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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淮安市迫害法輪功者遭惡報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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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古人有雲:「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太上感應篇》)又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易經》)十幾年來,江蘇淮安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單位、領導都遭到了不同程度的報應。

僅舉幾個事例,不是詛咒,只為勸善,希望那些至今還在為了眼前利益,是非不分,善惡不辨,出賣自己良心,助紂為虐,死心塌地跟隨江氏集團參與迫害無辜的人,以此為戒,趕快懸崖勒馬,立即停止迫害,將功贖罪。千萬不要抱著僥倖心理,拿自己及家人的身家性命和永久未來做賭注,一旦大禍臨頭,殃及子孫後代,悔之晚矣。

1. 倪興余,原淮安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現已調離,前任揚州市610頭目),此人言語粗俗,品行低下。在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已禍及全家,現在兒子離婚,妻子身患癌症長期住院。兒媳婦家人一直在告他貪腐,內外交困,現在被降職處分。

2. 辛立忠,原淮安市宣傳部長,1999年下半年在淮安市體育館門前組織人員燒毀大量的法輪功書籍,因貪污受賄被判刑七年。

3. 方可,原清河區公安局副局長,積極參與迫害、綁架、轉化法輪功學員,使清河區幾十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強行洗腦,曾經揚言不怕被報應,貪污受賄,被判刑5年半。

4. 肖本明,原清河區區長,任職多年,使淮安市清河區迫害法輪功成為重災區,去年因貪污腐敗罪行被抓捕。

5. 錢鴻鈞,原市國保支隊隊長(今年已調離),任職十幾年間積極參與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去年法輪功學員鄭紅霞給他寫勸善信,他不但不聽,還綁架迫害遭非法判刑三年半。錢鴻鈞的惡行殃及家人,妻子劉義嫻身患白血病多年,每隔幾天就要打一針升白細胞藥物,肛門周圍膿腫破潰,在屁股上打幾個洞引流膿液,切口不容易癒合,手術切口表面癒合裏面又爛空了,打洞的地方到處流膿、流水,整天只能趴著,痛苦不堪、生不如死。

6. 曹新龍,原清浦區公安局局長。2012年5月13日清浦區公安局出動幾輛警車包圍了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抓捕了十幾名法輪功學員,有的被勞教、有的被拘留、有的被取保、有的被強制轉化、有的被嚇的不煉導致生病死亡。曹興龍積極執行上級命令,集體立二等功,兩年後因貪污受賄被判刑七年。

7. 楊如兵,原清浦區公安局分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2012年指使下面的警察毆打被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因貪污受賄被逮捕判刑,出獄後在外地打工。

8. 顏志龍,原清河區公安局局長,在任職期幾年內,清河區就有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兩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顏志龍的惡行殃及妻子遭車禍,腿部被車撞成重傷。

9. 李忠,原淮陰區公安局長 在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導致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迫害。對法輪功學員寄的勸善信置若罔聞,視為兒戲。李忠2014年10月一天晚上外出散步,突然倒地身亡。

10. 花原春(音),原楚州區公安局副局長,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正剛(年齡30多歲,2000年被關在楚州看守所迫害致死)、葛秀蘭(被逼死)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恐嚇的放棄修煉,花源春(音)後因貪污受賄被判刑,同時殃及妻子也被判刑。

11. 趙家濤,在任職淮安市教育局局長期間,積極配合市610迫害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因貪污受賄被逮捕判刑5年。

12. 周其生,原淮安市第三中學教師,在2001年被抽調到市610,積極賣力轉化、迫害法輪功學員,之後時間不長就得肝癌死亡,死時三十多歲。

13. 王建淮,原清河區公安局國保大隊惡警,在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毆打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非法抄家時多次偷走法輪功學員家中現金、物品。現在身患胃空洞,面無人色。

惡報,並不是法輪功修煉者所願意看到的。佛法是慈悲的,但威嚴也是同在。惡警趙炎東多次揚言自己多年迫害法輪功沒有遭報應,那是上天給他時間讓他警醒,不是不報,只是時間未到。可悲的是,有些人報應到身上時,還不以為是報應。

希望那些還在等待觀望甚至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一定要看清當前中國時局的大勢所趨和人心所向,千萬別再參與迫害,在職責範圍內保護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提供各種方便條件,那就是為自己和家人負責,如一意孤行最終就只能給江澤民集團當陪葬品,面臨可悲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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