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他人著想,不為利益動心
我上班的公司,經濟效益不好,到時間發不了工資是常事。我是公司的出納,一到發工資的時候,就會有人找我。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要儘量做好自己的事情,為他人著想。他們每次跟我說的理由,我都如實跟老闆反映,同時也對同事好言相勸,不煽風點火。但我從沒給自己爭取過。在那個公司上班二年,從沒跟老闆提過我自己工資的事。以至於整個公司裏,欠我的工資最多。用別人的話講:自己守著錢,都不知道為自己爭取。因為我是大法弟子,我真的能體會到公司的不易,老闆的不易,有很多非常要緊的事情可能更需要那筆錢。有一天,老闆問我:公司現在欠你多少錢了?我算了一下告訴他,他沉思了下。突然冒了一句:你要公司的股份嗎。我當時沒表示甚麼。但我知道,老闆明白修煉人的這份真誠和善良。
第二年年底的時候,老闆跟我談話,他提出想撤掉我這個崗位節約一部份開支,我欣然接受。隨後老闆說:作為補償,我多付你兩個月的工資吧。聽到這個,我立刻說:謝謝你這樣的提議,不過,我是這樣想的,雖然勞動法有這樣的規定,不過,事情是人做的。你不用給我這些補償了,我只拿工資就可以。我是修煉人,當時公司的那種情況,我怎麼忍心拿這筆補償金。
到了下家公司,經常出門辦事,報銷費用,我精確到一塊錢來計算,從不多報銷。有時候,因為自己使用了公司的打印紙打印了自己的東西,我會自動從自己的報銷費用中扣去,少報一些。我曾跟丈夫隨口說過這個事情,丈夫說:你少報了誰知道啊。我說不求誰知道,自己心安就好。
二、家人明法理,不貪不佔
丈夫是公司銷售,有次跟我說,一國外客戶要買他們軟件,他準備從公司低價出貨,高價賣給這個客戶,自己從中賺個差價。他說他們行業內大家都這麼幹,有人以前總問他自己手裏有沒有貨,他說沒有,人們都不相信。人們還說他這樣把工作乾死了,不靈活。事實上,行業內是有好多人靠這個買房買車。我聽了之後,對丈夫說這個是職業道德問題了。不能幹有損公司利益的事情,否則會得不償失,而且有失誠信。丈夫明白了這個道理,幾天後,跟我說,這個客戶給他打了多少錢,他原封不動的匯到了公司賬戶上。
三、再去利益心
有天出門,路過小區門口,突然看到地上有一百塊錢,我撿起後,這時看門大爺正走過來,我問從哪可以看到監控錄像,想看看是誰丟錢了。大爺不解的說:算了,你拿著買點吃的得了。我笑笑說:那可不行,這可不是我的錢。說完我去了物業。後來有沒有找到失主,我不太清楚。但我覺的,這樣至少讓接觸的人知道,現在還是有好人的。怎樣做才是正的,至少能埋下一顆善良的種子。
修煉至今,仍然有很多不好的執著心未去,對名利情的執著依然存在。常常為了工作的事情沒時間學法,不裝著法,心性就會下降,處理事情就容易不在法上,今後一定多學法,做好三件事,精進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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