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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通化市閆淑芳被非法判刑四年、劫持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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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年零八個月後,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閆淑芳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刑期四年。法院判決及何時入獄皆沒通知家屬,只是事後看守所方面告知家屬,監獄方面通知家屬接見時間。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早,吉林省公安廳、延邊州公安局警察與通化市公安局警察,以通化市法輪功學員到延邊州安圖縣發放真相資料為由,綁架了閆淑芳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當天早七點半左右,閆淑芳在自家小區樓門口,被老站派出所毛元臣、尹廣宇等三個著便裝的警察綁架。當時警察不容分說把閆淑芳摁倒在地,拖行一百多米,褲子、鞋、襪子都被拖掉,肚皮都露出來了,他們強行給閆淑芳戴上手銬帶上車,拉到老站派出所。

中共酷刑演示:拖拽
中共酷刑演示:拖拽

閆淑芳一度被非法關押在安圖順時針時尚賓館的一個房間裏,被銬在凳子上五天五夜不許睡覺,國保警察王剛用塑料條抽打閆淑芳的臉。閆淑芳要求安圖國保大隊通知家人給請律師,被非法拒絕。五月十二日,通化市看守所向閆淑芳的家屬索要一千元營養費。五月十三日,家屬從通化市看守所處得知閆淑芳已被劫持到延邊州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遂於五月二十日到安圖縣公安局查問,一自稱是國保人員的便衣警察給家屬一份拘留通知單,日期卻是五月二十日。面對家屬的詢問,該便衣說:閆淑芳現在身體很好。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日,閆淑芳被延吉市安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劫持到延吉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六月三日被安圖縣檢察院非法批捕。到十二月二十五日前,構陷閆淑芳的黑材料曾兩次被檢察院退回安圖縣國保大隊。

二零一七年三月中旬至五月中旬曾二次通知家屬開庭。家屬為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法院的刑事庭長洪書穎強行退函,並對家屬謊稱律師自己退出的。家屬當著她的面和律師通了電話,揭穿了她的謊言。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三日,安圖縣法院對閆淑芳、蔣凱、張雲英、周秀蓮與女兒楊陽五名通化市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上午九點鐘,法院門前停了一輛特警的裝甲車,車上坐滿了全副武裝的特警。

閆淑芳聘請的律師被拒絕進入法庭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均沒有律師辯護。五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被強制搜身後進入法庭旁聽。整個過程不到二個小時,法輪功學員閆淑芳向法官控告安圖縣國保大隊被刑訊逼供。閆淑芳、張雲英、蔣凱等均已拒絕回答的方式抗議非法庭審。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閆淑芳被劫持至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刑期四年,判決及何時入獄皆沒通知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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