廳的廳長胡亞強 ( 8869635 13947677790)給劉鳳英母子打來電話,讓他們再送一些材料過去。劉鳳英母子問:「要甚麼材料」?他說要訴訟費、郵寄費的收據,還有立案登記材料收據。

第二天早上劉鳳英母子給胡廳長送去所需材料,他接到材料後沒有說明用意,拿出了他們的行政起訴狀說:「你們告的主體寫錯了,你們把被告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分局寫成了赤峰市公安局紅山區公安分局,多了公安兩個字,你們把這個改一下,再從新交費立案。」劉鳳英說:「那不就過期了」?他說:「沒事,我和立案庭的霍俊彤 (8869618 13604763128)廳長說一下,讓他給你開一個證明。」

劉鳳英母子相信了,廳長胡亞強給退了錢。可是,等一個小時後,劉鳳英母子改好的材料交到窗口的時候,法院的工作人員卻說材料過期了,不能立案了。劉鳳英母子給立案庭霍廳長打電話,霍廳長卻說以後再說吧。

劉鳳英母子又給胡亞強打電話,胡亞強說:「怎麼不給立呢,我問問霍廳長。」之後就不再接電話了。到了中午他打來電話說,這個案件得和中法溝通,問劉鳳英母子,之前立案溝通了嗎?劉鳳英母子說:「沒有,如果霍廳長和公安局警察一起迫害我們的話,我們就去內蒙和北京去告,這件事是相信你,你得給我們結果……」他說再問問。

十一月六日,劉鳳英母子又來到紅山區法院立案庭,問霍廳長甚麼時候能立案,他說等著吧,劉鳳英說:「那就先給我們開一個不予立案的裁定書。」他說:「開不了,我們甚麼也開不了。」之後,劉鳳英母子給劉洪軍院長打電話,說立案庭不給我們立案也不給裁定書,想向他當面反映情況,他說:「不用見,這個案子我們不立。」

身份證被做手腳,被限制 搜身審問

十月二十七日,丁玉芳被非法開庭,十月二十八日,劉鳳英等去車站給律師買返程的車票。進車站時,有安檢需要刷身份證才能進,劉鳳英等刷了身份證後卻不能通過,在此之前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這時來了警察對劉鳳英他們搜身,將他們帶到警務室,一再詢問要去哪裏。在沒有搜出他們認為的違禁品和得知是要給律師買車票後,才將劉鳳英他們放出。

丁玉芳案件從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八日發生到至今,八個多月了,案件的關注信從幾頁寫到幾十頁,讓劉鳳英母子體驗到的只是公檢法人員的粗暴執法,執法犯法,欺壓百姓,和卑鄙的欺騙,冠冕堂皇的造假等違法手段,以及動用公安安全網絡監視個人動向。

目前讓百姓看到的只是司法的黑暗、警察的變態。十一月九日,劉鳳英得到紅山區法院的一審結果,雖然律師依照法律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可是劉鳳英的丈夫丁玉芳依然被冤判一年零六個月。

真心的希望赤峰公檢法官員能在所剩不多的時間裏,在這歷史的關鍵時刻,遵從人的道德與良知,在善惡間做出正確的選擇,能擁有美好的未來。

赤峰地區電話區號:0476 赤峰市地區郵編:0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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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曉楠 8869609 150476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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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瑩 8869612 1384856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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