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四十分至下午三點半,易縣法院刑二庭對法輪功學員李世平、苑紅霞進行了近五個小時的非法庭審。李世平的辯護律師黎雄兵、苑紅霞的辯護律師李靜林在庭上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李世平和苑紅霞也為自己做了辯護。
苑紅霞在最後陳述中說:法輪功真善忍的法理使我身體健康了,道德提升了,脾氣變好了。我沒有罪,煉法輪功的人沒有罪,是迫害法輪功的人有罪。我要求法庭當庭無罪釋放我。
李世平最後陳述說,法輪功是教人做真善忍的好人,我也正是這樣做的。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律師黎雄兵向易縣法院法官許曉亮遞交了補充辯護意見書,要求易縣法院應立即依法對李世平、苑紅霞做出無罪判決,建議檢察院主動撤訴然後作出不起訴決定,處理過程中,為減少對李世平、苑紅霞超期羈押導致的人身損害,立即依法變更強制措施,至今易縣法院許曉亮一直未給律師答覆。
相關信息:
審判長許曉亮 17731207560、151889770088
審判員范玉桐 17731207530
公訴人王國平 13111605168、0312-8221629
誣告、偽指證人 :易縣良崗鎮龍家鋪村邪黨支部書記兼村長趙會祥 13930849076
易縣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縣開元南大街33號,郵編074200
院長張士宏17731207501、0312-8875001
副院長趙亮17731207502、0312-8875002
副院長梁正青17731207503、0312-8875003(主管刑事庭的副院長)
副院長李宗成17731207366、0312-8875005
紀檢書記耿志芳17731207506、0312-8875006
政治處何秀峰17731207509、0312-8875007
執行二庭:
庭長許曉亮17731207560、15188970088(主管此案法官)
副庭長李惠軍17731207561
副庭長張豔賓17731207562
副庭長李樹江17731207563
副庭長王永山17731207570
副庭長張豔軍17731207571
副庭長鐘繼紅17731207572
審判員楊希彬17731207565
執行一庭:
庭長丁茂喜17731207569
保定市中級法院法院: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區天鵝中路1號,郵編071051
辦公室3103019、3103000傳真3103021
刑庭:0312-7224096
庭長崔曙光15832209966、13032081502辦0312-3103101(多年對法輪功學員的二審迫害都經此人)
法官田銀嬌0312-3103097
院長梁紅繼0312-3103199 15931266688 3139688(辦)
審判員:張彥林、於海
書記員:張哲
辦公室3103019、3103000 、3103328(值班) 3103021
副院長高素英3193588 13931692168主管刑事庭
副院長李毅 3103355、13903226100
副院長苑三國 3193588、13931355598
副院長劉文鈞 3103398、15903121626
副院長靳小光 3193266、13932253339
副院長劉玉婷 3103186、13001870066
辦公室主任孟學會 3103369、13315213618
政治部主任殷文勝 3103339 13731689555
紀檢組長徐佔軍 0312-7225938 3103361、13931258568
辦公室 0312-7221253
政治處 0312-7239303
民一庭0312-7239025
民二庭 0312-7223575
審監庭 0312-7227038
行政庭 0312-7223317
執行一庭 0312-7220167
執行二庭 0312-7222230
執行二庭 0312-7224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