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利今年三十四歲,是一位退伍軍人。他出生於河北一個農民家庭,二零零二年參加空軍,二零零七年因工作需要,調到福州義序機場場站。他樸實、善良,待人真誠。在部隊時,他工作認真勤懇,多次得到領導的表揚。可他從不刻意表現,也不喜歡和戰友們爭功,甚至將領導給他立功評獎的機會都讓給了戰友。
二零零八年和妻子史愛娟結婚後,妻子從遙遠的河北來到了福州,在張國利所在的部隊附近開了一家理髮店維持生活,倆人育有一兒一女,現女兒九歲、兒子五歲,家庭幸福美滿。
二零一四年,張國利退伍,結束了十二年的軍旅生涯。之後,他有緣接觸到了法輪大法,並走入修煉。修煉後的張國利在家庭在社會上都嚴格按真、善、忍的要求做個更更好的人。在家庭中他孝敬父母、體貼妻子,常幫帶孩子、做家務、煮飯。在單位裏,他工作認真負責,不貪不佔,領導信任他,常常不是他工作範圍的也讓他做,他常說:「我們是修煉的人,多做點沒關係。」有很多人對張國利這個當了十幾年兵的人也修煉法輪功不太理解,而且這麼堅定,其實這就是真、善、忍佛法的力量。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張國利向部隊戰友寄了真相信,被李小松舉報,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上午張國利正在上班,被當地片警騙到保安室,七、八個警察綁架了張國利,並非法抄家,當天晚上被非法關押在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一週後的十二月二十日,倉山區國保大隊將構陷張國利的案件報到倉山區檢察院,並於十二月二十七日對張國利進行非法逮捕。後倉山區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倉山區國保大隊進行所謂補充偵察。倉山區國保大隊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再次將構陷張國利案子遞交到檢察院公訴科。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倉山區檢察院將案件第二次退回倉山區國保大隊。
六月二十七日,倉山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不予起訴,無罪釋放張國利。那天傍晚,歷經六個多月的非法關押後,張國利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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