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多的時間,家人也沒去看過Y同修,也沒有送過衣物和錢。就這樣一拖就是九個月,在這期間,有與Y家人比較熟悉的同修一直嘗試與Y的姐姐溝通,希望Y的姐姐能與我們配合對Y進行營救,但是Y的姐姐一直表現的非常排斥,讓我們感到無處著手,只有不停的發正念、向內找。
一、去公交車總站講真相
師父說:「哪兒出現問題,哪兒就需要講清真相。不管最後結果怎麼樣,通過這件事情,你們就會有機會接觸更多的人,就會大面積的去講清真相。」[1]
利用這機會向公交人員講真相。離Y家附近有兩個公交車總站,我也不管是哪個總站。我先到了一個公交車總站,見到調度室及走廊上的四、五個人就向他們說明了來意,由於心裏有些不穩,一轉身把工作人員放在走廊扶桿上的杯子碰掉了,還好摔在草地上,我一邊道歉一邊去拾杯子,剛拾好一個杯子,另一個杯子又被我弄掉了。這時一個司機開口罵人,我以為他罵我呢!沒想到他罵別人為甚麼把杯子放這兒。我就調整了一下心態給他們講了真相,調度室裏一個工作人員問我,你說一下是哪路車,我說不出來,就只有作罷,離開了。
我又去了另一個公交車總站,車站的領導接待了我,他認真聽了我講真相。最後我希望他能在開會的時候給大家講講,有些事情司機不要管,以免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不幸。他明白了。
二、誠心打動同修家人,同意見面
九個月的時間過去了,一天集體學完法。同修Q說有同修已買了衣物準備了三千元,打算送去看守所給同修,但沒有拘留證,也不太可能從Y家人手中拿到,就問A同修能否把他曾經照過像的拘留證打印一份出來。我聽了覺的不太合適,還是應該堂堂正正的去做這件事,不要被不好的因素鑽了空子。剛要開口講自己的想法,忽然師父的法打進了我的腦海:
「你能默默的去完成好你所看到的不足,你能默默的做好你應該做的,你把那件事中不完善的部份自己默默的把它做好,眾神佩服的了不得,說這個人太了不得!這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2]「其實作為大法弟子,這時如果念正,想到的是修煉、是責任、是應該做好的,你就應該把你覺的不完善的地方默默的把它做好,這才是大法弟子應該做的。如果大法弟子都能夠這樣做,任何事情都一定會做的非常好。」[2]
我知道不應該去評論這種做法的對錯,自己應該主動的去圓容,做好我應該做的。可是現在誰去與她家人接觸更合適呢?我說:「先等等吧,我打個電話給她姐姐,你們幫忙一起發正念。」大家默默的配合發出強大的正念。電話通了,我說:「我是在看守所認識Y姐姐的,看守所裏的情況我比較清楚,Y姐姐曾經在我出事時去看過我的丈夫兩次,現在她出事了,我們應該幫助她,盡我們的一點力……」我把我被綁架的原因、被關押的情況,被判的刑期、以及看守所的一些生活告訴她,並告訴她家人應該如何關心她才能不被看守所裏的人欺負……
Y的家人聽後哭了,說:「沒想到你會把自己的傷疤掀給人看,你也不怕我們舉報你,你放心,我絕不會出賣你的,九個月了,我們找了很多人,沒有人敢幫我們……」Y的姐姐同意第二天與我見面,原來Y的姐姐是那麼的關心她,對Y的生氣只是常人的那種自以為是的「恨鐵不成鋼」。
打完電話後,我有一點想哭,也有一點興奮,我們小組的一個同修哭了。
三、見面聽傾訴,修自己
見面那天,在師父的加持下我的狀態很好,我和Y的姐姐談了三個小時,第一個小時Y的姐姐不停的抱怨Y、抱怨大法,我就找自己不敬師不敬法的地方;她講同修生活能力差,我就找自己也不太愛幹家務;她講某某同修如何不好,讓我有點動心,埋怨同修怎麼給人這樣的印象,也埋怨Y的姐姐怎麼能這樣講;她講為甚麼總是她妹妹出事,別人怎麼不被抓起來,也讓我動了心,但整個過程我的心態還是比較平穩的,一邊向內找、一邊用自己理解的大法法理給她破解迷惑,她有的能接受,有的不能接受,但心態卻慢慢平和了,到後來我們的話題變成了如何營救她妹妹(本來她很生氣的說要讓她妹妹把牢底坐穿)。
回家後的很長一段時間,我向內找。後來在看《共產主義的終極目的》時發現自己黨文化中的變異思維「恨、妒嫉」。Y的姐姐說為甚麼不抓別人,我仔細的找了找發現自己雖然在開解Y的姐姐時說:「不能說我自己被迫害了做了牢,就希望別人也去坐牢,這樣的想法連好人都不是,不能這樣想問題。」但我發現自己內心深處也有這樣的想法,並且也抱怨為甚麼只有我在管這事,別人難道不修嗎?這就是「妒嫉」。找到人心,我認真的發正念清除它們。
四、家屬決定親自為同修辯護
Y的姐姐說,國保警察威脅她說,不准請律師,否則連她都要抓。還說,她請的律師只能做有罪辯護,Y可能會被判三~七年。我就把我丈夫如何抵制迫害、如何與正義律師配合,以及正義律師起到的作用一一給她講了。她的怕心慢慢在解體。她說:「你說對了,我們就是怕。」我生出了無邊憐憫之心,鼓勵她說:「你承認有罪不就是案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了嗎?你都承認有罪不就是等著判刑了嗎?你不承認,那法官不就得掂量著點,不敢太過分,因為枉法的是他。」她的思維慢慢清晰了,她決定用同修給她推薦的律師。我把事先準備的「律師與法官的對話」給了她,她接受了。
後來Y的姐姐主動打電話給我要見面,希望我把自己的辯護詞、判決書給她看看。我分別帶著判決書和辯護詞,在師父的點悟下,我還帶上了《轉法輪》、《九評》、法律小冊子幾次與她見面。頭一次見面,剛要出門,樓下有六、七個警察在我們小區花園裏,不知道在做甚麼,其中一個是我們這個片區的片警,我就想誰也動不了我,該幹啥幹啥,上樓拿了要帶的東西就出門了。
經過一段時間的接觸,Y的姐姐變化很大,樣子雖然沒甚麼變化,可是說話的聲音彷彿年輕了二十歲,還有點興奮。我從她身上看到了Y的身影,聽著她的聲音也感覺像在聽Y講話一樣,感到很親切。她告訴我她和先生決定要做Y同修的第二辯護人,讓我感到很驚訝。她又說:「沒想到你會那麼無私的把辯護詞、判決書給我們看。我和先生都看了,沒想到他們(國保警察)完全是在造假。」她說她去國保要人了,她不怕了,她要等著見他們局長。後來看守所也讓她送東西進去了(開始說國保不讓送),我同她一起在視頻裏看到了Y同修。
就這樣在小組其他同修的配合下還破除了舊勢力的製造的間隔:Y同修姐姐一直認為開始的時候,A同修從她那裏拿了拘留證幹了他要幹的事情(上明慧網曝光),卻沒有去給Y同修送東西,是欺騙了她,而在後來與我的溝通中得知其實A同修去送了,但是看守所在國保的授意下不讓送。而在我與她的來往中,也了解了Y的姐姐的真實想法,破除了她及她的家人與我們同修之間的間隔,更重要的是她對大法和大法弟子有了進一步認識。希望經過這一件事之後,他們一家人能明白真相,得到師父的救度。
謝謝師尊給我們小組提高的機會,謝謝同修的付出!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三》〈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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