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大法使我得到了健康的身體
我在年輕時就有神經性頭痛的毛病,還經常失眠,發作起來除吃止痛藥、按摩掐壓之外,沒有甚麼好辦法。參加工作及成家後,隨著工作上的要強、生活上的勞累艱辛,頭痛病經常犯,且不一定甚麼時候就發作起來。睡不好覺時頭痛,上街冷風吹了頭痛,勞累了更不行,甚至與家人上山遊玩我都得帶著止痛片。四十多歲時又添了頭暈的毛病。這個病可太折磨人了,一發作起來就劇烈嘔吐,頭痛的像要裂開似的,直覺的天旋地轉,無法站立,只能躺著,而要想翻翻身睜眼拿點東西都是很痛苦的事。多次去醫院檢查也沒查出病因,只說是可能腦部供血不足,沒有有效的治療辦法,就是吃了安定藥睡覺,不睡它個十天半月的根本不行。隨著年齡的增長,這個病犯的越來越頻,有時一年犯好幾次,整天暈暈乎乎的,還得強打精神上班照顧家等,嚴重的影響了我的生活和工作,我很苦惱。
一九九七年春天,要好的同事借給了我丈夫一本《轉法輪》,還利用業餘時間在外邊教煉功動作。我一邊看書一邊跟著學動作,覺的很好。我們利用業餘時間看李洪志老師的講法錄像及教功錄像,讀老師的《轉法輪》,早上起來就出去煉功。不知不覺中我覺的體力好了,精神狀態也好了,我的頭也不暈了,哎呀,我的病好了。我可以想怎麼躺著就怎麼躺著,想怎麼翻身就怎麼翻身,出門上街再也不用帶去痛片了。
沒病的感覺真好啊!從一九九七年至今,感覺體力精力充沛,身體健康,沒吃過一片藥,省下了一大筆醫藥費。這一切都歸功於法輪大法,歸功於李洪志師父啊。我內心充滿了對師父的感恩,由衷的說一聲:師父,弟子謝謝您!
隨著學法的深入,我明白了人得病的真正原因 ,知道了怎麼樣做一個好人,以至於更好的人。法輪大法的修煉原則是真、善、忍,只要按此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就能得到健康的身體,快樂的身心。
二、修大法把我從委屈、怨恨的心境中解脫出來
在二零零四年──二零零五年度,單位工資結構有所改革,加了績效工資這一塊,就是每人每月扣一百元錢,單位裏再拿出一部份錢作為基數,年終時根據工作量和工作成績等打分評級而發放。一般職工都能拿回自己這一百元還略多點。那年我的工作性質和內容有所調整,年終時按領導的要求,我的績效工資按平均數算。而我所在部門領導在造表統計工作量時忽略了此事,致使發放績效工資時我的這部份工資少的可憐,辛辛苦苦幹了一年,不但無甚受益,還得往裏倒貼錢。我發現此事後及時找到該負責人反映了情況,他也承認是弄錯了,但不肯給以改正,覺的過去那麼長時間了,不好改了(此工資確實沒有及時發放)。他還說,你看這些年咱關係也挺好的,就算我拿了你這幾百塊錢吧。我看出他是覺的改來改去的反覆找領導對他影響不好,在領導和同事們當中沒有面子。我心裏真是覺的委屈、氣恨,想想平時對他工作的支持、幫助和理解,想想這一年工作的辛苦,真是咽不下這口氣。雖說只有幾百塊錢,可這是個理呀。
怎麼辦?這期間,師父的法時時在我腦中顯現:「遇到這種矛盾的時候,我們首先應該冷靜,不應該和他同樣去對待。當然我們可以善意的去解釋,把事情說清楚都沒有關係,可是你太執著了也不行。我們如果遇到這些麻煩的時候,不要和人家一樣去爭去鬥。他這麼搞,你也這麼搞,你不就是個常人嗎?你不但不要和他一樣去爭去鬥,你心裏頭還不能恨他,真的不能恨他。你一恨他,你不就動了氣嗎?你就沒做到忍。我們講真、善、忍,你的善就更無從有了。」「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我的心漸漸平靜下來。是啊,我不是一般的人,我是一個修煉的人,我要按大法的要求來處理這件事。想想年輕人考慮工作難免有疏漏, 近年剛被提了部門主任,也想把工作幹好,在領導和群眾中留個好印象。我若為此事與其爭執起來,確實對他影響不好。為了他的名聲,為了以後工作的和諧,我就忍了吧,不再與之計較了。我的姿態也使他很受感動,路上看見老遠就親切的打招呼。這事就算過去了。有意思的是,在後一年的績效評審中,我的分數特別高,比以往要多發好幾百塊錢。
老家有一處院落,靠北四間房,在二十多年前老人就分好了家,我和大弟弟每家兩間房,院子一分為二,並立了字據。這些年來一直是老人居住。二零一零年要進行舊村改造,因我們在外地工作,大弟弟在當地縣城上班,那這拆遷之事就讓大弟弟到時候給我們個信,如需簽字、交補差款等及時通知我們。其實在拆遷前,我們心裏也有打算,要能分一套樓房,就歸大弟弟住,要能分兩套,由他挑,畢竟是自家兄弟。結果在整個拆遷、發放補償款、選房簽字過程中,一直沒有個信。幾次問他都說是還沒弄好呢,還不知道怎麼弄呢?直到房子分完了,人家都住上了,我們才從外人的口裏知道,房子早就分完了。按政策我們這個院一共可分得大小兩套樓房,大的一百四十平米,小的九十多平米,而且兩套樓房都寫在了大弟弟的名下。
當聽得此事時我的頭一下子就大了,心裏卻天真的想,不能吧,親兄弟哪能做那種事。為此事我們回老家與大弟弟商議。他先是編了一個個的理由說房子應該全歸他。被一個個戳穿後,他翻了臉,像換了個人似的,不跟你講理了,就是說這兩套房子都是他的。近八十歲老公公終於聽明白了這個事,「老二這是想獨吞這兩套房子。」老人當日給我們寫下了字據,表明了他的態度,不同意不承認大弟弟的做法(因這個院的房產證是寫的我公公的名字)。我真是傷心、委屈、怨恨到了極點,想想這些年來對大弟弟那麼照顧,對孩子那麼關心,每當老人需要花錢時我總是跑到前頭,而現在咋變的這麼自私沒良心。
我又一次陷入了痛苦的糾結中。打官司有可能要回我的房子,但這樣做就有可能讓近八十歲的老公公出庭作證。都是親生兒子,讓老人怎麼面對:說實話大弟弟不幹,說謊話於心不忍,也對不起我們。老人這麼大歲數了,需要我們幾家輪流贍養。再說親兄弟對簿公堂,縱然你有理,這也不是個好事啊。
師父說:「我們都要守住心性,別人可以不對,我們自己不能不對。如果自己能守住心性,過一段時間這些事都會過去,不會長久,最後他肯定會由於我們自己修煉層次的突破而發生變化,保證是這樣的!」[2]「那麼作為一個修煉的人,在個人修煉中你要不能愛曾經在常人中反對你的人你就成不了佛。確實是這個道理,因為修煉人要慈悲。慈悲也就是把常人一切恩恩怨怨都放下了,不執著於常人的一切,不求常人這個名呀、利呀,要放下人心,修煉中會把常人中的一切都看淡,所以就能跳的出來。」[3]
我漸漸的冷靜下來了,不再鑽到這裏邊看問題。這房子是老人分給你的,本來就不是你的,現在權當是老人把房子收回去,願給誰給誰吧。沒有這套房子,我們不是也沒住在露天嗎?至於給孩子買房,我們能幫到甚麼程度就幫到甚麼程度吧。我們決定不再與大弟弟爭執了,也不計較他的所做所為了。就這樣我們的房產糾紛問題解決了。
此事我們一直沒有告訴孩子,怕他年輕再做出甚麼過激的事來。直到三年後我才找了個機會慢慢告訴他,沒想到他比我還淡定。他說你是修煉的人,不與他計較就對了。老師不是講過不失者不得的道理嗎?你看我爸和人家同一年退休,就因為生日小了幾個月,連漲了兩級工資。你看我的工作那麼順利,收入也不低,這不都是大法給咱的福報嗎?我既感到震驚又倍感欣慰。孩子不但工作上讓你省心,還能深明大義,這都是大法的恩賜啊!
修大法十九年來,我得到了健康的身體,心態變的平靜祥和,不再為人世間的名利、恩怨所牽絆所煩惱,我感覺我今生最正確的選擇就是修了法輪大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一》〈美國第一次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