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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出冤獄 又遭生存威脅

——江西省修水縣法輪功學員肖靜自述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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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三日】按:江西省修水縣法輪功學員肖靜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結束四年冤獄出獄後,發現自己的生存空間遭到空前的壓縮,不但租屋、找工作連連受挫,她的家人也遭威脅要被趕出義烏市。連生存的空間、家庭的完整都受到威脅,肖靜卻無處申訴。

原籍江西省修水縣的肖靜一家在浙江省金華市義烏市做生意。二零零九年六月,肖靜因將一張神韻光盤給了公安局的一個科長而遭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肖靜因在牆上寫了 「法輪大法好」、「三退保平安」而遭人構陷,又被義烏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遭誣判四年。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據悉肖靜一度被迫害的身體很弱。

以下是肖靜自述遭受的迫害:

一九七一年,我出生在江西省九江地區修水縣。二零零三年和丈夫邱振華來到浙江省金華地區義烏市務工,一直是租房住至今。二零零六年因病在醫院治不好,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

二零一零年,我丈夫開始在義烏經商。二零一三年三月十六日,我因手寫「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災難來時保平安」,「天滅中共 三退保命」,「中國不等於中共、愛國不等於愛黨」而被綁架,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被義烏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我上訴到金華市中級法院當天,看守所獄警柯正宇(音)跟我說:上訴也沒用。我想到上次上訴也沒有用就撤訴了,上訴期是十天,十多天後想到不管有沒有用都應該告訴他們,我沒有罪。就寫了一個聲明,聲明撤訴作廢,要上訴。不久金華市中院來人問我是否要上訴,我說是要上訴。十月,金華市中院的裁定下來了:維持原判。十一月五日,看守所獄警何思佳把金華市中院的裁定拿去了,後給我一個複印件,原件被她拿走了。這時我才發現義烏市法院的判決書也不翼而飛了,是誰甚麼時候拿走的都不知道。

十一月七日,我被劫持到浙江省女子監獄。當時監獄把我所有的東西都拿走了,金華市中院的裁定的複印件都沒有給我。不知道是甚麼原因,也不知道是誰指使的。我還是申訴到浙江省高級法院,但至今沒有結果。

我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出獄後,到義烏幫丈夫做生意。十六日一早,房東拿著簽好的租房協議過來說:派出所打電話來了,你是煉法輪功的,我在租房協議上又加了一個補充協議,你來簽個字。我一看補充協議和租房沒有任何關係就沒簽。房東說:你要不簽,那我就不敢租房給你了,到時我要負責任的,會影響到我兒子的工作,那你們要搬走了。我沉默著。房東又說:我要不敢租給你,在義烏其他人也是一樣不敢租給你的,那你們在義烏是呆不下去了。就是回到江西也是一樣的,天下烏鴉一般黑啊,你有沒有聽說過有一隻白烏鴉的。我繼續沉默著。這時房東叫道:你就是要家破人亡是吧?你女兒呢?你女兒快放假了吧?你最好小邱都不要說(指四年中對我的威脅恐嚇)。

我沒簽,房東就走了。我不理解,房東鄭志雄(電話15988538140)為何會說出這樣的話來呢?他是受何人指使呢?又是甚麼人要我家破人亡呢?為甚麼要我家破人亡呢?是我傷害到誰了嗎?為甚麼不走正當的途徑來找我要一個公道?而是要威脅我的家人,包括在校的孩子呢?

我女兒是二零一五年考上河北工業大學城市學院,在天津市紅橋區光榮道上學。二零零八年、二零零九年在我受迫害的時候,心靈二次受到無法彌補的創傷,女兒在十歲、十一歲兩次無監護人在場的情況下,義烏國保五、六個男警察闖入家中當面抄家,當時孩子嚇得直哭,還被逼寫下了「以上寫的和我說的一樣」的字。義烏國保把字帶來給我看了。

這七年多來,都是我丈夫一個人在義烏做生意,養家供孩子上學,生意上也有一點起色,他不想放棄。我要在義烏又不肯簽字,意味著他也在義烏租不到房子了。

三月二十日,我到義烏國保大隊想要回我的包,包裏有一個四千塊錢的存摺和七百塊現金,是信訪科陳警察接待的。因公安局大門有保安把守不讓進國保,信訪科在大門口。陳警察聽我說完來意後,打了好幾個電話找國保的人,最後國保說:這麼長時間了,要找一下包叫我把電話留下,找到了會打電話給我。至今沒有給我。

三月二十一日,我回江西看望七十歲的母親,坐上火車後看到一個丈夫打來的電話沒接到,就打了回去,電話那頭傳來一個陌生的聲音說:我是派出所的,你說法輪功好不好?我說:你還有別的事嗎?他說:沒有了就這事。我說:當然好啦!他說:那你以後就不要來義烏了,我們是信共產黨的,你要來義烏,我們把你丈夫都趕出義烏去,不讓他到這裏做生意了。我丈夫拿回電話後說:你一走,派出所的人就打電話叫我到派出所來一下,「610」、國保也都來人了,跟我說,你來義烏我不能接待,你來義烏我要報告他們,不然就把我趕出義烏,我要不走,工商、稅務的人就都上門來找我了。

我剛回到江西兩天,丈夫又打電話來跟我說:「周國炎(同市場的一個商戶)說,他住的地方也有一個煉法輪功的,因為上明慧網揭露迫害,被判了十年。你千萬不要上明慧網啊,十年啊,你想想,那我是不會再等你的。」周國炎(電話15958901812)是受誰指使,來威脅我不要上明慧網曝光的呢?為甚麼不能上明慧網曝光呢?是誰做了甚麼違背良心、道義、法律的事嗎?如果不是這樣那麼為甚麼不讓上明慧網呢?

四月份,義烏派出所的人又來詢問我丈夫,有關我的情況,給我丈夫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壓力,已影響到我的家庭生活了。本來我和丈夫的感情很好,就是講真相沒做好,因我受到迫害,他怕我坐牢,他不反對我煉,但真相也不讓我跟他講,這七年多來他都對這個家默默守候、默默付出。現在因為義烏「610」、國保、派出所等人的不斷威脅,而跟我提出要我放棄法輪功,我再怎麼跟他解釋,他就是說影響到家庭、影響到生意。我當然不會放棄法輪功。

現在我在修水縣面臨要重新找工作,我是個會計,這麼些年了《會計證》也沒有年審,證件也放在義烏。只好去找一些營業員的工作。一天聽弟妹說:現在超市招營業員都要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以前不這樣的。

四月份的一天,在我裝電腦的當天,修水縣國保大隊去了六個警察到我媽媽家。我一下子想起來了,三月十五日我出獄回家的當天,修水縣政法委的人也去了,有一人在我剛出監獄大門沒經我同意的情況上就給我照了一張照片。再回想起義烏房東說的:就是回到江西也是一樣的,天下烏鴉一般黑啊,你有沒有聽說過有一隻白烏鴉的。我明白了,不管是我的手機被監聽了還是被人跟蹤,總之有人在監視我的一舉一動,那麼我裝電腦的當天就有國保的人到我媽媽家,是巧合呢?還是威脅我不要上明慧網曝光呢?我找工作就來告訴我,找工作要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是只能找職能部門願意給我的工作呢?還是就是不叫我找工作呢?

我是因為煉法輪功而坐了幾年牢,現如今回家,是誰要一步步威脅恐嚇我,而且人員牽扯如此之廣,涉及到兩個省,涉及到我的媽媽、丈夫、弟妹、我和我的女兒,涉及到我和我家人能接觸到的人。

我丈夫獨自在義烏為養家而奔波,生活上無人照顧,生意上無人幫助。四月二十八日我買好了去義烏和丈夫相聚的火車票,結果義烏派出所的警察告訴我丈夫,要我丈夫保證我在義烏期間不能做跟法輪功有關的任何事,包括法輪功的書都不能帶去,否則,我丈夫也會被趕出義烏。或明或暗的威脅恐嚇,我怕家人擔心,不忍告訴他們,怕牽連到同修也不忍跟他們說。我和我的家人生活、工作、生命和財產都無法得到保障。我應向何處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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