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當時四十五歲的周清向最高檢察院控告元凶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要求追究其刑事罪責。 以下是周清在《刑事控告書》中敘述遭迫害的事實:
一、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
我原本就是一名氣功愛好者,每隔一段時間都要到書店去找一遍,看還有沒有新的氣功書。1996年的夏天,我到書店看到有四本《轉法輪》,就買了一本回家看。兩個月後一名學生告訴我在京山縣的大禮堂有煉功點,因此我找到了煉功點,學了法輪功的動作,正式開始修煉法輪功。
我的身體本來並無大病,但體質不太好,冬天裏時常咳嗽,吐出一種很粘的痰,痰的下邊都落到地上了,而根還在喉嚨裏,很難受。修煉法輪功後,當年的冬天這種症狀就不知不覺消失了。
另一個表現就是我身上帶有良性乙肝病毒,修煉法輪功之前,一次只能吃一、兩塊肥肉,修煉後一次可以隨便吃上七八塊都沒問題。也就是說我通過修煉法輪功,體質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修煉法輪功後,我也明顯地感受到自己的道德在昇華,體現在很多方面,不過由於篇幅所限,又由於我是一名教師,僅舉兩個例子說明自己修煉後的變化:
學生評教:百分之百的「A」
那是在一九九九年之前,一次我帶高一兩個班的課,教學過程中我總是儘量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來要求自己,比如批改作業時不只是打勾或打叉,同時還註明問題出在哪裏,或對某些學生給予鼓勵等。快到一年時,學校按常規進行教學大檢查和學生評教,學生評教是每個班的學生對教本班的所有老師進行綜合評價,包括業務水平、教學成績、師德規範等許多方面,分A、B、C、D四等。為了避免有不正確的導向,學校規定:百分之零的作廢,百分之百的也作廢,因為這兩種極端的情況都是不可能的。
但在這次的學生評教中,我就正好得了個滿分:全班七十六名學生,人人都給我打了個「A」等。而且學校根據我一貫的表現,認可了這個百分之百。另一個班上的得分也是班級最高分。當時有一個年輕老師跟我開玩笑說:真不願跟你帶同一個班的課,總是屈居第二。
學校評價:不求名利令人嘆服
有位同事生病住院了,老師們都去看望,但都忘記了另外一件事:幫忙上課。而且,學校領導也忘了。我發現這個問題後,默默的幫助把課上了。等到有關領導想起這事,我已經上了好幾節課了。
代課結束後,有關領導找我問起代課節數。因為這位教師少上了課,要扣除相應的錢,而我則要得相應錢的一點五倍(學校的規定)。我說,同事之間本來就應該互相幫助。同事生病了,本來就痛苦,還扣別人的錢,不太好。而我也不會計較這些。而且我也確實不記得我到底代了幾節課。
幾天後,領導給了我一封信。原來領導找到別的老師核實了我的代課情況,如實算了代課費,還另外獎了我80元。我思考再三,決定將這80元退還,便寫了一封回信,告訴領導:我們煉功人本來就是要為別人著想的,不會在幫助別人時還想得到回報。若是反而多得了報酬,則完全違背了我的初衷。
領導見到信後,直接找我談話說:我知道你們不求名利,但這件事本身的意義並不在這裏,我們學校太需要這種精神了。這80元錢也不是獎給你個人的,而是為了鼓勵這種精神。我見領導有如此好的認識,便收下了領導的一片誠心。幾天後,學校通報了這件事,最後寫道:「……不求名利,令人嘆服。」
二、我及家人被迫害經歷
但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發動這場針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一切都反過來了。
一九九九年九月底,利用學校放假的時間,我和妻子抱著才一歲多的孩子,依法到北京上訪,目的是用自己的切身體會來證明法輪功是好的。到北京後的第二天早上,因找不到信訪辦的位置,我們到天安門看升國旗,有人(便衣)問是不是來上訪的,然後就讓我們上車,說帶我們去。我們信以為真,懷著幾分感激上了車。可車子直接開進了一個公安局,把我們關了起來。隨後我們就被轉到京山縣駐京辦事處,然後學校來人接我們回京山。妻子和一歲多的孩子回家了,而我卻被關進了看守所,中途學校經常有人到看守所逼迫我放棄信仰。三個月後,記得離過年還有兩天時才放我回家。
為迫害而造假、造謠
到了二零零零年,學校安排我同時帶高二的三個班,我一樣的盡心盡力。一次月考後,學校按照以往高考中的一本二本分數線劃線,評價各班的學生考試成績,我帶的三個班得了六個A等(也就是全部是A)。
迫害初期,校長黃曉秀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叫:鑼做鑼打,鼓做鼓敲,那意思是雖然執行江澤民的迫害政策,但工作成績還是肯定的。但越到後來,就連基本的事實也不顧了。比如:在青年教師競講比賽中,我得了物理組的第一名,他叫中層幹部許華東私下給我獎金,但榮譽名單上卻不寫我的名字;學生評教中,我又是班上的第一名,他又把我的名字去掉,把第二名當成第一名,同時又在教師大會上說這次學生評教是完全公正的,領導沒有任何的……年終評選中,我總是不及格,一位老師同情地說:對不住你,上面有規定。
一次我問人保主任張本貴老師,為甚麼對我造假?他說:你還說呢,那一次上級問我,說你表現的怎樣,我只說了句「還可以」,他就說我政治覺悟不高,並說:煉法輪功的教得再好都是不好。與此同時,縣裏的媒體又在宣稱:煉法輪功的不要家庭,不管孩子,工作不努力,年終評比不合格。
因信仰被非法拘禁
到這學期中途的時候,教委主任李金標到學校考察時,專門找我,問我是否還在煉法輪功,為甚麼煉?我僅回答說:在煉,因為對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有好處。他就說我「反黨」,馬上就要把我關進看守所。後來和一中校長黃曉秀協商了迫害方式後,把我非法關押在學校一個月。在這一個月中,校長黃曉秀多次利用我的親人們給我施加壓力,逼我就範。
在這期間,學校正好又進行學生評教。一位家長在對我的評價上寫著:強烈要求工作責任心強的、煉法輪功的老師回來上課。這位家長就是學校的一位領導,她女兒在我班上,我帶她們之前的一次考試,他女兒得了39分,我帶了幾個月後,這次考試中,他女兒得了123分。還有一位家長告訴我,她們好多家長到校長辦公室找校長黃曉秀,要求放我出來上課。可黃曉秀吼她們:我的老師是我管還是你們管?
這還不夠。有一天,一中校長黃曉秀到我家裏,故意對我父親說:我們本來想把周清提拔當幹部的,就是因為他煉法輪功……我父親可是一輩子的農民,這樣的言辭直接導致父親逼迫我保證不再煉功,被我拒絕後說要買農藥和我同歸於盡,說「我的兒子為甚麼要被別人整來整去的,不如自己整死算了。」
七月十日,高考結束了,學校開教職工大會。會上,校長黃曉秀又宣布了幾十位老師的名字,強令他們輪番對我洗腦。會後,我作出了決定:辭職。中午我把辭職報告親手遞給了校長黃曉秀,他笑著說讓我再想想。可我剛回到家,門衛李榮華就闖進我的家裏,把我控制起來,隨後京山縣新市派出所的王利斌到我家說公安局長要找我談話,把我騙到了看守所關了起來,這一關就是十五個月零二十天。這期間我被多次在京山一看(京山縣第一看守所)、京山二看(京山縣第二看守所)和新市派出所之間來回關押。這期間他們還有以下幾件非法事件:
被關洗腦班
有天上午,公安和「610」的人從京山二看把我帶走,到了荊門大酒店,進行非法洗腦。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坐一邊,武漢的幾名教授坐對面,市「610」的坐兩邊。我講了自己從科學角度對法輪功的理解後,本來安排來給我們洗腦的粱木生老師(武漢理工大學政法系的博士生導師)問「610」的人:能不能帶我到他住宿的房間談?得到同意後,我們到房間裏私談到了深夜,等京山縣警察進來時,我與粱老師還在交談,他們就又說要我為他們考慮,他們要回去休息了。於是我與粱老師互相留了地址,並再三叮囑要我出去後一定去找他。當時警察很尷尬。
還有一次,縣「610」又把我綁架到荊門的一個民兵訓練基地非法洗腦。在那裏我得知很多學員是在單位被綁架去的。洗腦班裏用粉筆寫了誹謗我們師父和法輪功的標語。還逼迫我們看江澤民一夥的造謠錄像。中途有女學員幫助食堂師傅洗碗,後來食堂師傅告訴她們說:「610」的人命令他們不准學員幫助洗碗。但師傅們在我們走時特意給我們多加了一個菜表示感謝。
被關看守所
由於長期被無理由的非法關押,我們開始絕食抗議。很快警察來了,把我們轉到了京山一看。在當天晚上(當時是冬天)就被強迫洗冷水澡,好一點的衣服被牢頭們私分,然後被看守所幹部教唆的牢頭用腳猛踢胸部等,而幹部在監控器中都能看到卻有意不管。第二天才轉到另一個號子裏,我開始每天吃飯,但連續十天肚子越來越脹,卻解不出大便。那個號子裏的牢頭說他看到我起床時都是先把身體慢慢側轉,再慢慢起的床,他不忍心再迫害我。
我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學生由於沒有合適的老師上課,寫聯名信到學校和縣委,要保我出來上課。學校和縣委不但不接受學生的請求,反而造謠說「周清煽動學生造反」,因此而對我長期關押。
到了被非法關押快十個月的時候,一天公安一科的吳安民到了京山一看,在號子的窗口喊我簽字。我看是《解除監視居住決定書》,就簽了字,他隨即錯開紙,下面一張紙上又有一個簽字的地方,我問是甚麼?他欺騙我說是「一樣的」,我想可能是留一份給我吧,就又簽了字,他拿起就走了。到了晚上,我問幹部為甚麼還不放我,幹部說第二份是《繼續監視居住決定書》。這樣我又被非法關押了六個月。
遭經濟迫害 遭開除公職
在我被非法關押於京山縣第一、第二看守所期間,學校正在換工資卡,等我能走動之後,去財務室領新的工資卡,卻被告知:「610」主任鄭代盛等到學校非法拿走了我的新工資卡,說是為了管我他們付出了很多,需要報酬。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我終於被放出回家。校長黃曉秀執意不讓我上班。先是說他不讓我上班,隨後改口說,我能不能上班,由校行政會研究決定,我說「那行」。幾天後他又說:我一個人就能決定了,你不能上班。我知道那是因為校行政會的領導幾乎都同意我上班。
為了生存,我又去找一家私立學校,校長非常熱情,表示對我很放心,很希望我能去上班,對學校的名聲一定能起很大作用。回頭一位老年的學員找到我,轉告了校長的意思:他非常不願意傷害我,但他實在不敢接受我去上班,怕上面找他的麻煩,並向我道歉。
到了二零零一年年底的一天,校長黃曉秀突然帶著教物理的前輩陳映春老師來到我家,校長黃曉秀那天特別客氣,表示要我上班了,教高三復讀班,兩個班,高考完後給我絕大部份的報酬,包括獎金,第二天就上班。等我上班後才知道,那是因為急缺老師,不得已才讓我上班的。
二零零二年七月,高考終於結束了,校長黃曉秀也不再理會我。直到第二個學期,我主動去找校長黃曉秀說工資問題,他說,按課時費算吧,你自己數一下自己上了多少課,給你算課時費。我只得自己算了課時,去找教務處核實。教務主任說:你周清算的不用核實,直接給錢。可大約只算了一千多,完全不是一個高三老師的待遇。
二零零三年正月,校長黃曉秀、團委書記黎作祥、門衛仁義成三人一大早就闖進我家。校長黃曉秀說派我去培訓,我就問培訓甚麼,他一次一次的繞,我就一次一次地問,最後他終於說了實話:要綁架我去洗腦班,要我馬上收拾衣服,現在就走。我回到房裏給妻子說了這個事,妻子過來和校長黃曉秀評理,校長黃曉秀蠻橫地說:周清要不去,馬上打電話叫派出所來。妻子沖到了樓房外喊:老師們哪,我家周清犯了甚麼法哪?校長黃曉秀要一次一次的迫害他……校長黃曉秀在屋裏緊張地對我說:快去叫她別喊了,又不是甚麼壞事(惡人都怕曝光,只因良知尚存)。我說:既然不是甚麼壞事,叫大家都知道不是更好?我出去對妻子說:你繼續喊,我走了,再不走就來不及了。就這樣我被迫流離失所。但妻子隨後卻遭到了校長黃曉秀的報復:不讓她到家裏住(我們家就在學校裏)。
我流離失所期間,校長黃曉秀又到處找我,想抓我回去。當找不到我時,又非法把我開除。後來我問他為甚麼這麼幹時,他又說,我們到處找你回來上班,是你不回來。學校有規定,三個月不上班就除名。
被迫害致下肢癱瘓
後來我到了孝感,在一個租住的房子裏做講真相的資料。二零零四年七月八日,我們被孝感國保非法抓捕。
那天一早有人敲門,我們以為是房東,就開了門。進來三個人,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就綁架我們,出門時我們喊「法輪大法好」,他們就下重手毆打我們,直到進到車裏才停止。
我們租住的房裏本來放了一萬元錢。非法審問時,一個警察剛一問我:那一萬元錢準備幹甚麼的?另一警察馬上碰了他一下,他就不再問了。我就推測那錢被他們私分了。
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後來一位看守所的老幹部找我談話,說他每次上班都提心吊膽的,生怕出甚麼事他承擔責任。我不忍心,就恢復了吃飯。那裏的伙食非常差,飯中經常能看到老鼠屎,最多的時候我看到過四顆(一個碗裏),只能用勺子舀一點飯蓋住,再接著吃剩餘的飯,再看到就再蓋住,再吃剩餘的飯。
那裏牢頭(頭檔)睡大約一米二的寬度,二檔是頭檔的一半,後面的就擠著睡,大約四個人睡的寬度相當於頭檔一個人睡的寬度。有一天我半夜起床小便後,發現擠不進去了。後來我就乾脆睡廁所邊的地板上,有一天醒來發現嘴邊好多螞蟻。後來兩腿越來越沒有力氣,最後到完全癱瘓的地步,腿越來越細,但痛覺還在,就是支配不了。同時嗓子也開始出問題,最後發展到完全不能說話,連「啊」的聲音都發不出來,聲帶完全無法震動。
夫妻被綁架到洗腦班
在我的身體如此虛弱的情況下,孝感國保還是把我綁架到了湯遜湖洗腦班,在那樣的環境中,我的身體進一步惡化,每時每刻都像有幾百根針在不停地刺我的腳掌,但嗓子又喊不出來,就這樣完全不可能正常思考問題的情況下,被他們洗腦。
後來洗腦班的人把我弄到醫院去檢查,第一家查不出任何問題,第二家(武漢的一家軍醫院)說要把脊骨上刺六個地方,把骨髓抽出來化驗,才有可能檢查出是甚麼病。但這本身就非常危險,所以要家屬簽字才行。這樣他們才請示上級「610」,上面來人看了我的情況,還對我說了一句「我們像親人一樣關心你」,然後由我三哥簽字取保,背我回家。
家裏對我的病情毫無辦法,父親對我說:我們家的情況你也知道,你自己的身體也只有你自己清楚,現在只有你自己決定怎麼辦了。我要求回到縣城妻子身邊。通過慢慢地修煉法輪功,我的身體又開始慢慢恢復。
但縣「610」知道這個消息後,又威脅妻子的家裏人,把她詐騙到了荊門市的洗腦班,逼她放棄修煉,而那時我還只能坐在凳子上,用兩個方凳子依次挪動著去上廁所。
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當時我的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三哥來電話說孝感要來人看我,我說不想見他們,三哥三嫂說我要不見他們,他們就要把三哥抓走。
我接到孝感姓曹的警察的電話說到了學校門口,不知道我的家,要我去接,我去後又說到車裏談一下,進去後就告訴我,還得到孝感一趟。我問他為甚麼撒謊,他說不這樣說你會來嗎?就這樣我又被關進了孝感一看,等待非法開庭。
被非法判刑四年
在非法審判中,我說了兩個問題:一是「你們所講的一切不能作為罪證,我所做的一切沒有對社會造成任何危害:第一次,我去北京信訪辦,連一句話都沒說就被非法抓回來並非法關押了三個月,請問我觸犯了哪條法律?第二次,學校領導將我關到一個小黑屋裏,校長私自將我非法關押1個月,我也不知我犯了甚麼罪?第三次,我被綁架到武漢市湯遜湖洗腦班,被迫害得全身癱瘓,也不知我犯了甚麼罪?憲法中沒有哪一條說煉法輪功犯罪……」二是我問他們:你們一直都造謠說法輪功不要家庭,不要工作,可我身體稍微好一點就在複習功課,準備找工作,可你們卻又把我騙來要審判我們,到底是我們不要工作,還是你們不讓我們工作?
後來我被非法判刑四年。三哥後來說,當時他們本來想判你緩刑的,但你「居然敢翻供」(註﹕引述孝感國保的話),他們覺得要是判了緩刑,不是說明你們搞贏了,所以就改判四年。當時的審判長叫塗自敏,審判員叫湯珊。
後來我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
在入監隊,警察沈建軍多次威脅我,一次說:周清,到了這裏,你是想「轉化」也得「轉化」,不想「轉化」也得「轉化」。還有一次,他拿來所謂王進東的書,命令我看,還說必須做筆記,寫心得,並威脅我。
在四監區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被關在二樓,湖北省安陸市法輪功學員欒建軍被關在一樓。有一天警察段區長找我們開會,說一樓有法輪功自殺,並強調說絕對沒有人打他,「不信可以去調查!」我就舉手,他卻不理我,我又寫了個條子,讓包夾交給了他,他還是不理我。
散會後,段區長找我到警察辦公室,問我有甚麼想法,我又重複了這個意思,段區長再次向我保證:絕對沒有人打他。我說,您這麼有把握,我就想去問一下,您讓包夾跟著我都行。他最後說,怎麼可能讓你去調查呢?!我問:既然不准調查,為甚麼當著那麼多人的面說可以去調查?他說:在那種場合肯定得那麼說嘛。我又問他為甚麼說謊,他最後說:我又不煉法輪功。
偶爾我見到同修欒建軍,見他臉色越來越差,精神越來越不對勁,就問段區長怎麼回事,段區長說他有精神病,還說給他吃了治精神病的藥。我又問藥是哪裏來的?最後段區長承認說,是他自己從監獄外面找醫生開了藥,帶進來的。最後當欒建軍生命垂危、神智不清時,段區長才讓我去見他,要我去做他的工作。當我見到欒建軍時(當時段區長也在場),特意問起是否有人打他,欒建軍親口告訴我,包夾不僅打他,還威脅他說不「轉化」就天天打。當欒建軍神智稍有清醒時,段區長又不准我見他了。
出獄之日又被囚洗腦班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十五日,那是我被非法判刑期滿的日子。一大早親人就到了,可他們就是不放人,等著聯繫綁架我的事。直到中午,他們安排妥當了,才讓我往外走,走到離四監區(專門迫害法輪功的監區)比較遠而又沒到監獄門口的地方,兩個武警從後面把我綁架,塞進了一輛車裏。我大聲喊「警察綁架大法弟子啊」,兩個武警就把我按倒在座椅下面的地板上,把我的手腕折得我不能動彈,捂著我的嘴,騙過了我的親人,把我綁架到了武漢湯遜湖洗腦班。這過程中有國保大隊長彭義林和京山縣「610」主任田禮祥參與。在洗腦班門口,當我問到即使犯人刑滿也該獲得自由,他(「610」主任田禮祥)為甚麼這麼幹時,他說:「目前就是這種搞法。」
直到二零一三年,我在貴陽已經正常工作了四年,家庭也逐漸恢復了正常的運作時,國保大隊的彭義林等三人專程從京山趕到貴陽要見我,我沒有見他們,他托人傳話說:如果我不見他,他就通過「組織」(指貴陽的「610」等)找我。在這種威脅之下,我打通了他的電話,勸告他「人心都是肉長的,都是幾十歲的人了,何必那麼賣命,最後落得個像王立軍那樣的下場。」他告訴我說:他限制了我的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