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所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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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二月六日】師父講:「這些爛鬼它們自己覺的害大法弟子很解恨,下狠手迫害大法弟子,想不讓他修成,這是這些爛鬼的主觀想法。」[1]爛鬼執行的是舊勢力的意志,舊勢力是想毀掉被綁架的同修。大法弟子期望舊勢力會發善心,恰恰是上了舊勢力的當,給了舊勢力作惡的時間與機會。

一、

二零一八年八月份,本地同修甲被警察綁架。因甲年紀已近八十,警察放出風來,幾天後就會放人。當時我們也認為甲很快會被放回家,沒有用心營救。但時間不長,我們了解到甲被非法判刑半年徒刑,一過上訴期就會被送往監獄。

師父教誨過我們:「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絕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2]想到師父的法,我們決定開始營救同修。

本地的情況是,同修甲被關押在看守所期間,環境比較寬鬆,甚至可以有學法、煉功、發正念的機會。一旦被劫持到監獄,情況會變的惡劣。在監獄一般是上午逼迫大法修煉者看污衊大法的影片,下午逼迫大法修煉者寫所謂的「心得體會」之類的東西,而對堅定不「轉化」的修煉人就是體罰與酷刑──能闖過來的人身心受到的傷害很大,有同修被綁架到監獄三個月就「轉化」了。

我們交流後,認為一要上訴,為同修甲爭取時間,不被送到監獄;二要申請公開審理,使上訴期儘量延長,而當二審判決後,剩下時間很短,就不用送監獄了;三是對與此案相關的公檢法人員講清真相,使他們能明白真相得救度。

現在看來,我們當時的這些想法是有漏的。應該想必須無條件釋放同修,對這種迫害應該全盤否定不承認,糾結送不送監獄,本身就是變相的對邪惡迫害的承認。實際上確實有部份同修固執的認為同修甲一般是維持原判。這一念為邪惡迫害同修甲製造了藉口──這幾個大法弟子沒有正念,不知道全盤否定迫害,就得讓甲維持原判,給這幾個大法弟子去去人心。

再說一下申請公開審理,實際上按照大陸所謂現行法律,只有申請不公開審理的事,根本不存在申請公開審理這一說。也就是說邪惡迫害大法弟子違反法律,故意不公開審理,背地裏幹壞事,所以我們必須認清否定它。

二、請律師上訴的體會

一開始我們請了兩個律師,一個是本市的,另一個是本省外市的。外市的律師之前還代理過本市其他大法弟子的案件,當時表現很不錯。這兩個律師帶出的消息都是同修甲認罪簽字了,並表示不上訴了。

我們很著急,認為同修甲法理不清,甚至還多少生出了埋怨之心。最後抱著一線希望,聘請了北京的律師。北京的律師見到同修甲時,甲是剛剛從醫院二次體檢回來到看守所。還剩下兩個小時,甲就過了上訴期了。律師據理力爭,見了同修甲,簽了上訴狀,並到檢察院投訴看守所阻撓同修甲上訴的行為,最終把訴狀遞了上去。

通過北京律師反饋,我們了解到之前的兩個律師根本就沒有起到正面作用,沒有把我們要說的話傳遞給甲,並且主動配合邪惡勸說同修甲不上訴,等於就是騙了律師費。這使我們體會到:

(一)不能單純依賴律師。在我們被前兩個律師欺騙、並且也不知道被騙的情況下,我們通過諮詢有關法律工作者,已經通過郵局把上訴狀郵寄到了一審法院,即使第三個律師聘請不成功或者是發生其它意外,也有了上訴的機會。

(二)一審法院對法官封閉的很嚴密,我們多次到一審法院見一審法官,要當面給其講清真相,給其得救機會,但都被保衛拒之門外,鑑於這種情況我們除了把一審法官電話發給明慧網(實際上打一審法官電話他根本就不接,因為甲的親屬多次給他打過電話,他都不接電話),我們還多次給一審法院相關人員寄真相材料,最大限度給其了解真相得救的機會。

(三)律師會見被關押同修,建議讓律師全程錄音或者是錄像,相關法律是允許的,這樣避免被律師騙財誤事。

(四)被律師騙,我們認為原因有二,一個是我們有依賴律師的心。

師父講:「那麼也就是說,別小看今天的人類社會,不只是大法弟子在修煉,人也都在其中。他們也在被熔煉著。在生活中、在工作中、在不同的環境中,他們遇到的問題、思想的思考、一直到他們的行為,都在擺放自己,都在善與惡較量中擺放自己。」[1]

也就是律師也在「修煉」中,能不能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也要看他們的心怎麼動,用心不對,他們就不應代理大法弟子的案件,會被舊勢力給剔除出去,表現出來就是他們騙錢誤事。所以大法弟子給律師講明白真相很關鍵,講明白我們的要求,能代理就接案子,不能代理就不要接,也免的他們誤事造業犯罪。

最後二審結果是維持原判,但是二審是在四個月的時候做出的判決。按邪黨法律,剩下刑期不足三個月,由看守所代為執行,不送監獄。同修甲免受了監獄洗腦「轉化」之苦,免受了邪惡的玷污。我們否定了舊勢力對甲的牢獄「轉化」迫害,使甲保住了純潔。

三、發正念中另外空間所見

是我本人所見,由於心性與層次原因,所見只是局部,不是全部真相。還有更多被清除的邪惡是我本人見不到的。

(一)同修甲剛剛被綁架時,我發正念時,天目看到另外空間清除的只是蠍子之類的蟲子類的東西。

(二)當還剩下十幾天就快三個月時,中院欲進行宣判,如果宣判成功,剩下刑期在三個月以上,同修甲會被送往監獄。此時我發正念時,天目看到另外空間除了清除掉一些蠍子之外,黑手也顯現了出來。黑手直接在我身上動手腳,企圖封閉我的天目,不讓我看到另外空間它們的形像。實際上黑手一旦顯現出來(包括另外空間其它一切邪惡顯現出來),就是它們藏不住了,一旦顯現出來,就意味著它們只有被大法弟子或者是正神甚至是師父清除掉。

之後幾天我們針對黑手發正念,清除掉黑手。與此同時,在人的空間表現是,律師以各種方法拖延不見二審法官。最終二審是在四個月之後宣判,同修不用被綁架到監獄了。

(三)當同修甲被二審判決後,我在發正念中看到,阻擋同修甲的只有低靈形成的一道與腰同高的黑色矮牆,如果同修甲正念稍微強一點,從另外空間翻過這道矮牆,師父就會安排其提前出看守所。但是同修甲生不出這個正念來。所以對處於魔難中的同修,外面的同修幫其發正念,是非常關鍵的。

(四)同修甲的老伴在家中一人獨居,因為各種原因,被邪惡迫害意外離世。之後我在一次發正念中,偶然發現一個黑手和邪惡演化出的同修甲的老伴的形像,呆在甲的家中,使命是待甲回家之後,使甲陷入深深的失去老伴的痛苦中。放大甲的人心,干擾甲修煉。當然這些邪惡生命被清除了。但也足以使我們警醒,切不可滋養人心,一定要修去人心。邪惡針對修煉人的人心,在未來都設上了魔難,所以不要自找這些麻煩。

在探視同修甲時,我們也把他老伴去世的消息提前告訴給他了,在法中交流,提示甲儘快修去人心執著。同修甲極度痛苦了幾秒鐘,但畢竟是修煉人,有二十多年的修煉基礎,很快就調整好了心態。在未來,這個魔難也不會再發生了。

結語

當營救沒有效果的時候,沒有頭緒的時候,我們也低落過,但是馬上會想到師父的法。師父講:「沒有那個韌勁你怎麼能攻的下來呢?」[1]想想師父的法,我們會再持續講,持續做,持續發正念。其實邪惡不僅在耗費被關押同修的正念,也在耗費外面同修的正念。我們就是不上當,你邪惡迫害一天,我們就清除你一天,決不放鬆。發正念極其關鍵,有時邪惡被清除掉了,過一段時間,還會有邪惡補充進來,所以不能被邪惡動搖了我們的正念。

再有,同修整體配合好,作用巨大。在營救中,有同修發正念的,有出錢的,有配合同修家屬要人的。有的同修被邪惡干擾的也很厲害,身體上出現病業假相,但是同修們不為假相所動,都能無怨無執的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使事情向良性發展。

由於我們整體的心性所致,在營救同修甲中,只能做到這種程度。寫出來與同修交流,不當之處請同修們慈悲指正。

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八年華盛頓DC講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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