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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管鳳蘭遭六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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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是大法改變了我,使我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在修煉中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法輪大法洗滌著我的心靈。」 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管鳳蘭說,「我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北方寒冷的冬天,我們在陰冷的大牆下,衣服單薄,凍得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哆嗦,晚上回來全身的筋、骨頭、肉連皮都疼的不行……」

下面是管鳳蘭自述她的經歷:

我是一九九七年三月喜得大法的,得法前我在常人中是個個性很強的人,但在單位同事和外人面前,我還能正常交往。可是在家我心胸狹窄,遇事鑽牛角尖,得理不饒人的人,經常是無理取鬧,把家理搞的天昏地暗,丈夫不跟我打,把門關起來讓著我,我都得拿刀砍門,非得把氣撒出來不可。在邪黨文化的薰陶下,我簡直就是一個瘋女人,攪的左右鄰居都不得安寧,最後使自己的家庭破裂,丈夫和我離了婚。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發動這場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使我這個按照真、善、忍修煉的好人,遭到了嚴酷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大慶乘心派出所所長嚴會民、民警張軍、還有一警察闖入家中,當時家中有八位同修和我都被綁架。所長嚴會民怕我們跳樓逃走,他把我家的凳子掰壞,並舉起凳子腿威脅我們說:「你們誰敢跳。」然後拿起電水壺的電源線把法輪功學員肖愛玲捆上。

在派出所一個兇神惡煞的高個子警察,還有一個也是大個子的警察,這兩個人是刑警隊的,滿身酒氣,橫眉立目的對我說:「你今天說也得說,不說也得說,今天你這張嘴必須得撬開。」由於怕心,在他們的淫威恐嚇下,出賣了同修(我的妹夫),我一直在痛苦的自責中不能自拔,無法原諒自己,在看守所每一天都在痛苦的悔恨中度過。一起被非法關押的同修看我那樣,也關心我、安慰我說:「師父說做錯了不能趴著。」

我被非法判刑六年,二零零二年七月被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在集訓隊,我被帶到一屋,有一名警察,還有兩個邪悟者,問我是不是有漏才被抓的。我答:「是有漏。」她們還問,我突然感覺我不應該和她們說。後來她們說甚麼我也不吱聲,那個警察說:「是個啞巴,給她送回去。」後來我從集訓隊被送到七監區進行迫害。

在黑女監那個極度恐怖的氣氛中,每天都度日如年,家人來看望,我得背報告詞,不背就見不到家人。往衣服上按戳,碗口大的「囚」字或「犯」字來侮辱你,參加犯人的點名。過幾天就讓填一次犯人填的表格(我不承認是犯人,拒填),讓帶犯人的名簽(名簽上有姓名、罪名、幾年刑期),出工幹奴役。

零三年春,我和同修拒絕幹奴役,七監區大隊長康亞玲、崔豔、吳雪松強迫我們坐小凳,名曰:碼凳。從早晨五點多犯人出工到晚上大約八、九點鐘犯人收工。黑女監政委褚淑華經常帶領防暴隊十餘人頭戴鋼盔,手持警棍,威脅恐嚇我們出工。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在走廊被強制「碼小凳」。犯人們都出工幹活,看我們不幹活妒忌罵聲不斷。

零三年十月十六日晚,點名時,我們不報數、不蹲、不戴犯人帶的名簽。我和三十多名同修集體被罰站到半夜十二點,幾天後被罰站到十點。

後來他們看我們還堅持不出工幹活、不帶名簽,在二零零三年十一月末,獄偵科科長肖林夥同大隊長康亞珍、崔豔、警察吳雪松、姜微、林佳,強行把我們拉到室外挨凍。還有她們挑選出的非常惡毒的犯人崔雪、趙月琴連拉帶拽把我們拉到室外跑步。肖林看我和同修不配合,都不跑,就把我們拉到男犯大牆下罰站,強行把我們的棉衣、帽子、手套拽下。從早八點警察上班開始,站到下午四點半警察下班。把中午飯挑到大牆下,我們都沒吃。警察林佳指使犯人岳革、張宇、張璇等看著我們,不讓閉眼睛。北方寒冷的冬天,我們在陰冷的大牆下,衣服單薄,凍得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哆嗦,晚上回來全身的筋、骨頭、肉連皮都疼的不行。帶隊的犯人滕豔平還經常對我們謾罵、侮辱。

中共酷刑:冷凍
中共酷刑:冷凍

我們被凍了七天,當時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我和李冬雪、王樺、王法娟、王玉賢、王淑霞、徐小微、王桂麗、潘慶麗、劉亞芹、鄭金波、沈景娥、陳雲霞、繆曉露、陳偉君、鄭宏立、李景偉、王淑芳、王金月等。參與迫害的警察有肖林、康亞珍、崔豔、吳雪松、林佳、姜微,犯人有岳革、張宇、崔雪、付秀玲、張璇、楊淑華、趙月芹。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四日,康亞珍在車間問我戴不戴名籤,我說:不戴。康亞珍、崔豔指使犯人李立、石朝波把我和同修李冬雪、繆曉露用繩子五花大綁的捆起來,然後把我們送監舍,在監舍的水房子裏捆著二十四小時罰站。在那個邪惡的黑窩裏,我和同修只能用絕食來抵制對我們的迫害,我們不只是承受著身體上的迫害,還有對我們精神上的迫害,人格的侮辱,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很難真正的感受到心靈深處的痛傷。

酷刑演示:全身捆綁
酷刑演示:全身捆綁

我們被綁在監舍的水房子裏,被綁的有王法娟、陳偉君、陳豔梅、陳雲霞、孫桂芝、王淑霞、鄭金波、沈景娥、武立君、鄭宏麗等。我和李冬雪、繆曉露、王法娟、陳豔梅、陳偉君、陳雲霞在水房子戴背銬罰站,二十四小時罰站。我們還絕食,站到第四天晚上,我們睏極了,就倒在潮濕的地上睡。有兩同修被迫害的昏了過去,犯人王憲立、徐桂蘭把她倆拖到便衣庫,醒後又拖回水房子。徐桂蘭在我們睡覺時故意洗澡,我們的棉褲都濕透了。在寒冷的冬天裏,衣服都是用自己的身體褟幹的。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

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我和張豔華、史鳳麗因為拒絕穿囚服、點名,七監區惡警大隊長康亞珍、崔豔和幹事林佳、吳雪松指使犯人劉豔平用手銬把我們的雙手銬在水房一點四米左右的水管子上,只能保持站立的姿勢,到晚上不許睡覺,不許轉換姿勢。後半夜,我突然胃疼,出現痙攣的狀態,全身疼痛,可是獄警派來看我的犯人卻不給開銬,還說不答應條件,就是不允許回去睡覺。

二零零五年八月四日,我們被騙去一個大廳,說是看文藝節目,被各監區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幾乎都去了,還去了一些身強力壯的犯人,當我們聽到是一個叫陳斌的做邪悟報告時,同修們大喊:「法輪大法好! 真、 善 、 忍好!」我和同修也跟著大喊起來,讓邪悟者閉嘴,不許誹謗師父等。幾乎全體法輪功學員都動起來了,那些獄警、犯人們都不知所措,場面一片混亂,我們不停的喊著:「法輪大法好!」

回來後,犯人們讚揚說:「今天這場面,太讓我們振奮了,太出乎我們意料了,太讓我們佩服了,那麼大的場面,我們犯人誰敢哪!

我們經常被強行的抽血、打防疫、照相,每次都亂成一片,四五個犯人甚至更多,圍攻一個法輪功學員。我們強烈反抗,那場面無法形容。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黑女監又全面發動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各監區統一搜號,搜經文。每天早五點至晚八點,強制一動不動碼小凳,不許閉上眼睛,不許靠床,坐勢正直,離床一尺半,面對監控器。每天早飯後,包夾犯人給我們念誹謗大法的邪書。特別是上廁所,必須得找看我們的包夾跟著,包夾不跟著,監室外的值道的犯人,(犯人值班的)不讓出監室的門,扣包夾的分。

那時的七監監區已改成四監區,康亞珍被調走,新來的大隊長董麗華非常邪惡,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因她有序的規範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得到監獄表揚,並得了獎金。董是主抓改造的,在監區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管,她為了個人利益維持這種迫害。那時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每人兩個包夾。犯人為不幹奴役當包夾,就得給董麗華點錢,明碼規定想得到這個位置三百元。

二零零七年五月,獄警又把我送到轉化監區(十一監區)加劇迫害,由五個包夾二十四小時監控迫害,還天天由已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輪番轉化我,她們七嘴八舌的胡亂講,用話激我和她們說話,好抓住我的某句話,她們就輪番轟炸,打亂你的思維,亂你的正念。我不為所動,不管她們說甚麼,你修的好啊,修的不好啊,你學啥了,啥也不知道,你啥也不是啊,她們怎麼諷刺挖苦我,我就是不吱聲。當時心裏想師父在《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裏講的:「往哪轉哪?大家在做好人,在做世界上最好的人,超越常人的好人」。她們沒有辦法就都走了。

第二天,我媽和我姐來看我,問我便血好沒好,我說:「沒好,這地方天天逼我轉化,能好嗎?」之後,我媽和我姐找了監獄六一零辦公室的鄭傑。(這是我後來知道的)緊接著十一監區的大隊長來找我,問我還便血嗎?我答:「便血。」後來她們不再逼我轉化。在十一監區被迫害二十一天,她們給我又調到四隊一樓。

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我們經歷的不只是肉體上的折磨,還有精神上的折磨,有形和無形的邪惡氛圍,壓抑的讓人透不過氣來。每天每時每分都在迫害中,時時事事都強迫你承認自己是「犯人」,往衣服上按「犯」字,強迫穿囚服。二零零五年,才可以接見家屬,不說「報告詞」,不讓見。惡警惡犯還強行搜身,搜查私人物品、打防疫針、照相、抽血(不抽犯人的,專門抽法輪功學員的血),強迫買白單、買泡沫墊子,不買家人來存錢直接扣掉。

二零零七年八月四日我離開了黑窩,回到家中,聽家人說妹夫還未回來,當年被綁架時,曾絕食抵制迫害,承受了很多迫害,我自責的不行,難以啟齒的罪惡感如影隨形的伴著我。

一時的恐懼、怕心沒承受住,並沒有減輕了對我的迫害,不但讓同修遭受了迫害,而且自己也一直承受承擔著精神上更大的折磨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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