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誠實商店之前是一間普通的店,有店員照顧,但生意不好。想到師父講不失不得的法理,索性開放貨架,掛一個牌子告訴顧客自己拿自己投錢,生意竟然比原來好十倍以上,有時候錢筒都滿出來了。二零一六年一場大地震,商店建築物受損被業主收回,才結束了生意。
我以接案及銷售自己的產品維生。二零一六年我接了一個特別的案子,美國哈佛大學新建的一棟建築物(趙朱木蘭紀念中心),請我幫他們設計成紙模型,開幕時要送給貴賓當紀念品。
哈佛大學是一所歷史悠久,世界頂尖的大學,他們能找上我,真是我的榮幸,但是我沒有被這件事沖昏頭,我查了一下委託者家族的背景,核實沒有參與過迫害大法弟子,我才接受了委託,做了這個案子。
我有一項暢銷產品,有國家專利,後來漸漸的賣的不好。除了大環境惡化的原因,還有一項因素就是被盜版,而且是以前的合作廠商幹的。我本來就有察覺,當查到證據時,我找幫我辦專利的事務所要起訴對方,結果所長出國,我開始思考要不要告對方。修煉大法前,也曾有人盜用我的專利,還上電視打廣告,我當時寄存證信函給他,他嚇得不敢再賣了,我也就不追究。這次,在法律上我可以告他,但是最後我想想算了,師父說:「在常人這個複雜的環境中,你是清醒的,明明白白的在利益問題上吃虧,被別人竊取利益的時候,你不跟別人一樣去爭去鬥」[1]。
我主要是靠網絡做生意,以前每筆訂單都要查對顧客是否入帳。有一次顧客在我出貨前已經取消訂購,我後來忘了對方取消訂購,還打電話去問對方為何還沒匯款,對方說明之後讓我很尷尬。
有一次去拜訪一位種香蕉的朋友,無意中講到接訂單的事,他說只要有人訂貨,他就去寄貨給對方,從來不去查對方有沒有匯款進來。當場我受到極大的震撼,他只是個常人,為甚麼能把錢看的這麼開?後來我也這樣做,都是先出貨給客戶,請他們有空時再去匯款給我。
修煉大法後,我也不看存摺了,誰給誰沒給也不知道。有一次客戶打電話來訂貨,他說幾個月前一筆一萬多的錢還沒匯給我,我沒心動,他不知道我沒看簿子。我只是請他有空時去匯款就好了。
我從一九九九年開始賣自己創作的文化教育商品,當年開業時便自勉以文化教育為目地而不是以賺錢為目地,二十年過去了,物價水準都不知道調漲幾次了,我的價錢還是沒變,很多人看了我的商品,都很驚訝,這是以美金計價嗎?我說是台幣,有些顧客都覺的不可思議,怎麼可能?
一位朋友是全國模範義工媽媽,有一次她打電話向我借錢,我二話不說馬上匯給她三萬。後來她卻一直沒有消息,從其它管道聽說她玩彩券輸了,沒錢還。有時路上遇見她不好意思,我說沒關係有空慢慢還。但是隨著我的經濟也開始出現狀況,這筆錢就顯的重要,因為沒有立借據,唯一的證據就是存摺的轉賬記錄,為了徹底放下,那本存摺寫滿後,我乾脆把它扔了,不想了。六年過去了,有趣的是兩次我悟到師父法理的當下,她就會匯五千塊錢還我,好像是師父在鼓勵我提高悟性呢!
鄰居和我家是二十幾年的老鄰居,剛搬來時她家經濟不好,她起了一個會希望我們跟會,我夫妻倆跟了兩會,因為不缺錢,所以都沒標,等會期結束了,鄰居說六十幾萬先借她用,會算利息給我們,利息付了幾個月付不出來了說緩緩,我們就等,結果一等一兩年過去了,她都沒有還錢跡象,我去跟她要錢,她竟然兇巴巴的說給我們的利息錢早就超過六十幾萬了,這種話她竟然說的出口,當時我夫妻倆收入都不錯,就不跟她計較了。二十年來也沒去跟她們要過。
我修煉大法前買了一塊地,過戶後發現原地主並不是跟我簽約的那個人,原來中介用人頭賺差價,一下子就多二十萬。我跟原地主知道後都非常氣憤,決定一起告中介,我們先去消保官那邊提申訴,結果消保官好像被買通一樣,愛理不理一直不下結論,叫我們下次再來,折騰兩次之後準備要上法庭了。正在這時我得法了,跟同修們交流之後知道可能前世欠人家,今生要還,所以就算了,沒去告對方。
土地的問題還不只這樣。過戶時地政事務所測量員來測量,測量結果發現隔壁矮牆蓋在我買的土地內,佔用了我大約二十平方米,我當時想既然都蓋了就算了,但是隔壁農夫卻很生氣,說我買通地政所的人要來搶他的地,每次見到我就罵,罵的很難聽。我不跟他計較,後來他去世了,甚麼也沒帶走啊!
有次在景點,一位陌生人急著問我公園掃地的阿婆在哪?阿婆是她姐姐。我說在樹林的那一邊,她說她趕高鐵快來不及了,拿了一把錢放我手上,請我轉交她姐姐,轉身就走了。我一數一萬六千元,如果我把錢放自己口袋也不會有人知道。當然,我還是交給了那位阿婆。
我以前長期經營一個社區網站,因為內容豐富紮實,曾得到全國第一名。所有想了解或研究我們社區的人,都是透過我的網站來獲得資訊。有三、四位研究生就以我網站的內容去寫論文,拿到了碩士學位。無形中我的網站幫助了不少人。有些拿政府研究案的單位要使用我網站的照片,我都不收他們的授權費,但前提是他們必須去看神韻,不用我動嘴,我的網站就可以推廣神韻了。
由於網站對社區營造的幫助很大,受到社區民眾的認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網站上介紹在地的水果酒,忘了附注警語,被有心人檢舉,政府依法開罰十萬元。有社區民眾知道後,主動發起募款幫助我,結果竟然募到了十二萬多。多出來的兩萬多,我拿去捐給別人。
以上只是我修煉以來的一點經歷,感謝師父慈悲,一直給弟子機會彌補不足,弟子會繼續同化大法,走好最後的路,救度更多的眾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