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發生後,我與學法小組同修交流,我們商量好了哪天去,同修幫我發正念,讓我也擺正好心態,就是去講真相的,看情況能勸三退最好。這樣在「五一」前的那個週末,我到單位找到了那個處長。
一見面就看出她的精神很不好,用手揪著額頭,眼睛發紅,很難受的樣子。我同她講了我為甚麼煉法輪功,為甚麼要告江澤民,還講了「天安門自焚」是政府一手導演的,說到十四種邪教中根本沒有法輪功時(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她不相信,打電話叫來了國保大隊主管迫害法輪功的人到她辦公室,那個人也證實,確實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他還透露現在法院和檢察院對用「300條」處理法輪功的案子也有想法。但又說這是國家政策,我們得執行國家政策,言外之意就是法律和國家政策是兩碼事。我們談了一個多小時,最後她說:「為了身體健康,你就在家煉吧。」
六月初,單位一個同修,沒有公開法輪功學員的身份,告訴我單位要給我處分。當時我立即否定,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那位同修也說不一定真那樣做,別當回事。可過後還是時不時從思想裏往外返。
六月底,老幹部邪黨支部開會通知我參加,之前我從來沒參加過,可這次點明要我去,說是老幹部活動室搬家了,要我們認認門,方便以後過年過節領東西。學法小組的同修幫我發正念,我也想利用這個機會給他們講真相。
結果去了之後甚麼事也沒有發生,就是認認門,然後念了個文件,就散了。我想主動去給那個退休的副局長講真相,他要明白了,整個支部的形勢就會改變。第二天,我給他打了電話,約定好在活動室三點半談,我談了身體有病煉法輪功煉好了,談到「天安門自焚」是政府偽造的和法輪功不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講到這,他就火了,大聲吼著讓我出去,說他是黨委委員,就是他在大會上宣布的法輪功是×教的,就結束了談話。
到七月中旬,通知到活動室領防暑用品,還是這位副局長點名要我去,還說這是老幹部邪黨委的決定,這一次我又以為要給我處分了。因那天剛好是學法日,我同一位同修講了這事,該同修馬上指出那是人心,我聽了之後心裏不解,還頂了一句,那我該怎麼說呀?同修說:「你就說你幹甚麼去就行了,心裏甚麼也別想。」
這次去領了防暑用品,還是甚麼也沒發生。我馬上想到我沒做好,我不該耽誤大家學法時間給我發正念,馬上趕到學法小組道歉。回家後,師父的一段法打到我腦子裏:「還有一種人,過去人家說他身上有附體,他自己也感覺有。可是一旦給他拿掉之後,他那個心病去不了,他老是覺的那個狀態還存在,他認為還有,這已經是一種執著心了,叫疑心。久而久之,他自己弄不好還會招來的。你自己得把心放下,根本就不存在了。」[1]
我又繼續分析:為甚麼同修指出我的人心,自己聽了還不高興?這時又想起師父的另一段法:「當然,難、矛盾來之前不會告訴你的,都告訴你了,你還修煉甚麼?它也不起作用了。它往往突然間出現,才能考驗人的心性,才能使人的心性得到真正的提高,看能不能夠守住心性,這才能看的出來,所以矛盾來了不是偶然存在的。在整個修煉過程當中,在業力轉化上就會出現這個問題,它比我們一般人想像的勞其筋骨要難的多。」[1]我的思想一下輕鬆了,我明白了,我事先做的那些個準備都是人心,只有在你沒有思想準備的情況下,那才能考驗你的思想境界,修煉的紮實程度的,也就能體現出修煉的層次。認識清楚了,我趕緊向指出我人心的那位同修道了歉。
在剛聽到要對我處分時,雖然我馬上不承認舊勢力安排,否定它,可還是往上返,每次叫我去開會,總認為要處分我了,我還是被帶動了,內心深處還是有怕心,但又不想承認有怕心,想自己基本上沒有甚麼怕心呀,覺的有這麼大的法在,我甚麼都不怕,要不我也不會主動找單位,找居委會,還有那個副局長講真相了。
進一步向內找,發現自己主動去找局長講真相,有想利用師父的大法去破這個對「我」的處分。這個「我」隱藏的很深,很狡猾,這個心是不純的,沒有把救這個局長為出發點,根上是要保護自己不受處分,是為私的。所以那個局長髮那麼大的火,講真相的效果也很不好。在今後的時間裏,用純淨的心態去講真相,多救人,做好三件事。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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