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中感受到的一些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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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想根據我參與營救的過程中,我看到感受到的一些情況,談談自己的想法,和同修們切磋交流,意在形成整體,共同提高,完成好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偉大使命。

在參與聘請律師營救同修的過程中,我們心中都知道不能依賴律師,不能求結果,在和家屬、公檢法司的人接觸的過程中,目地是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救度眾生。可是具體操作的時候,往往會在一些具體事件中,表現的不盡如人意,表現出很多人心,對邪黨的怨恨,對公檢法司工作人員的怨恨,說話不善,講的是善惡有報的理,可是由於語氣的不善,讓人感覺到是詛咒、是惡,沒有好的效果,沒有展現出大法弟子慈悲偉大的胸懷,沒有達到救人的效果。更有甚者,不是去講真相,而是去和公檢法的人吵架,怎麼會產生好的效果呢?

在和家屬接觸的過程中,也有類似的表現,被迫害同修的家屬有一部份也是大法弟子,在自己的親人遭受迫害的時候,他們本身也在魔難當中,這時候,需要的是同修的溫暖、呵護、提醒和鼓勵,而不是責備和埋怨,更不是瞧不起,那樣會人為的給家屬同修增添魔難,阻隔配合,上了邪惡的當。要耐心的聽家屬同修講述被迫害的過程,真誠幫助同修分析被邪惡鑽空子遭受迫害的人心,幫助同修發正念清理,一起學法,共同提高。

剛剛遭受迫害,一般這時候,家屬同修怕心都很重。我們一定不能用高標準要求別人,強迫同修做一些事,而應該多理解多安慰,讓同修真正感受到大法弟子的胸懷和善良,才能陪同修共同走過魔難,更好的營救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同時救度參與迫害的人員。

被迫害同修的家屬中當然很多是常人,這時候,就更需要我們去改善被邪惡破壞了的環境,也許同修以前都給家人講清了真相,可是遭迫害後,由於怕心,這時候也許會反過來,更有可能以前同修沒修好的地方,此時造成家人的誤解,這時候,我們一定要幫同修去圓容一家人的關係,消除家人的誤解,對常人家屬更是要安慰、呵護、理解和鼓勵,得到信任後,再講真相效果就會好,有了正念就會配合我們去營救。

在營救過程中,最容易表現出來的是幹事心,不是把做事的過程當成修煉的過程、當作救人的過程,而是要表現自己,在做事中求名,所以求結果的心就表現的很強烈,在律師一再受阻、無法閱卷無法上庭的時候,信心就大受打擊,出現消極的心理,認為請律師沒用。有沒有用不是表現在這裏,而是要看過程中,我們提高了沒有,救了人沒有,做了我們該做的事沒有。師父一再告誡我們「做而不求」[1],但是在營救的過程中,這種求結果的心卻是最強的。看沒營救出來就消極了,就不愛往前走了。這不是師父要的。

很多地區在外地律師不讓上庭後,在本地開創環境,聘請本地律師,給本地律師講真相,在做的過程中,不斷摸索,開創了很好的講真相環境,出現很多意想不到的效果。可是我所在地區卻在這方面非常消極,沒有人配合,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遺憾。

而且在用錢上,有時候也會表現出微妙的人心,很多請律師的錢是同修捐的,可是在做的過程中,不珍惜利用,或者摻雜自己的人情,和誰近,就給誰用,和誰遠,就往後排,這都是要修去的人心,也都是邪惡鑽空子的地方。律師是配合我們證實法的,可是我們卻沒有唱主角。

以上只是個人體會,有偏頗之處,不足之處,還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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