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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判四年半 四川蒼溪縣賢妻良母被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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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廣元市蒼溪縣六十四歲的賢妻良母鄧紹群女士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在小區門口被綁架、構陷,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非法判四年半,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左右被劫持到了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鄰里親戚都說鄧紹群是個賢惠的妻子。二零零四年,她丈夫得了腦血栓,癱瘓在床。十多年來,她一直關懷和照料丈夫,家庭和睦溫馨。

一九九六年一個偶然的機會,鄧紹群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半年時間,她以前所患的風濕病、低血糖、美尼爾氏綜合症、胃病以及經常感冒,全都不治而癒。一些鄉親知道是法輪功讓她變的那麼健康和善良,也紛紛走上了修煉法輪功的路。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蒼溪縣「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頭目劉一樂跑到陵江鎮派出所誣告,稱鄧紹群在梨鄉市場大量使用有法輪功信息的紙幣,陵江派出所警察何治林、李建林受案登記,並報請了蒼溪縣公安局局長張家和,批准了立案決定書。此前,二零一五年九月份,陵江鎮梨鄉市場個體戶閆德紅向劉一樂舉報有人在梨鄉市場大量用有法輪功信息的紙幣。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上午九時二十分,鄧紹群被蒼溪縣610辦公室、蒼溪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蒼溪縣公安局陵江派出所、陵江鎮光明社區共十餘人綁架。當時鄧紹群從家裏出去理髮,剛走出小區門口,就遭到他們圍堵,並要求鄧紹群返家談甚麼事,鄧紹群不從執意要走,隨後就被他們非法控制,並當場搜身,搶走了鄧紹群的住宅鑰匙和隨身物品。

這幫不法人員們兵分兩路,一路將鄧紹群劫持到陵江派出所,一路帶著鑰匙去開門非法搜家。其中參與非法搜家的有陵江派出所警察何治林,國保大隊警察張雲、陳洪先、母永紅,「610」成員劉穎,陵江鎮光明社區工作人員董莉。他們在鄧紹群不在現場的情況下搶劫錢財(有法輪功信息的紙幣,法輪功真相資料、光碟,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照片,MP3等等),陵江派出所警察曾玲鏡參與保管。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蒼溪縣公安局簽署非法的拘留證。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鄧紹群被劫持到廣元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接收警察是吳豔華。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蒼溪縣公安局簽署非法的延長拘留通知書,時間是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一六年四月三十日。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蒼溪縣公安局申請逮捕書。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蒼溪縣檢察院檢察長楊志宏,批准了逮捕決定書。同日,蒼溪縣公安局局長張家和批准了非法的逮捕證。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鄧紹群再次被非法關押在廣元市看守所,接收警察是賈梅。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鄧紹群被非法起訴,八月二十四日被秘密開庭。鄧紹群女士一直要求聯繫家人、聘請律師,但一直未見到律師。

九月二十八日家人為其委託的律師到蒼溪縣法院遞交委託書時,遭到各種阻撓,法院人員還出示了鄧紹群「簽字」的不委託律師的文字材料,律師據理力爭,終於得見當事人後,得知該文字材料繫造假。

次日,也就是九月二十九日,蒼溪縣法院借用廣元市中級法院的場地對鄧紹群匆匆秘密宣判,非法判她四年零六個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廣元市中級法院院長鄧慶國下達了非法的刑事裁定書,維持蒼溪法院院長舒強對鄧紹群非法判定的四年零六個月迫害。

二零一七年三月份左右,廣元市中級法院又派法警和廣元市看守所獄警,把鄧紹群劫持到了成都市龍泉驛女子監獄第五監區。

在鄧紹群被關押期間,參與審訊的有:國保大隊隊長楊佐平,國保大隊警察張雲、母永紅、楊天旭,陵江派出所警察何治林、李建林、楊勇、宋大軍、曾玲鏡、李可、戴大志。在場旁聽的是610成員馮春梅,參與作偽證,誹謗鄧紹群的是610成員程皎。


參與綁架,非法審訊,惡告人部份人員電話:
610主任
劉一樂 18080763663
610成員
程皎 18308375864
國保大隊隊長
楊佐平 13908126351
國保大隊警察
張 雲 13908126110
母永紅 13183564165
楊天旭 13981267389
惡告人
閆德紅 13541977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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