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師尊好!
世界各地大法弟子好!
我是一個普通的大法弟子,在努力修好自己的同時,做著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為當地製作大法真相資料。提起筆來,這十幾年正法修煉的一幕幕在眼前不斷閃現。
師父點悟我建立資料點
曾經,我是一個不合格的弟子,甚至自己不敢說自己是大法弟子,怕給大法抹黑。學法是媽媽同修強拉硬拽的,即使偶爾的出去發資料,也帶著怕不圓滿的心。發份資料,那真是眼觀六路,耳聽八方,偷偷的塞在人家門把手或對聯裏,已是渾身哆嗦。
二零零五年,我地資料點被破壞,資料點同修和協調同修都被綁架。就在他們被綁架的同時,我做了一個清晰的夢。夢中,師父坐在一個巨大的蓮花座上,師父對面的兩邊由大到小是兩排蓮花座。師父先喊了我的名字,我立刻昇華成一尊女佛的形像,金光四射,遍洒天地,坐在了師父身邊的大蓮花座上。
那天早上,我知道同修被綁架了,那天白天,來了三位同修,找我母親商量,本地不能沒有資料點,我年輕,我是最合適的人選。我琢磨著這個夢:哦,原來師父是點悟我讓我承擔資料點呀!既然師父點我了,那我就毫不猶豫的選擇承擔。師父把我推到那麼大的蓮花座上,師父又在我的身邊,我該想的就是把資料點怎麼建好。
純正把關
建立資料點,把關是非常關鍵的,我自始至終,只選擇明慧發表的資料。師父明示:「但是大家都知道,大法弟子要圓滿,所以任何事情都不能干擾了今天大法弟子證實法的這個形式,這是事關重大的事情。除了學法,任何東西都不能插進來,所以絕對的不能夠在大法弟子中流傳不屬於大法本身的任何東西,絕對不能對大法弟子造成干擾。」[1]
前些年,總有些同修從外地或其它網站上拿過來一些同修們比較感興趣的材料,讓我製作,他們好去散發。我記得有一次,同修拿來一份自己感興趣拼湊的,和講真相救人沒甚麼關係的傳單,讓我給製作,我回絕了。同修拿到複印社印了好多,結果在發放的過程,被世人圍著給打了。
在這過程中,也有非常觸及心靈的時候。有一次,同修從外地拿來一些光碟:《抗日戰爭中的×××》、《太陽××》等,同修們大都非常喜歡看,希望我再做一些發放。但是我在明慧上沒有找到這些碟,而且我覺的這些和我們講真相救人沒有多大關係,就沒有同意。結果,同修冷冷的說:「你也太自我了,同修誰願意搭理你,也就我還說說你吧。」我認為自己做的符合法,還是沒有順從。
師父在講法中說:「可是往往矛盾來的時候,不刺激到人的心靈,不算數,不好使,得不到提高。」[2]
不久,在我們三個地區同修召開的法會上,我又交流到這個問題,希望把我們小音箱上與大法無關的內容拿下去,與大法真相無關的,我們不要去打印,去碰觸;與救人沒有實質作用的小掛件等,不要大量去做;其它網站流傳的大劫難與結束的時間等,不要在同修中流傳。結果過後,有同修就說:「我知道你說的就是某某某,誰都能聽出來。」不久,又有兩個同修說:「你們應該坐到一起,解決一下你們的矛盾。」開始自己真的非常委屈,心放下後,就解釋說:「我們沒有矛盾,我只是選擇為法、為同修負責,更是為我們這個整體負責。」就不再多說了。
把整體與同修擺在自己之上
從建立資料點至今十三年,我始終有著很強的一念「師父沒給我安排受迫害的難,我就沒那些難」。我是半開著修的,師父在講法中講到的一些境界──大眼睛裏的小眼睛、無形、真空、真空之上等等,我在昇華過程中,都陸續看到了。本地幾次迫害,我也會在夢中提前看到一點顯現或是聽到一點。有幾次多位大法弟子被迫害中,我看到的情況都是同修被綁架後,邪惡又來綁架我,但是現實之中,我始終是安全平穩的。我把這過程和同修交流一下。
第一次多位同修被綁架後,我向內找自己,覺的自己在打印資料的過程中有一種私心,同修要多少給製作多少,認為家裏不攢資料,自己的安全係數要高。有些同修很忙,空閒的時候,就向我要一些,等我打印好了,可能他們又忙的沒時間發了。找到了私心,在這一點上就要提高上來。這一次,我選擇在家裏始終積攢一些資料,讓同修隨時要隨時取。
第二次多位同修被綁架,我依然找到自己最強烈的是那顆保護自我的私心。那時進貨,我為了自己和資料點安全,打電話要完貨後,就把電話關機,收貨留的其他同修的電話號,同修取了,再給我送過來,搬到樓上。我這不是把自己認為的危險都推給了其他同修嗎?多骯髒的一顆私心啊!這次之後,我就選擇進貨收貨都由自己承擔,不去牽扯其他同修。
第三次,再有同修被綁架,我找到自己最強的還是私。表面上,和同修在一起交流,總是說:「大法弟子在三件事中才是最安全的。」我的確是把自己溶於三件事中,但是說到安全的時候,想到的卻是自己的安全。大法弟子是為他的,無私無我、溶於法中的生命。一個合格的大法弟子應該先考慮整體的安全與配合、再考慮其他同修的安全、自己只管用心去做自己該做的,為法負責、為同修負責。這次之後,我選擇無論做甚麼,我都把整體與同修擺在自己之上。
所以,這十三年來我是最平穩、最安全的。在每次同修被迫害的時候,我不躲不藏不停滯。舊勢力迫害大法弟子不就是阻礙我們救人嗎?同修被迫害了,我們應該做的更好,不僅把自己救人那一份擔當好,還應該把被綁架同修的那一份也給補上。在不影響我們整體救人進程的基礎上,再配合好營救同修。不被舊勢力牽著鼻子走。
慈悲與選擇
師父講過修慈悲,也講過選擇。我在十三年的資料點證實法中,隨著自己慈悲心的不斷加大,我也選擇承擔越來越多。
最開始的時候,我只有一台機器,上班的時候,就把機器和耗材都收起來,每天做到十點半至十一點之間。調整好機器後,我就學法或做家務,很多時間是陪孩子(我剛承擔資料點的時候,孩子才四歲)。那時我們當地做的資料很少,但是我經常會看到被世人丟棄的資料,開始看到只是感到心酸,漸漸的有了警覺,為甚麼我會總看到呢?
直到有一天,我揀到一份被丟棄的資料,眼前出現了一個景象:一位同修阿姨很隨便的把資料扔到一個廢棄的自行車車筐裏,心裏還想著,終於發完了,回家做飯去。接著又出現一個場景:一位同修大姐邊打印著資料邊幹著家務活,心裏還在想著:終於要打完了,好好的收拾下衛生。我看到這些,心裏無比的慚愧,我也是這樣啊,救人這麼嚴肅的事,可自己卻一點也不用心,這是糊弄事啊。
從那以後,我就在用心上特別下功夫,經我手裁切的不乾膠,疊的光盤封套,每一條邊都是整整齊齊;資料的內容用標準速度打印,其它的諸如資料皮、光盤及封套、不乾膠、台曆掛曆等,都要用精度來打印,用心做到精美,做到最好。
後來我看到師父在經文中多次提到延長了正法結束的時間,我就想:是我們修的不好,救人的數量不夠啊。拿我們當地來說,會不會有簽約做資料點的,結果迷於常人之中而沒有完成使命,我不能等,應該把他們沒承擔的這一份給承擔上,以保證師父安排的這個正法進程。於是我選擇把打印機增加到三個,還有一個刻錄塔,每天從早上七點做到晚上十點半左右。自己專職做起了資料,而且做多少也攢不下。
那時兒子念小學,跟著我,前夫每月給孩子五百元的生活費。我無錢無地無工作無存款。那時連襪子都不捨得買,壞了就縫縫再穿。有時晚上睡覺前,一看兒子,就會母愛泛濫、淚眼濛濛,好幾次湧起一個念頭:我好累,師父,弟子堅持不下去了,我想離開資料點。可是第二天煉功完後,自己又照常打開電腦,打開機器。這是我的選擇,承受多少,我無怨無悔。
這些年的過程中,我看到了自己從宇宙中下走的許多片段;看到上一個地球,自己在海裏漫長的等待;看到這一次地球,自己曾在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中先後經過了數千年的修煉。看到這一世在大法中修煉,自己不斷達到的境界。我只知道我的付出與我的所得根本不成正比,師父給我的太多了。
後來,有一天,我看到了產生舊勢力的那個境界。看到了舊勢力對我安排的一切,就像鐘錶的齒輪一樣在轉著,當我不斷昇華超越這個境界的時候,我看到了舊勢力對我們地區大法弟子安排的這個齒輪,我們每個大法弟子的這個小齒輪又形成了整體一個大齒輪;我們周邊這些市縣的大齒輪又形成了更大的齒輪,構成了全省的一個大齒輪;然後各省的又形成了全國的一個大齒輪;各國的又形成了全世界的。它們的這一套事無巨細,還在有條不紊的運轉著。
從看到這一景象開始,我就把自己的重心放在了整體跟上師父要的正法進程上。我的機器也由三個增加到了五個。這些年,我們當地市區內一年要大面積散發兩次資料,每年春天開始,有幾位同修就開車下鄉發資料,同修用手機地圖查找,周邊鄉鎮一個不落的做、最大程度一家不落的做。
每到「五﹒一三」法輪大法日,提前兩個月開始大量製作、張貼法輪大法日的不乾膠,如果我市範圍內還有一人不知道法輪功真相、還有一人不知道「五﹒一三」是世界法輪大法日,那就是我們做的不好。
每年十一月份,鄉下真相資料做完了,台曆掛曆也做完了,我就開始編輯我們當地的真相期刊。同修們整體配合,把這些年惡黨對我們的罰款、抄家、綁架都一一曝光。有些同修和世人會用真名實姓寫文章,寫修煉大法後的轉變與神奇,世人會寫相信法輪大法好的受益,有效的震懾了邪惡。就這樣,我們當地證實法的環境轉變了。
在這些年當中,我沒有參加學法小組,開始時我邊看著機器邊背法。可是每天最多只能背一講,再背的時候就頭暈腦脹的背不下去了,而且經常的沒時間背法。去年冬天有段時間比較清閒,我每天大量的靜心學法,現在一天背四講也不會頭暈腦脹了。現在只要是裝訂期刊、切書籤等,我都選擇背著法在做,讓每一份救人的資料都有法的力量在。把個人修煉與救人溶到了一起。現在我才覺的自己不是在糊弄事,不是在做事,而是真真正正的在救人了。
最後,用師父的一段法來共勉:「大法弟子保證每天的修煉是必需的,講真相、救人是大法弟子的使命。在走向圓滿的路上,兩者缺一不可。做的如何,就是精進與否的修煉狀態。社會形勢會變化,修煉的要求永遠不會改變,因為那是宇宙的標準,是大法的標準。」[3]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五》〈二零零四年美國西部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3] 李洪志師父經文:《提醒》
(明慧網第十五屆中國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交流會)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8/11/7/173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