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判法輪功學員 寧夏法院副院長酒後摔死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六日】近日獲悉,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寧夏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副院長魏建平在酒後摔死了。這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了惡報了。

在寧夏及中衛市政法委、「六一零」人員的操控下,中衛市沙坡頭區法院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中衛市人民醫院退休護士長,法輪功學員張鳳娥遭該院誣判三年半;蘭州鐵路局銀川供電段職工,法輪功學員孫建鋒遭該院誣判五年半。據悉,魏建平是該院受理迫害法輪功學員「案子」的主管領導。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沙坡頭區法院因懼怕律師為孫建鋒辯護,取消了先前對外公布的庭審,致使孫建鋒親友撲空,先前經該院審核資格辦理辯護手續的王律師未得到通知。當年十一月二十日,沙坡頭區法院在未通知律師、未通知孫建鋒家人的情況下偷偷誣判孫建鋒五年半。當孫建鋒家人從其他渠道得知消息,找到庭長劉文洪質問時,劉文洪開始保持沉默,後來擺出一副流氓嘴臉說:要找就找院長去!由此可見,該院審判的依據不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而是根據院長的指令判決了!

以下是法輪功學員張鳳娥、孫建鋒遭非法迫害情況簡述:

一、張鳳娥遭迫害情況簡述

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張鳳娥一人在家。中衛市國保大隊隊長李金軍、教導員李存善夥同李佔宏、劉俊霞等人欲非法闖入張鳳娥家,張鳳娥不開門,這夥人便撬鎖闖入,綁架了張鳳娥。隨後李金軍一夥再次到張鳳娥家,搶走了張鳳娥的兩部手機、大法書籍等私人財物,將張鳳娥劫持到了中衛市看守所。一個多月後,張鳳娥遭非法批捕,罪名是「利用手機大量發送法輪功短信,宣傳法輪功思想」。

二零一二年六月前後,沙坡頭區法院誣判張鳳娥三年六個月,張鳳娥依法向中衛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七月十九日,中衛市中級法院由王意宏、張瑞花、張瑜及書記員拓明娟等組成的法庭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張鳳娥在看守所關押期間跌斷胳膊,傷處尚未癒合,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在上訴期未滿時,中衛市國保大隊惡警提前將張鳳娥劫持到寧夏銀川女子監獄。因張鳳娥身體狀況不符合關押條件,女子監獄拒收。八月十三日,國保大隊惡警再次將張鳳娥劫持到銀川女子監獄。

張鳳娥女士,今年六十歲,是寧夏中衛市人民醫院退休護士長。因修煉法輪功,張鳳娥二零零一年九月被非法勞教兩年半;二零零九年三月被李金軍等人以「破壞法律實施罪」綁架刑拘一個月,後取保候審回家。

二、孫建鋒遭迫害情況簡述

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日,孫建鋒和黃玉霞到常秀娥家中做客,中衛市國保大隊隊長李金軍、教導員李存善帶領李佔宏等多名警察尾隨,在常秀娥開門之際強行闖入常秀娥家,將三人綁架,並非法抄了常秀娥家,搶劫了電腦等私人物品,孫建鋒被綁架到中衛市公安局刑訊逼供。

七月十一日,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非法起訴孫建鋒,沙坡頭區法院公示在八月十日對孫建鋒非法開庭,並核准孫建鋒家人聘請的王律師為孫建鋒辯護。

八月十日,孫建鋒親友陸續趕到沙坡頭區法院旁聽,結果卻被告知:開庭臨時取消了,何時開庭,另行通知。

當年十一月底,孫建鋒家人得到消息說:孫建鋒已被偷偷誣判五年半,孫建鋒家人聘請的律師也不知情。孫建鋒家人找沙坡頭區法院刑庭庭長劉文洪質問原因時,他開始保持沉默,後來擺出一副流氓嘴臉說:要找就找院長去!孫建鋒家人再要求上訴時,壓根就沒人理睬了!

十二月十九日,王律師到中衛市看守所要求會見孫建鋒,看守所值班警察說:要想會見孫建鋒必須請示中衛市公安局沙坡頭區分局國保支隊。王律師找看守所所長崔廣才,崔竟欺騙王律師說:孫建鋒已從新聘請了律師,不需要你辯護了。王律師聯繫中衛市沙坡頭區檢察院孫建鋒一案的負責人,對方電話關機;王律師給監所科警察反映,監所科的說他們無能為力。

時隔不久,孫建鋒即被劫持到寧夏銀川監獄。孫建鋒羈押在監獄期間,他父親思慮過度離世,孫建鋒沒有為父親送終。

孫建鋒,今年四十五歲,是蘭州鐵路局銀川供電段職工。九九年七二零以後,孫建鋒因堅持為法輪功鳴冤,以前曾四次被非法關押勞教,遭受過紮繩子、幹奴工、野蠻灌食,冷凍、長期監控,長達七十二天的「吊銬」酷刑迫害,放出禁閉室時,頭髮胡須一直沒剪過,很長,且亂蓬蓬,精神恍惚;穿的棉襖後背下襟的面子磨沒了,露出幾綹襤褸的棉絮;穿的褲子從外褲、羊毛褲到內褲的臀部都磨爛了;腳、腿、膝蓋都不能承重,腳趾變形;整個腳底板結了一層厚厚的硬繭,在床上躺了兩個多月,才可勉強下地。孫建鋒的手腕上如今仍留著被吊銬後的累累傷痕……

人們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一切全報。」

希望寧夏中衛市公檢法司人員能以魏建平的惡報為警戒,了解法輪功真相,再不要參與迫害,為自己和家人贏得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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