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的時候,媽媽(同修)就帶著我學法、背《洪吟》,在大法的指導下我學會了怎樣去為人處世。後來隨著江澤民集團掀起的這場瘋狂迫害法輪功的運動,媽媽不斷地被非法抓進看守所,我與大法也漸行漸遠,但是大法卻在我幼小的心靈埋下了種子。二零一六年五月,因身患強直性脊柱炎四處求醫無果,在媽媽的勸說下我走回了大法修煉,隨著心性的提高,身體和精神也都逐漸歸正。
我學的是空中乘務專業,大二那年經過了初試、複試、體測、體檢等層層關卡,很順利的面試上了一家國內數一數二的航空公司,家裏人都很高興,但媽媽卻有一絲擔心。因為還有最後一關:政審。
大二考完試就回家了,晚上我們一家三口吃完飯,爸爸(未修煉大法)提起:還有最後一關政審?我:是。爸:甚麼時候?我:公司要求大二暑假結束後拿著政審材料去報到。爸:得去派出所?我:對,得找警察開我們三個人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爸爸看著媽媽,說:我們沒啥本事,也給你找不了人啊。爸爸也知道我政審可能會卡在媽媽這,怕我去不了怨恨他們。媽媽坐在一旁默不作聲。我說:不用找人,你放心,就算去不了我也不會怨我媽的。現在我也學了大法身體的病好了,不然當初連體檢都過不了。有個好的身體幹甚麼不行,我不一定非得要幹這個,哪怕去給人家洗碗,我都不會覺得委屈。這時的我感覺正念十足,媽媽聽完我的話,對我刮目相看。爸:那你說怎麼辦?我:既然走到這一步了,那就順著走,去派出所開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要是開出來了就去,開不出來就幹別的,不拉關係找人。我心裏只念著:「弟子走正大法路 光照天地惡盡除」[1]。爸:那就這樣辦,睡覺吧。
第二天爸爸去工作了,媽媽心裏還是不太穩,說:要不找找人吧?我和媽媽在法上交流:這次是考驗我們的一大關,得走好它。一切都有師父安排,別瞎想了,咱生生世世的輪迴不就是為了大法來的嗎?得到這個大法了,我去要飯都行,人身就是個載體,我們是通過這個載體讓自己返回去,走好這個過程。媽說:你長大了,在大法中鍛煉的越來越成熟了。
後來,我在明慧網每天更新的文章中看到一篇關於政審的文章,我和媽媽看過後知道師父在點化我們:要過好這一關。
幾天後,我和爸爸去了派出所,和警察說明來意後,警察在公安信息網把我和爸媽的信息都查了一遍,然後打印了三張單子,蓋上章給了我。我一看是我們三個人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整個過程非常的順利!心裏高興,在心底裏感激師父,謝謝師父!
我明白是我放下了自己的前程與未來,走正了路,師父給了我最好的!在後來的學法中我才明白,放下自己的前程也是過生死關的一種表現。
寫出此文旨在說明在中國大陸修煉法輪大法並不違反國家法律,而是那些強權者利用手中的權力在行惡!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三》〈只為這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