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老師有個不錯的工作,收入也很不錯,可是生活在為名利奔忙的社會中,心中越加的迷茫,董老師在修煉法輪大法的過程中,知道了人為甚麼活著,經濟上的財富遠不如精神上的富有更重要。
董老師授課質量有口皆碑,也非常負責任。教書過程中,為了提高學生們的學習質量,董老師週六還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幫助孩子們學習,為社會培養出不少品學兼優的人才,深受用人單位的歡迎。
可是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他上班後,他的妻子就再沒有看見他,過後去學校問,才知道董治宇被不知名的人誣陷,被瀋陽市國保大隊綁架了,並送到瀋陽市看守所遭受無理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董治宇老師被非法批捕,二零一四年七月七號被非法開庭,九月一日得知,董治宇被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判三年,劫持到本溪監獄三監區迫害。
本溪監獄使用酷刑「轉化」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本溪監獄三監區惡警王策為了迫使董治宇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指使犯人程博、王福利、張立國將其綁在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裏,惡警王策拿兩根電棍一起,多次電擊董治宇雙手、頭部、頸部;程博用手摳董治宇耳朵後方、用膝蓋反覆碾壓其雙大腿、不給飯吃;夜裏,程博、張立國輪流值班,不讓董治宇睡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王福利找來後勤監區管事犯馬躍祥,繼續毆打董治宇:踩腳面、搧耳光、用腳後跟刨大腿,強迫其寫「五書」,觀看污衊法輪大法的錄像,共計非法拘禁八天,致使董治宇近半個月無法正常走路。走出「小黑屋」,仍對其進行包夾,禁止其與其他人講話。
律師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零一六年三月,兩次來到本溪監獄要求會見董治宇,均被無理拒絕。
在二零一六年三月十四日董治宇就被強制轉化、酷刑迫害一事,書面向監區提出會見律師、駐檢申請,並發表嚴正聲明:在強制下所所說所寫的一切違背大法的話全部作廢,堅修大法永不改變。
二零一六年四月間,向潘獄長反映王策等人私用酷刑一事,未得到任何回覆。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和五月十六日兩次向駐檢投訴箱投控告信,均未見到駐檢。
董治宇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本溪監獄,於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三號三年冤獄期滿後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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