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曾對我說:我找對像的第一條件是人品,就是首先道德品質好才行,其它都是次要的。一年一年的過去了,女兒都二十八、九了還沒找到合適的對像。
一天女兒告訴我她找到了一個比較合適的男子,家庭條件一般。看著女兒談論起來很高興,我說:你們有緣就行,你給他講講法輪功真相,反對大法的我們不找。
過了幾天女兒又對我說:媽媽,咱家的事我跟他說了,他不反對。然後又撒嬌的說:我想告訴您一件事,可是我又不敢說……他結過婚。我隨口就說:那不行,我們這麼好的條件怎麼能找個結過婚的人?!
我心裏真難受極了,二十多年來我給女兒構思的婚姻美夢一下子破滅了,我真的接受不了。女兒見我難受馬上說:媽,您別難過,我去跟他說不談了。
這天晚上學法學到:「人家講佛教亂了,儒教的東西都跑到佛教中去了,甚麼孝敬父母、兒女情都跑進去了,佛教中沒有這個內涵。甚麼意思呢?因為一個人的真正生命是元神,生你元神的那個母親才是你真正的母親。你在六道輪迴中,你的母親是人類的,不是人類的,數不清。生生世世你的兒女有多少,也數不清。哪個是你母親,哪個是你兒女,兩眼一閉誰也不認識誰,你欠下的業照樣還。人在迷中,就放不下這個東西。」[1]
看到師父的教誨,我很快從情中拔出來,母女情也得跳出人的觀念來看,修煉人的一思一念都得符合高層次的理,我的心裏一下子平靜了。
我想女兒雖然是我生的,但是她的人生、婚姻等都不是我能安排的,那是在她出生前神就定好的,修煉人不執於世間的好壞、得失,人來在世上也不是在這裏過好日子來了,而是找到有緣人了願還債,我應該順從神的安排,不起干擾作用才對。女兒有她的姻緣關係,有她恩恩怨怨的業力輪報。
第二天,女兒下班後對我說:我跟他說了,他哭了。我心裏一陣酸楚,覺的孩子很可憐。我給女兒談了我以上通過學法所悟,女兒也很高興。後來她又告訴我更多事情。
原來男子前妻因為他掙錢少婚後經常跟他吵架,離婚時將一個兩、三歲的女孩判給了前妻。男子將他們結婚時的房子給了他女兒,把汽車給了他的前妻,自己甚麼都沒要。我女兒知道了男子的經歷,覺的這樣的男人有擔當,很同情他,也對他有好感,又聽他單位的阿姨誇他是個很難找的好人,人很實在,就更覺的他就是自己想找的那個人。
他們倆結婚半年後,女兒經常往我家住,我問她是不是倆人鬧矛盾啦?她說沒有。我就利用這個機會督促女兒和我一塊學法、煉功。一次我倆學法交流的很融洽,女兒就把心裏話對我說了。原來女兒的公婆身體都不大好,結婚時裝修房子準備結婚的一切事宜大多都由女婿一人張羅,結果女婿單位嫌他請假太多了把他開除了,後來他女兒要上幼兒園,姥姥不能接送,前妻是護士上班很忙,晚上很晚才回家,顧不上孩子。女婿心疼孩子,就答應自己接送孩子上幼兒園,從幼兒園接回後還帶孩子出去玩,上輪滑班等等。這樣一來他就沒法找工作了,哪個私企單位能讓員工天天晚來早走啊?
此後女婿的壓力很大,經常很晚才回家,我女兒為此跟他吵架。有一天女婿哭著對我女兒說:我太不好了,我對不起你,我沒有了工作,很丟臉,到哪都抬不起頭來,又帶個孩子不能陪你,我不回家就是想讓你生氣,讓你提出和我離婚,我實在受不了了,我的腦袋要爆炸了,說不定哪一天「嘎嘣」就完了。女兒知道他的想法後勸導、安慰了他半天,表示自己很理解他的苦處,還鼓勵他讓他打起精神來生活。此後女婿的心情才好了。
聽到女兒這番話,我心裏也覺的這個女婿很仁義、很善良。為了孩子他能放棄自己找工作的機會,帶起了已經判給了前妻的孩子,這是一般男人做不到的,我也勸女兒多關心他,鼓勵他闖過難關。女兒在這方面也做得很好,維護了這個小家,讓無助的丈夫有了安慰,能安心的盡他做父親的責任。
誰都希望孩子們有個好工作,衣食無憂,我也曾想女兒將來找一個有錢的丈夫。在沒遇到這事時我還在夢中追求呢!當看到是這樣的事實後,才對照大法修自己的心。法理明瞭,心就通了,所以看到女婿當前的處境,我沒有後悔女兒嫁給他,也沒有痛苦或為他們擔心甚麼,只覺的這是他們生生世世積累下的業報,現在相聚各自做好自己該做的就行了。
我最高興的是女兒、女婿都明真相做了「三退」。
感恩師父的大法,讓我能看透人生苦樂,隨緣而遇,順道而行。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