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十月三十日中午,株洲市法輪功學員劉永芬在河西向善良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嵩山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之後,劉永芬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非法關押在株洲拘留所。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株洲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與株洲市天元分局相關人員聯合將劉永芬由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劉永芬由株洲拘留所被轉移到株洲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之後株洲市檢察院非法批捕劉永芬。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劉永芬以取保候審的名義從株洲市第一看守所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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