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聽說誰配合了警察的安排,讓幹啥就幹啥,甚至警察讓往紙上吐唾沫就吐,知道給照相了也不質問警察為甚麼照相。覺的不可理解,就表現出了不高興。急躁心出來了也沒有了忍耐心。後來悟到每個人的修煉狀態不同,所表現出來的狀態也會不同。不能強加於人。我反覆看了我寫的事情經過也反覆聽了幾次錄音(警察打電話時我錄了音)覺的自己慈悲心還是不夠。
比如警察說就是給照張相,我說我又沒犯法,憑甚麼給我照相,我要看到你們誰給我照相我就把他相機給摔了。從中發現自己還有爭鬥心。
因為打電話的警察正好是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四日下午我被綁架時派出所值班的那個警察。其實當時他完全可以放我走。我給他講真相他也不聽執意要給國保打電話,致使我被抄家,電腦、打印機、真相資料、U盤、真相幣等被搶走。雖然那天在師父的加持下我講真相正念闖出當天就回了家,但對他還是有怨恨心。他打電話時的偽善我從內心很反感。語言就不太客氣,沒有那麼善。
他敲我家門時,我沒開,他就打電話,我接了。他說想找我談談。我說和你沒有甚麼可談的。他說就是見個面照張相,證明他們做工作了,好向上面交代。我說那是你的事,和我沒關係。憑甚麼給我照相,我又沒違法,為甚麼要給我照相?我有肖像權。人家說中國沒有人權,你們就體現出來沒有人權了!對不對?他說咱是閒說話那你說你們往人民幣上印那些宣傳品,印那些東西合法嗎?那不反黨嗎?我說那當然合法了。我們又沒傷害到誰。電視、廣播、報紙都是共產黨控制說了算,我們都沒有說話的地方,那你還不讓人說話了。我們又沒犯任何法。一個政黨如果不是為老百姓服務的它就應該下台。
我說你記住了:你們是人民警察不是黨警察。你們的職責是為你們管轄區的老百姓生活安居樂業,這是你們應該做的。你再敲門我就告你擾民,我看到有個年輕警察了,你們也別坑人家了。我不配合你們是為了你們好!我是真心為你們好!如果說我配合你們了,以後這就是你們的罪。他那麼年輕。你也別害他了。你們不要做違法的事。現在有上百名律師為我們做無罪辯護。律師是最懂法律的。你們還不明白嗎?到現在你們還看不清形勢嗎?現政權打的都是江澤民那夥迫害法輪功的急先鋒。你們迫害法輪功就是和江澤民他們一夥的。會遭報應的。別做那些惡事了。你們在違法。知不知道?我不給你們開門是不想讓你們幹壞事。善惡有報是天理。
他笑著說如不開門,他就天天來敲門。我說你再來敲門我就告你擾民。他們就走了。到現在也沒有再來。
通過這件事我悟到我們大法弟子慈悲和威嚴同在。這次從警察態度就能看出來他們明顯底氣不足。你硬氣他就弱。不能讓警察再肆無忌憚的迫害大法弟子了。如果每個大法弟子都不配合邪惡的安排,那形勢就會大不一樣了。就不會有那麼多同修被騷擾了。我們做的是最正的。為甚麼怕那些警察呢?是不是有怕心才導致警察問啥就回答啥。即使有時看來無關緊要的話也不應該配合他們。師父講過不配合邪惡的一切安排的法理。比如有警察問同修還回某某處嗎?同修說一直沒回去。某處可能有同修去那發資料或粘貼甚麼了,這不幫警察往外排除人嗎?縮小了範圍。警察問話都是有目地的。師父說:「一個修煉者所能遇到的一切都會與你們的修煉、圓滿有關,否則絕不會有。」[1]他們沒有權來干擾我們。我們和他們是救和被救的關係,不是審問和被審問的關係。我們大法弟子應該唱主角。
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是圓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