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士英 | 兒子王洪岩 | 女兒王洪豔 |
王洪岩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他母親孫士英、姐姐王洪豔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分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款五千元,上訴後維持冤判,二零一九年三月份分別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據悉被嚴管虐待,坐小板凳。
王洪岩的父親王啟波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零七年三月份在吉林第二監獄被迫害致死。
王洪岩母親孫士英是小學教師,父親王啟波生前是農安縣楊樹林鄉農村信用社職工,是鄰里同事公認的好人。一家人僅因為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就被中共迫害得家破人亡,背井離鄉,居無定所。儘管如此,王洪岩依然學業有成,成為一名優秀工程師,業績出色,是單位項目經理,德才兼備,年輕有為,接觸過他的人無不稱讚。
因收留剛在吉林女子監獄關押九年刑滿釋放的法輪功學員呂永珍老人,王洪岩及母親孫士英、姐姐王洪豔一家三口, 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晚被遼源市「610」(防範辦)、國保夥同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區公安分局及寬城區蘭家派出所、孟家派出所、農安縣國保等相關部門人員入室綁架、抄家搶劫。時年六十二歲的遼源市法輪功學員呂永珍,被非法判刑九年,在吉林省女子監獄遭受種種殘忍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冤獄期滿釋放當天,遼源610串通監獄圖謀繼續非法關押呂永珍未遂。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寬城分局將構陷他們的「案子」送到朝陽區檢察院。同年十一月份,朝陽區檢察院公訴人呂金明說已經報到法院了,期間半年多「案件」沒有音信,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得知法院將「案件」已退回在檢察院,律師並向檢察院遞交超期羈押要求釋放的法律意見書。
孫士英母子三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被非法起訴到法院,家屬和律師歷經朝陽區法院各種違法行徑,法官無視法律,非法剝奪委託的兩位律師與家屬閱卷、辯護權。八月十四日,王洪豔的律師到朝陽區法院內線聯繫責任法官姜輝遞交辯護手續,姜讓律師去長春市司法局備案。律師說我到各省地區辦案都沒有讓到司法局備案,只在你們長春這碰到了,律師問姜輝法官是誰規定的,姜法官說:「是我規定的。」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早晨六多點,王洪岩被從長春第一看守所拉到朝陽法院,秘密非法庭審八分鐘左右,沒有通知家屬和律師。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十日,王洪岩的母親孫士英、姐姐王洪豔分別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六個月,罰款五千元,上訴後維持原判,二零一九年三月份分別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現被非法嚴管虐待,坐小板凳。
二零一九年四月九日,王洪岩被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已被非法關押兩年多,現上訴已到長春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辦案法官告訴家屬不開庭,外地律師需要到司法局備案。
王洪岩的爺爺、奶奶已近九十歲高齡,爺爺常年臥床常常說胡話,需要照顧,奶奶想兒媳、孫子、孫女心急,想起就哭,天天念叨士英、洪岩、洪豔啥時回來呀?因精神承受壓力太大,躺在床上需要人照顧。
王洪岩從小與父母修煉,全家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在法輪大法的恩澤下,一家人沐浴在溫馨幸福的生活中,自九九年打壓迫害法輪功後,父母經常被騷擾、關押迫害,在王洪岩美好、快樂的學年生活中,給精神心靈上帶來迫害的陰影與壓力。雖父母經常不能陪伴在身邊,王洪岩按「真、善、忍」要求自己,沒有因社會道德下滑,沾染不良惡習,讀高中時,同學家長都給老師請客送禮,讓老師照顧,在班級裏安排好的座位,王洪岩被排到後兩排座位,看不見黑板,只能靠聽老師講課,認真學習。在父母都被非法關押監獄期間考上了國家重點大學。
王洪岩本人在上訴書上說:「我的父母相繼失去了工作,多次被送進洗腦班、拘留所、勞教所;叔叔、嬸嬸被迫流離失所,家中一度只剩下爺爺奶奶和我們兩家的四個孩子,姐姐、妹妹、弟弟也因此相繼輟學;家裏斷絕了一切經濟來源;我在父母都身陷囹圄的情況下,靠著親友的照顧,頂著壓力,考入了國家重點大學,並在父母、爺爺早年積蓄和助學貸款的支持下完成了學業。父親於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七年,在我大學期間(二零零七年)含冤死於吉林省第二監獄……」。
王洪岩在上訴狀中最後說:「誠請二審長春市中級法院秉持公平正義,尊重法律與事實,依法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上訴人無罪!同時,我也相信只要對法輪功稍有了解的人,心裏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疑問,人們只是在謊言的惡意欺騙和政治的高壓氣氛下,不敢去探思、求證,以求心安理得的明哲保身而已。
「杜鵑啼血聲聲淚,不信東風喚不回。希望善良的人們都能擺脫那些對人類良知的禁錮,明辨是非,鼓起勇氣,還國家、民族、人類和我們自己的心以自由正義和尊嚴。為你們祝福!」
關於王洪岩一家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丈夫被迫害致死 孫士英及子女行善又遭綁架構陷》、《善良人家的苦難經歷》、 長春市中級法院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超達大街3999號市中級法院 郵編;130000 刑二庭庭長;李肅 88558647
辦案張法官:0431──88558653
長春市中級法院辦案人張法官:0431-88558653
刑二庭副庭長鄭偉;辦公電話:0431-88558653 0431-88558645
審判員:石泉(刑事二庭庭長,三級高級法官)0431-88558643 1764310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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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庭長;苟穗寧 88558620
書記員:趙悅(刑事二庭第四合議室)
副庭長 6651 邵 坤 龍 娜(助理)
6645 李冬冬 何 福 楊 帆
6649 範文浩、萬明元(參與責任人)、張 松
6653 瞿秋實 臧萬成 齊東雷
6626 張 宇 李昱霖 倪 韻 常 樂
6039 劉瑞寶 杜科偉 吳應書
第一合議室 6632 苗 慧
第二合議室 6628 黃智慧
第三合議室 6643 糕凱麗
第四合議室 6622 趙 悅
物證室 6602 楊忠軍
6655 聯席會案件研究室
外線電話需要打0431-88558加上後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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