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要「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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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一次和同事聊天,很自然的聊到法輪功,交談中聽出同事對大法沒有好感,於是我和他深入的交談。原來,他連「天安門自焚」偽案都不知道,除了不了解一些基本真相之外,更重要的是他對有些同修的做法不理解,還引起了反感。

聽到這裏,我心裏真不是滋味,同修們冒著風險辛辛苦苦講真相,換來的卻是部份世人的反感。由此我聯想到明慧網上同修的交流文章談到,有同修在講真相中有一些不理智的行為,如講得過高、語言強勢、與人爭執等;還有手寫真相幣、標語字跡潦草等等。同修救人的急迫心情我們可以理解,但是由於我們講真相方式不當而引起世人反感,那就得不償失了。

講真相是大法弟子必須做好的三件事之一,這是我們的責任和使命,大家都在努力的做。可能有些同修在做的過程中忽視了真相要「講清」這一方面。

師父明示:「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1]。「在被迫害中,要讓世人認清真相叫更多的人得法,救度世人。」[2]「在講清真相中,不要等,不要靠,不要指望外在因素的變化。」[3]「全面講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惡,救度眾生,堅定的維護法」[4]。

師父的講法中反覆提到真相要「講清」,我們都想想自己,在面對面講真相時,有沒有做到「講清」。

大法弟子做甚麼都不能糊弄事。我們是助師正法的大法弟子,做甚麼事都要盡力做好。個人覺的真相要講清,除了學好法保持正念以外,在表面形式上不能和常人發生爭執,做到理智平和,不能強勢,不要講高,首先通過與他一來一往的交談中,了解到他基本的認識水平,再站在對方的角度,引導他一步步從基本真相講起,比如,揭露「天安門自焚」偽案、邪黨為甚麼迫害法輪功等,逐漸認清這些基本事實。交談過程中我們希望對方能不斷提出新問題,與我們方方面面展開交流,這樣就有機會將他頭腦中一個個假相擊破。遇到實在蠻橫拒絕的就不要繼續講了,停下來找找自己,並告訴對方希望他有機會能進一步了解一下法輪功真相,千萬不要因為我們講真相方法不當讓常人對大法產生負面影響。

讓我們在「講清真相」上再多下下功夫吧,讓世人對大法能有應有的虔誠與尊重。

個人的一點想法,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理性》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賀詞〉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致北歐法會全體學員〉
[4]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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