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初,我的妹妹給我介紹了法輪大法。我讀完寶書《轉法輪》,心胸豁然開朗,一下子明白了許許多多原來不清楚的問題,當時就決定修煉法輪功。我開始抓緊時間煉功學法,在實際生活中依照真、善、忍的標準修自己的心,不知不覺中心性在提高,身心都走入了一個良性循環的軌道。我在這裏講幾個小故事。
嚴守道德,拒絕情色
我開始修煉的時候,已經離婚兩年。我從法中明白了宇宙對各層生命都有不同的要求,作為一個人,就要符合人的道德規範,在男女關係上要嚴肅對待,不能有婚姻之外的情與欲。我開始在這方面用心,在不斷學法中歸正自己的思想,檢點自己的行為。
就在我得法一年以後,我高中時的一位女同學張某打電話與我聊天,她是在三年前的同學會通訊錄中找到我的電話的。這位同學讀書時與我一樣是班幹部,人長的高大漂亮,能說會道,給我的印象很好。這次通話中,她多次談到對婚姻很失望。我出於同學情誼,便用自己離婚的教訓,開導她珍惜夫妻之緣,互敬互讓,替對方著想,別傷害對方,為家庭負責,為後代做表率,這以後,就開始疏遠她了。
有一天晚上,她突然打來電話,說她到城區來走親戚,路過我的住處,要來看我,因不認路要我去接她。我進退兩難,只好接她來家做客。交談中,她談她的生活,談畢業後的經歷等等,而我就給她講大法的美好,也談一些人生感悟,談我修煉的體驗等等。夜深了,她卻沒有要走的意思,我提醒她不早了,你還要走親戚。她卻說不走了,今晚就在你這裏住。我立刻明白了她是另有想法。我勸她:你還是走為好,你一個女人在男人家過夜,不成體統,對你的聲譽也不好。我們大法修煉者信仰真、善、忍,講道德,師父對我要求很嚴,我不會在這個問題上犯錯,我提醒她不要有其它想法。她卻執意不走。我只好讓她到另一間屋子休息,我睡小臥室。
夜深了,我有點不安的睡去。可是到半夜時,女同學突然推開我的房門(我長期獨居,沒安門閂),一絲不掛的衝進我的房間來引誘、糾纏我。我感到很突然,定下神來,叫她快出去,你怎麼這麼荒唐?把我當成甚麼人了?我現在是法輪大法弟子,不是一般的人,做好事,不做壞事。你這樣做,對得起你丈夫和孩子嗎?你再這樣做,肯定要後悔的。當時我心裏很靜,想到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在身邊看著我呢,我有更高的生命追求,我決不幹這種常人都不齒的事情。糾纏了七、八分鐘後,她只好無奈的離開了。
第二天早晨,她說她一夜沒睡,太沒面子了。我說你應該認識到這是不道德的行為,如果你丈夫這樣做,你會怎麼想?將心比心嘛。同時勸她以後不要再做這種荒唐的事情,要尊重自己。她羞愧的無地自容,說了一些後悔的話,哭著走了。
事情過後,我的內心很感慨。如果沒有修煉法輪大法,我很難抵擋如此的誘惑。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明白了當人的真正目地,去掉了一些不好的思想,心靈得到了淨化,才會不被污泥所染。如果能有更多的人修大法,這個社會的道德就會回升,心靈會淨化,社會就會真正變的和諧。
「煉法輪功的人當官,我們最放心」
有一天我來到單位的一個班組,見一李姓同事在給大家講故事。我一進去,大家都望著我開心的笑。一問才知道他正在講我拒絕侵佔公物的事情,並要我證實此事的真實性。我表示,不侵佔公物,這是一個人基本的道德標準,只不過現在的社會是物慾橫流,金錢至上,這才顯得稀奇。
我們每天上班,來回要走五十公里,平時坐單位交通車。為了方便講真相,我改騎摩托車上下班。有一段時間,這個李姓同事下班稍晩,坐不上交通車,就搭我的摩托車回家。時間長了,他覺得不好意思,就主動提出給我付汽油錢。我說我是順路幫忙,不用客氣。你那汽油是單位的,我更不能要。其實在我們單位,很多班組都要用汽油,而很多私人汽車、摩托車,都在用單位的汽油。單位也放任不管。但是我作為一名大法弟子,不能隨波逐流,要用高標準來要求自己,不能為了私心而損害單位的利益。有一天,他給我送來一桶汽油(二十多斤),放在我的工具櫃裏,叫我把它用了。這使我有些難為情,這時我想起師尊的話:「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1],我想自己不能含糊,必須還給他。等忙完工作後,我專門給他送回去了。
事後,他對我的這個做法感到很吃驚,不敢相信還有人見財不要。他經常給朋友講這個事,說那些學甚麼甚麼東西的都是嘴上說說,並不當真,學法輪功的人是言行一致的。我說,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要說到做到才是真修;是師父教我這樣做的。他說,「煉法輪功的不貪不佔,對人真誠。××黨垮台後,你們來當官,我們最放心。」
我在修煉大法的路上,走的跟斗把式的,是師尊慈悲一路攙扶著走過來。感謝師父的洪恩浩蕩!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