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珍被拘留15天後,於2017年1月2日取保候審後回家。武劍英被烏拉街派出所轉送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當局預謀非法判刑。構陷武劍英的案子已轉到龍潭區檢察院。目前武劍英老人被拘禁在吉林市看守所快兩個月了。
賢妻良母
武劍英,女,出生於1951年6月19日,職業,商店營業員,是吉林市鐵東商店退休職工。
武劍英在修煉法輪功前是一個非常潑辣的女人,其丈夫在單位是出了名的受氣包。
1996年武劍英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更好的人。包攬了家裏所有的家務,對孩子和丈夫都盡心盡力的關懷和體貼,在鄰里之間也變得通情達理,在沒有保潔人員清掃樓道時,主動義務為大家清掃樓道,得到鄰里的好評。她丈夫感動的說是法輪功使他妻子變得善良、成了賢妻良母,是李大師給了他一個幸福的家。
武劍英時時刻刻牢記自己是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人,謹記師父的教導,一切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做事處處為別人著想。有一次,她丈夫在自家樓下遇到一個喝醉酒的無賴,被無賴毫無理由的打了一頓,幾個鄰居看了氣不公,將無賴痛打一頓。無賴硬說自己被打傷了,讓妻子上樓去找武劍英家,要求上醫院看病。鄰居告訴武劍英說:「不用管他,是他先打你丈夫的,誰叫他欺負老實人的,他願上哪告上哪告去,我們給你做證。」武劍英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我得按照我們師父的要求去做,遇事要先想到別人,雖然不是我愛人打的,但這事畢竟與我愛人有關,我不能不管。」最後她領著他們到醫院去檢查,一連檢查了好幾科,也沒檢查出任何毛病,檢查費花了四百多元,對方還要檢查,最後是醉酒漢的妻子過意不去,才算了事。
「來,大家為法輪功乾杯」
一次她丈夫單位同事的孩子結婚,在酒桌上武劍英對大家說:以前大家都知道我對我家李華有不好,自從我學了法輪功之後我明白了做人要為他人著想,要善良、無私,我已經不是過去的武劍英了,希望大家記住是法輪功改變了我。這時她丈夫的一個同事說到:「你知道不,前些時候我們都要上你家去為老李(李華有)打抱不平,我們看到老李太受氣了,我們都氣不過。今天看到你的變化,我們真得感謝法輪功,來,大家為法輪功乾杯。」就是這樣一個好人,如今卻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預謀判刑,天理何在?
武劍英前期被迫害經過簡述:
武劍英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七里,因堅信真善忍信仰,曾多次遭騷擾、綁架,被關押在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被非法判刑迫害。
2000年正月15日武劍英在同修家被吉林市昌邑區公安分局都興澤等人綁架至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直接送至吉林市天津街所謂的「法制教育中心」強制洗腦迫害一個月,同時被勒索人民幣1千元。
2002年3月武劍英被迫流離失所一年,期間,吉林市公安、國安、派出所、街道聯合數次到家中騷擾。
2007年3月15日上午8時許,武劍英在同一條街的同修吳秀萍家,與吳秀萍同時被中共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兩位女士遭到酷刑逼供。武劍英被迫害得手指已變形;吳秀萍在短短的幾個月就被折磨得頭髮花白、身體虛弱。吳秀萍,1956年11月出生,也住吉林市通江街,吉化公司化建退休職工。
2007年4月21日兩位女士被非法批捕
2007年7月10日,吉林市昌邑區法院對兩位善良女士非法開庭,所謂的審判長是馬蘭。武劍英被非法判刑9年,吳秀萍被非法判刑5年,上訴被駁回。
2007年11月初,武劍英、吳秀萍被劫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了無數次酷刑迫害。
其中一種是「包夾」 、「上繩」
吉林省女子監獄對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採取利用一些狠毒的刑事犯,幾個人「包夾」一名法輪功學員。在一個房間裏,用布遮住門窗,用惡毒的語言謾罵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給堅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上繩」,把四肢吊在床的四根柱子上,使身體離開床板。
這種酷刑嚴重的損傷身體,造成雙臂損傷,手抬不起,雙下肢無力,行動不便,功能障礙;輕的走路一瘸一拐的,肌腱拉傷,需要很長時間恢復;重的造成殘疾。武劍英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身心遭受摧殘。
而今年近七十歲的武劍英老人卻因為免費贈送年曆,告訴人們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維護著中國憲法賦予民眾的知情權而被非法判刑,天理何在?究其是誰在利用手中的權力破壞法律實施?
迫害吉林市武劍英責任單位信息:
吉林市龍潭區區委政法委?地址:吉林市龍潭區遵義東路65號?郵編:132021
書記:蘇相俠
吉林市龍潭區人大常委會 地址:吉林市龍潭區遵義東路65號 郵編:132021
副主任:劉鳳山、李嘉臻
吉林市龍潭區檢察院 地址:吉林市龍潭區徐州路508 郵編:132027
電話:總機:0432─63036110、0432─63429114
舉報電話:0432─63412000 辦公室:0432─63036109
檢 察 長:賈聖光
副檢察長:李晶、王昌秋(兼政治處主任)
吉林市龍潭區法院 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濱江路200號 郵編:132021
電話:總機:0432─63996088
院 長 室:0432─62404501
副院長室:0432─62404502、0432─62404503、0432─62404505、0432─62404506
辦公室:0432─62404509 政治處:0432─62404508 執行局:0432─62404507
執行一科:0432─62404519 執行二科:0432─62404521 刑事庭:0432─62404523
民事一庭:0432─62404526 民事二庭:0432─62404530 行政庭:0432─62404532
審監庭:0432─62404537 監察室:0432─62404535 立案庭:0432─62404539
法警隊:0432─62404545
院 長:陳海波 副院長:欒何
祖雨晴 辦公電話0432---62404587
張 傑 審判長 辦公電話0432---62404531
張 聰 助審員 辦公電話0432---62404531
趙悅秀 助審員 辦公電話0432---624045314
林海蘭 速記員 辦公電話0432---624045534
王建華 速記員 辦公電話0432---624045544
張宗潔 果丹 劉洪偉 翟曉蕾 翟青青 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