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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桂林市惡人迫害法輪功主要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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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四日】二十年來,廣西桂林市中共官員緊隨江澤民團夥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關入洗腦班、拘留所、看守所。

181醫院實施「肉體消滅」政策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181醫院是中共軍隊參與活摘器官移植骨幹醫院,二零零六年被總後、衛生部批准設立「全軍腎移植與透析治療中心」,二零一一年擴展為「全軍器官移植與透析治療中心」。自二零零零年以後,年腎移植量達一百五十多例,腎臟移植總量超過二千二百例,心臟移植超過七十餘例,肝臟移植超過二百餘例。

《解放軍醫學雜誌》二零零六年第七期封面報導「解放軍第181醫院全軍器官移植與透析治療中心簡介」中說:181醫院院長向月應、科主任眭維國是中心帶頭人。主要實施者有:眭維國、潘禹辰、文明波、鄒貴勉、劉作海、晏強、潘傳斌、車文體、鄭藝花、蔣玉紅、鄒和群等。揚明二零一三年起任181醫院院長,181醫院二零一八年底改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聯勤保障部隊第924醫院。

▼向月應,少將,一九九八年至二零一三年任181醫院院長,是活摘器官移植策劃者。

▼眭維國,全軍器官移植與透析治療中心主任,主管腎移植。

▼潘禹辰,心胸血管外科主任,心臟移植超六十例,主管心臟移植。

▼文明波,肝膽胰外科主任,主管肝移植。

調查員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對廣西桂林市181醫院移植中心陳懷周調查取證結果:

調查員:家屬希望的就是,希望的就是要用法輪功的這種供體,要是這種供體他肯定很快過來。

陳懷周:對呀對呀!你過來住院檢查,檢查一下,先檢查。查查看能不能做?

廣西師範大學實施「名譽搞臭」政策

▼何林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集團有限公司)社長、總編輯(董事長),二零一八年以貪污、受賄、私分國有資產罪判刑十三年,執行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一十萬元,人生結局可悲。

▼王枬,二零零七年任廣西師範大學中共邪黨書記,對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誣蔑法輪功圖書負有不可推卸責任,二零一七年遭惡報,被迫辭去廣西師範大學中共邪黨書記職務。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二零零八年出版中共邪黨廣西宣傳部、中共邪黨廣西政法委、中共邪黨廣西公安廳(辦公室)編寫污衊法輪功的書籍,在教育系統、學校分派,要求各個單位發放。該書打著科學的旗號,重複自焚偽案,造謠誣陷,以謊言欺騙毒害學生,在人類有史以來對善良人的最邪惡、血腥殘暴的迫害中起到了幫兇和推波助瀾的作用。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思想與社會》教材、《初中政治概念地圖》、《中小學教輔》、《中考政治開卷考試資料大全》等有誣蔑法輪功內容毒害了很多學生與老師。

二零零八年廣西師範大學政治學院年輕教師王湘林跟同事講法輪功真相,遭同事向王枬誣告。王枬布置特務學生對王湘林老師講課內容秘密錄音錄像。王枬、梁宏(廣西師範大學校長)隨後安排保衛處處長韋煥宇、警察黃崇波聯繫桂林市七星區國保大隊,以奧運會維穩的名義在路上綁架了王湘林,王湘林隨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半。為了推諉責任,王枬、梁宏故意到處散布謠言,說王湘林在課堂上發表了支持藏獨、台獨的言論被學生告發。王湘林老師及家人找到王枬抗議,王枬辯稱:這是有監控條例的。王湘林將廣西師範大學告上法庭,因為中共密令法輪功的案子涉及刑事部份不准立案,所以王湘林的刑事訴訟沒有被接受,但民事訴訟被法庭立案。法庭上,廣西師範大學的律師承認所謂的藏獨、台獨言論沒有任何證據。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王湘林再次被綁架。

廣西師範大學官網二零一四年人事招聘通知中,再次公開污衊法輪功。

桂林電視台播出大量誣蔑法輪功節目,桂林電視台記者申曦(曾節明)因為同情法輪功,被迫害逃亡到泰國。桂林電視台台長唐建國遭惡報,二零一六年二月被立案調查,雙開,四月被逮捕,二零一七年三月被公訴。

桂林市迫害初期的罪惡

▼姜興和,一九九八年一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任桂林市中共邪黨書記,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邪黨統戰部部長。

▼李金早,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二年二月任桂林市市長,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桂林市中共邪黨書記,現任文化和旅遊部中共邪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於丁,時任桂林市政法委書記,積極部署、參與、組織實施七二零時期迫害,因作惡太過頭,一九九九年九月被抓走,二零零二年四月十四日被判死刑。

▼莫永清,二零零二年二月至二零零二年十月任桂林市市長,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七年四月任桂林市中共邪黨書記,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蒙永福,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九月任廣西桂林市公安局局長、邪黨書記;二零零六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任廣西桂林市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任廣西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因為做惡太多,二零一六年蒙永福遭惡報被查。

▼秦益貴,廣西桂林市政法委「610辦公室」主任,自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是桂林市負責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責任人之一,秦益貴叫囂:「告訴你,共產黨對法輪功就是不講法律的。」

▼王躍飛,二零零二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二月任桂林市長,現為廣西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1、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日左右,桂林市政保大隊展開大規模的抄家、抓人,凡是家中抄出了大法書籍、新經文、真相資料的全部被抓;有些派出所根本就沒有任何理由,哄騙大法弟子說是去問話或簽到,學員去了之後就再也沒有回來;有些學員是去發真相資料時被抓;就這樣前後被非法關進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學員有林桂芬、董小玲等等三十多人。

2、非法勞教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二月份,桂林市公安對全市的大法弟子進行大搜捕,把他們從家中非法抓走,非法拘留、羅織罪名後非法送去勞教所。林方成、高雲燄等大法弟子被非法勞教三年、蔣宇等被非法勞教兩年。這是自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第五批非法勞教大法弟子。

當時被非法勞教的有:莫家英(女)、姚武生、崔玉(女)、黃騰輝、陸蘇寧(女)、林桂芬(女)、汪校軍、黎珂希、蒙遠輝、宋玉東、孫榮雲、張遠海、李小英、董小玲、黃海平、余海、林方成、高雲燄、蔣宇、唐梅芳、唐曉燕(女)、宋翠英(女)、桂秀花、李益坤、劉耀明、陳默如(女)、王秀珍(女)、桂秀花(女)、王湘林(女)、伍曉(小)華、曾志遠、江靜、江山、黎燕姿(女)等。

3、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三月份,暴徒們又強行帶走、騙走大法弟子到洗腦班。因為大法弟子不配合邪惡,致使原定六十人的非法洗腦班只有十七人被強迫參加。

桂林市惡人經常變換洗腦班地方,比如桂林火車站旁美食城路口新桂大酒店一樓、翠竹路北巷96301部隊招待所、南溪山鐵道療養院「法制學習班」,雇佣社會專業人員,開辦洗腦班,這些人編造歪理邪說,迷惑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普世價值信仰。

4、重判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三年一月三十日上午,廣西桂林市像山區法院非法重判大法弟子黃騰輝十年,黎軍九年,鄭元虎八年,劫往廣西柳州地區監獄繼續迫害,他們是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初被桂林市公安局非法關押。

歷年被非法判刑的還有:盤明芳、李小英、李秀良、歐陽(女)、韋月梅、江靜、李薇(女)、周建華(女)等。

5、監獄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明慧網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七日報導,當時被關押在桂林監獄的大法弟子有:陳志廣、歐金滿、黎軍、吳志軍、黃騰輝、魏峰、鄭元虎。他們被關在九監區,每人分別關押,都有獄警安排的三至四個打手(犯人)嚴格看管,不准與別人講話,不准自由走動。

獄警專門設立了整治、毒打大法弟子的「小報室」,每次放一至二個大法弟子進去,由四個打手(犯人)看管一個大法弟子。每天凌晨四點鐘就逼大法弟子起床「蹲圈」,不讓睡覺。稍不如他們的意,大法弟子就被拳打腳踢。獄警就是這樣惡意安排犯人肆無忌憚的對大法弟子毒打、折磨、恐嚇,來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

有的大法弟子為了制止這種慘無人道的迫害,進行了絕食抗議。獄警更變本加厲的使出了迫害手段,把絕食抗議的大法弟子兩手兩腳綁在床上,強行插管灌食。灌完食後,不但不鬆綁,還慘無人道的連插進身體裏的管子都不取出來,用膠布將管子的另一頭固定在腦門上,致使大法弟子動彈不得,痛苦萬分。獄警還殘忍地說:「下次灌食不必麻煩插管。」

▼北海市市長劉君一路做惡到桂林

劉君,二零零零年七月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任廣西北海市邪黨副書記、副市長、市長;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廣西桂林市邪黨書記。因為作惡多端遭惡報,二零一八年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並且被邪黨開除出黨。

劉君任北海市市長期間積極配合北海市邪黨書記溫卡華迫害法輪功,多次在各種場合公開表態、動員迫害法輪功,使北海成為廣西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北海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高居廣西全區第一,北海市被強行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的人數佔全區第一。

劉君到桂林市任邪黨書記後,指示桂林公安局局長黃濟賢等人製造了一系列迫害: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三,桂林七星區公安人員闖入民宅,將法輪功學員何佔芬、何玲榮、王陽嬌、王秀珍、余某(音)等六、七十歲老人綁架,抄走光盤等物品,並勒索家屬上交一至二萬元作「洗腦班」學習費用。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一深夜,桂林法輪功學員秦曉屏(音)家遭警察強行闖入,抄家並將她和丈夫帶走,下落不明,留下未成年孩子。

其他還有部份桂林法輪功學員被抓、被關洗腦班。

▼桂林市公安局長仇祖和任內迫害事實,唐曉雁被毒死

仇祖和,二零一四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八月任桂林市公安局局長,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副廳長。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廣西桂林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像山公安分局和國保大隊警察聯合行動,綁架多位法輪功學員:蒙志斌、唐曉雁、唐梅芳、小楊及其妹(未修煉法輪功)、謝華琳、王湘林等,鄭國英在東北探親被綁架。據說蒙志斌是桂林荔浦縣的法輪功學員;小楊及其妹是桂林臨桂縣人,他們都在桂林被抓。

二零一五年,法輪功學員唐曉雁向最高法、最高檢控告迫害元凶江澤民。八月二十八日,桂林市公安局在全市統一部署開始抓捕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唐曉燕再次被綁架。

綁架她時,一個警察抓住唐曉雁的頭用力往牆上撞,扭住她的手用力往後拉扯導致她韌帶拉傷。在國保辦公室,他們給了她一瓶水,喝過後,她就難過萬分,頭痛得不停地撞牆……

後來唐曉雁被國保構陷,材料送到檢察院、法院,要求起訴唐曉雁,最後檢察院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就這樣國保還不死心,宣布她被監視居住十二個月。這期間唐曉雁記憶開始變模糊,健忘得很厲害,嗜睡,大小便失禁。後來發展到耳朵聾了,眼睛也越來越看不清。

據唐曉雁生前自己說:在國保辦公室他們給了她一瓶水,喝過後,她就難過萬分,頭痛得不停地撞牆,甚麼也記不起來了。然後她以為是她被非法抓捕時頭被人撞到牆上,受了驚嚇,口渴所以就又開始喝水,誰知道旁邊有一個警察突然制止她再喝水,說「不要再喝了,不要再喝了」,還叫人把那瓶水給拿走了。後來有一個警察叫她去辦手續的時候,就對她說:「看你的樣子你活不久的了。」

二零一七年三月剛過完年,唐曉雁在家突然開始拉肚子,然後就大小便失禁,人昏迷不醒。家屬將她送入醫院,僅僅兩天,唐曉雁就因為全身所有器官同時衰竭,含冤離世。

陽朔縣法院院長苗小所任內迫害事實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六日,廣西陽朔縣法院以發放法輪功真相光盤為由,對江蘇籍法輪功學員李薇非法判五年、罰金一萬;對周建華非法判三年、罰金五千。

參與迫害者:陽朔縣政法委書記曾傑剛、陽朔縣檢察院代理檢察員陳曦任、陽朔縣法院院長苗小所、審判長為覃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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