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電話的人說:我就是某某(銀行回單上的名字),是你撿到我的錢包了嗎?我著急死啦,我把我錢包裏面的現金都給你,你把別的東西還給我就行了。我說:你來我幹活的工地拿吧,我甚麼也不要。
等他來了,我給他講了大法的真相,做了三退,他萬分感謝。他說:今天可碰著煉法輪功的好人了,要是別人撿去了,不可能物歸原主的。
在幾年前我是做小生意的,有一次我騎著三輪車,看見馬路中間有一部手機,我就撿起來放在車上,大概過了半個小時,失主打來電話,我就在附近的小區門口等失主來拿手機。等失主來了,一看我還認識這個人,他要給我五十塊錢作為酬謝,我說我不要錢,我是煉法輪功的,撿到東西要還給失主,還告訴他法輪功被誣蔑的真相。
還有一次,我下班回家,在小區門口的花壇旁撿到一部手機。剛剛到家,失主就打來電話,要到我家來取手機。我說:離你家挺遠的,等明天到我幹活的工地去拿吧。早晨我上班到工地,失主給我買了禮物,非要給我留下禮物,我堅決不收。失主表示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