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懂事起我就生活在打罵中。有一次我在外面和別的小孩打架,母親把我拖回家摁到地上掐著我的脖子使勁往死裏整,幸好被鄰居看到拉開了,否則不知道我會被打成甚麼樣,想都不敢想。那時母親總是帶著妹妹和小弟出去玩,把我一個人留在家裏,甚至我工作後,買衣服都只給弟妹買,我只能穿妹妹的舊衣服(我比妹妹個子矮小),鄰居看到她太過分,提醒她不要太偏心。母親卻當著我的面說我長得不漂亮,穿甚麼新衣服!
母親對我的種種,使我對她產生了厭惡和怨恨,以至於後來妹妹因難產而死,母親竟然對我大吼:「為甚麼死的不是你!」此時我真的把她看成老死都不想再往來的仇人。想不通為甚麼她對我如此的薄情。內心總想快快的遠離她(我和母親在同一個單位工作)。
後來我終於有機會調到了丈夫的工作單位,我的內心有一種解脫和歡喜。後來日子過的雖然輕鬆點了 ,但我的心情還是悶悶不樂,由於月子裏落下腰疼病,睡覺都會痛醒,又有乳腺增生,加上工作不如意,常常鬱鬱寡歡。
一九九七年底,同事向我介紹了法輪功,並借給我一本《轉法輪》。看完這本寶書我走上修煉之路。修煉不久身體的病痛消失,心情也開朗、舒暢了。不斷的學法,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同時按大法的標準規範自己、要求自己,心胸也就越來越寬,對母親的怨恨心漸漸去掉了。明白了母親長期對我薄情是有前世因緣的。
師父說:「在修煉中,在具體對待矛盾的時候,別人對你不好的時候,可能有兩種情況存在:一個是你可能生前有過對人家不好,你自己心裏頭不平衡,怎麼對我這樣?那麼你以前怎麼對人家那樣?你說你那個時候不知道,這一輩子不管那輩子事,那可不行。」[1]
師父還說:「對誰也一樣,對父母、對兒女都好,處處考慮別人,這個心就不是自私的了,都是慈善之心,是慈悲。」[1]學了大法,就覺得母親也是苦命中人,一生中失去了兩個心愛的兒女,時局的動盪、工作的壓力、生活的艱辛,一路走過來實屬不易。從此我就改變了對母親的看法和態度。工作之餘會打電話向父母噓寒問暖,一年三節、二老的生日會買禮物送上祝福,在利益上不和弟弟爭。
因母親特別寵兒子,所以弟弟在家裏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弟媳在家也不太做家務事。而我每每回家看望二老,母親總是指使我做這做那,我也毫無怨言。家裏有兩處房產,母親說全部都給弟弟,我很坦然沒說個「不」字。
母親漸漸看到了我對她的態度變的溫和,真心的為他們付出,背地裏會和鄰居講:我女兒還是煉了法輪功好。當我被警察綁架後,她不顧年近七十,天天領著舅舅和弟弟向我的單位要人,我出來後母親沒有埋怨,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你不要有思想負擔,因為你不是做壞事坐牢的。」
提筆寫這篇文稿時,自己都詫異自己的心平靜如止水,沒有絲毫起伏不定的感覺,只有對師父的感恩,對大法的堅定。是師父的大法改變了我和母親,使我們的心靈淨化。唯有在最後的修煉路上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精進、再精進。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