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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農安縣法輪功學員王敏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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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王敏,女,今年四十五歲,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濱河鄉司家屯人。一九九九年六月,王敏在她母親的勸說下修煉一個多月的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邪黨迫害大法後,王敏停止了修煉。直到二零零五年十月才重新走入大法修煉。然而這些年來,她多次遭到警察騷擾、綁架、拘留、勞教。

以下是王敏自訴受益於大法與遭中共迫害的經歷:

修煉法輪功受益

我得法前身體不好,乳房有腫塊,十幾歲就招附體(農村人叫招沒臉的,醫院大夫叫臆病。)折磨我十三、四年,附體上身的時候渾身無力、躺在炕上睜不開眼睛,人根本動彈不了。重新修煉法輪功後,不到一個月乳房腫塊與臆病全好了。從此人變得心情輕鬆愉悅,敢於面對生活中的苦難。

第一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八年,我和張鳳香去濱河大街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在我倆往家走的路上,忽然衝過兩個警察,一把把我拽住,我不配合他們,他們倆人把我拽倒,從馬路對面拖到麵包車前,這時有很多人在圍觀,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他們聽我一喊,驚慌失措,一個瘦高個的警察,刀條臉,眼睛很大,臉黑黑的,拽著我頭髮,往車裏推我,上半身推進去了就抬起我的腿,一腳把我踹進去。這時張鳳香已被綁架在車上。他們共四個人,把我和張鳳香劫持到濱河鄉派出所,叫我們下車進屋。我躺在地上,他們就把我抬進屋,我的羽絨服被拖破,一動就往出飛毛。他們開始非法審問,我一言不發,有個警察說,這怎麼寫,就寫無語吧。晚上把我和張鳳香劫持到農安縣拘留所。進了拘留所,我絕食抗議這種綁架。大約五六天後濱河鄉派出所兩個警察和張鳳香家屬一起去拘留所接見張鳳香。他們先把張鳳香叫出去,不一會,又把我叫出去。他們無論問甚麼我也不回答,由於幾天沒吃沒喝,我的身體很虛弱,我倒在地上,他們把我拉到農安縣醫院,醫生化驗血已經抽不出來了。張鳳香的丈夫,和妹妹也一同陪我去的醫院,我在醫院住了一宿。第二天早上他們把我放回了家。原本他們是要拘留十五天的。

濱河鄉派出所警察向張鳳香家屬勒索四千元錢才放了張鳳香。

第二次被非法拘留及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早上,我在家中,村治保主任李景洪,夥同濱河鄉派出警察闖入我家中,沒穿警服,沒出示任何證件,進屋就翻,搶走大法書籍,強行把我綁架上車。在張鳳華家的路口,李景洪領著人去了張鳳華家,在她家拿走多本大法書籍與幾袋真相資料。把我拉到農安縣拘留所,這時我看到張鳳香、張鳳華已經被他們綁架到了拘留所。後來了解當時是張鳳華在張鳳香家中,把家門鑰匙掉在地上,被李景洪撿起來,警察先把張鳳香姐倆綁架到拘留所,又返回來綁架我,同時拿著張鳳華家門鑰匙,私自開門進屋,拿走多本大法書籍與真相資料。

張鳳華被關押在農安縣看守所,最後被非法判刑三年。

我和張鳳香被非法關押在農安縣拘留所半個月。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我倆被挾持到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在路上,我問農安縣國保警察往哪送我們,有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彪形大漢,剃光頭,沒穿警服,抬手就給我一耳光。進了勞教所先檢察身體。農安縣公安局國保兩個警察強迫我在勞教決定書上簽字,我不配合他們。他們把自己名字簽在勞教決定書的背面,我看到一個叫王勝鑫,一個叫李經偉。勞教所裏五大隊的隊長劉穎慧給我搜身。勞教所警察肖愛秋拿了一分別人寫好的五書叫我看,軟硬兼施哄騙我寫五書。勞教所服刑人員錢豔豔剪掉了我的頭髮,之後的四、五天裏她又逼著我寫思想彙報。

當我認識到寫五書是錯的後,就去找勞教所獄警肖愛秋,她把我單獨關進一個屋子裏,叫服刑人員吳耀華看著我,不許下樓吃飯,不許和別人說話,不能隨便上廁所。吳耀華心裏一不高興就罵我。我被關在屋裏三個多月。

吳耀華對法輪功學員非打即罵。有一次晚上睡覺她起床拽著遲素芹的頭髮,把她拖下床,還動手打,獄警知道了也不聞不問。吳耀華是勞教所警察安排的包夾。還有一次吳耀華動手打王香珍。獄警縱容她對法輪功學員打罵。

在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不但要承受超負荷的奴役勞動,精神上還被壓迫。每天早上逼著所有人出去跳舞。有一天我站在那不動,隊長劉影慧問我為啥不跳,一把抓住我拽著上樓,她怒氣沖沖的手指著我喊,罰我站牆根。勞教所五大隊每週都翻一次床鋪。有一次,勞教所警察王麗慧還把車間都翻個底朝上,目的是翻大法經文,翻到後恐嚇法輪功學員要給增加刑期。管活的隊長藏平她看著所有車間被奴役的人,如果看見有人不幹活就一腳踢開門,大聲喝斥。五大隊大隊長王麗梅還時不時的拿電棍在走廊裏走動,給人製造恐懼。

我在這裏被非法關押一年六個月零一天,那一天是不寫思想彙報被迫加期一天。二零一一年十月一日回到了家重獲自由。

張鳳香在這裏被非法關押兩年。二十歲左右的王憑芮被非法關押兩年,加期三個月,在這裏遭受各種酷刑折磨,我看見她的時候,她每天精神恍惚,不愛吱聲。她把勞教所奴役她做蝴蝶的粉弄得臉上,身上到處都是。

三次騷擾,兩次非法拘留

二零一五年,我依法控告江澤民踐踏人權、剝奪公民信仰自由,遭三次騷擾,兩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李景洪與古城派出所警察,先把法輪功學員王桂芳家的前後門都堵上再敲門,我和王桂芳沒辦法鑽進她家的土豆窖,他們撬開門鎖找到我們逼我們從窖裏上來,不顧我光腳就往外拽我倆,把我拽倒在地上,我們一看就說他們:我用手機給你們拍下來,沒等我拿手機呢他們就把我們強行推上車,在車上一看還有法輪功學員張鳳香,之後把我們三人一起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這次還是因為訴江綁架我們。我們三人被非法拘留十天。回家後我與王桂芳去古城派出所找綁架我們的警察要手機,上午沒給,下午才給。

二零一六年五月下旬傍晚,村治保主任李景洪領著德彪派出所的警察闖入王桂芳家,當時我與法輪功學員宋培傑、宋佩雲都在她家。警察進屋就搶我們正使用的電腦。我問李景洪:李大哥是你領他們來的?李景洪站在屋地跺腳叫囂:就是我領的,你還能咋地!他們把我、王桂芳、宋培傑三人綁架到農安縣公安局非法審問訴江的事,之後挾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二日下午四點多,我在王桂芳家中,我倆看見一幫年輕人沒著裝,他們翻牆而入,敲門我倆沒給開。我從前門往出走,聽前邊有人說話,就順玉米地往我家牆頭這邊跑,他們聽見聲音追上來。一個二十多歲小伙子隨後追我,我翻牆而過,小伙子一把手沒抓住,我跑到姑姑家,姑姑看我急匆匆的樣子,知道警察又迫害好人了。叫我趕快進屋,把門關上,我得以脫險。

一天我去沿家小學賣貨時弟弟打電話告訴我,警察來你家了,別回來了,躲一躲吧。我回到家中,看見叔叔,老姨,哥哥,都在屋裏坐著,看我回來,叫我趕快走。問了家人是二個警察來我家找我,家人一五一十告訴他們我在哪賣貨,甚麼時間回來。警察要我的電話號碼家人也沒告訴他們,叫警察把電話號碼留了下來。

有一天晚上,法輪功學員王桂芳姐姐家的孩子來我家告訴我:警察又來了,進王桂芳家看屋裏沒人就走了。王桂芳恰巧在我家,聽到信後我倆躲在朋友家一宿沒敢回家。因為訴江在這一年中李景洪多次協助派出所綁架、騷擾我們。

結語

我是一個農村的婦女,因為有病而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並且秉承「真善忍」做好人,可是卻多次遭到中共邪黨的迫害。但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天理啊,那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惡人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薄熙來等人都遭到了應有的報應,希望你們這些跟隨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快快收手,別再做江氏迫害法輪功的陪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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