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時左右,李黎明女士在瀋陽市火車站買票時,被和平區吳淞區派出所警察檢查身份證,之後翻包,包裏有三本大法書、手機、優盤,藉口有大法內容先扣押在站內派出所,後劫持到和平吳松派出所。
和平吳松派出所因覺獲得的證據不足,又想從李黎明家中搜到所謂的證據,因此誘騙她兒子回家,非法抄走了幾個光盤和一個真相印章,以此逼迫李黎明,還恐嚇她不承認就抓她兒子。就在「證據不足」,沒法起訴的情況下,仍將案卷轉到蘇家屯檢察院。檢察官張鵬去核實過一次情況,李黎明拒絕回答和簽字。
李黎明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李黎明女士是瀋陽市蘇家屯區八一鎮政府農業技術學校專職副校長,一九九六年六月修煉法輪功後,一心利用技術為當地人謀福利,她引進了台灣碧全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陳先生來瀋陽講學傳授的「碧全有機栽培法」技術,並一直將此作為主推項目,希望能夠應用生物技術,讓被化肥摧殘的失去生機的土壤進入良性循環,讓農作物遠離農藥的毒害,讓人們吃到真正對健康有益的蔬菜和水果。
為了這個項目的成功,李黎明女士幾乎是沒有週末、沒有節假日,起早貪黑,全身心的投入。許多農民們說:「機關幹部要都像你這樣該多好!」
就是這樣一位嚴格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把自身利益看的淡之又淡,並不斷向大法要求的「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境界攀登的人,在江澤民邪惡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以後,為了給大法說句公道話,曾多次被非法拘留、洗腦,被非法關押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三年,受盡非人的酷刑折磨,之後又被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五年,遭受了不亞於馬三家勞教所的滅絕人性的迫害。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提升大眾道德,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
真正的法律是要懲惡揚善,不允許對善良的民眾實施迫害。上天更不容邪惡對他們酷刑殘害,所有追隨江澤民邪惡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至今不知悔悟的人,都會遭到惡報天譴。希望涉及李黎明到辦案人員,快快了解法輪功真相,不要再為江澤民做殉葬品,儘快釋放好人李黎明,別再為自己積累無法償還的罪業;為了自己和家人有個美好的未來趕快停止罪惡吧,等惡報臨頭時就沒有悔改的機會了。
辦案警察於某15104017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