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會議室,我坐在採購部長的斜對面,總監坐在中間位置。想來應該是採購部長已經按照他自己的理解陳述了事情的經過,總監直接問我:「為甚麼不給供應商對賬?」我帶著不穩的情緒與語調說:「當時我正在忙,就說現在沒有時間,還沒有等我說第二句話呢,他就氣呼呼的走了。」然後採購部長又說了一些甚麼,我現在不記得了。我只記得當時我有一大堆話要講,想到我帶著情緒與不平的心態,說出來的話不能解決問題,又會引起一番唇舌之戰,還會讓採購部長難堪,我就忍住了。其實我忍的很辛苦,沒有達到師父要求的境界:「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1]我只是緊緊的握著寫有「真、善、忍」的手強忍著。
後來我把當時要講的一大堆話用數據分析的形式彙報給了總監,做到了及時的監管、控制與預防,並沒有講採購部長的工作態度與不足。因為我是一位法輪大法修煉者,我牢記師父的講法:「他搞我,我搞他。他有人,我也有人,咱們幹吧。在常人中,這樣做了,常人會說你是強者。可是作為一個煉功人,那就差勁透了。你和常人一樣去爭去鬥,你就是常人,你要比他來的更歡,你還不如他那個常人了。」[2]
過了一段時間,我提出離職,因為這家公司週六要上班。當我離職的消息傳出後,一個平時不太言語的供應商代表來到我的辦公桌前問:「聽說你要離職了?」我說:是。他沉默了一會說:「你的離開,對某公司是一個損失。」我倆互相會心一笑。因為這個不太言語的供應商代表曾經問我家的住址,我問他有事嗎?他說:「平時送你購物卡、禮物你甚麼都不要,想把禮物直接寄到你家裏。」我說:「不用,你的心意我領了。我並沒有多為你做甚麼,多付出甚麼,我所做的都是我工作範圍之內的事,我不收你的禮,我也沒有收其他人的禮,所以你放心吧!」
離職後我來到現在的公司,這是一家集團公司,有A、B等幾個子公司,我在A公司。三年後,A公司與B公司合併。合併後,集團要求我的職位只需一個人,B公司和我同樣職位的珍姐已經過了退休年齡,屬於返聘的,在這家公司已經工作十幾年了。她的直屬領導是董事長的妹妹。我的直屬領導是A公司的元老,也在這裏工作十幾年了,是副總。
當知道我和珍姐要離開一個人後,我就默默的想:怎麼辦呢?集團的要求我們的領導都沒有辦法改變。我很珍惜這份工作,也很喜歡這裏的工作環境,但是作為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師父要求我們平時做事要為別人著想,不爭不鬥。我比珍姐年輕,出去找工作比較容易,還是我選擇離開吧!於是我就儘快處理手頭上的工作,準備時機遞交辭呈。
又過幾天,B公司的女經理讓我到副總辦公室,副總直接問我:「給你調到我們部門的其它崗位,你看怎麼樣?」我說:「我相信自己可以勝任其它崗位,我工作這麼多年,沒有讓你操過心。」副總說:「就是嘛,所以讓你去其它崗位。」我說:「我不去了。因為我已經決定離職,我比珍姐年輕,出去找工作比較容易。另外我被調到其它崗位,又會有其他同事離職。」這時站在我身旁的女經理雙手緊握著我的雙臂說:「你怎麼就這麼好啊!」副總說:「你再考慮一下。」我說:「不用了。」
回到辦公室,我就默默的準備移交的工作。第二天,董事長的妹妹叫珍姐去她辦公室,副總和女經理也在。一會珍姐出來說:「沒有想到公司會給我幾萬元的補償,正常返聘是不簽勞動合同、沒有買社保,離職是不用賠償的。」珍姐覺得這是意外的收穫,有點高興。可是畢竟這是她工作十幾年的地方,怎麼掩蓋都會流露出幾分不捨。
珍姐離職後,我的工作量明顯的增多,還要執行未成文的新制度,需要我口頭轉達。同事們就不高興了,不適應新的制度,有的文員給我臉色看,還氣呼呼的說:「你來搞的亂七八糟,以前不是這樣。」還有的同事瞪大眼睛黑著臉對我說:「甚麼新的制度,都是你自己想出來的,想怎樣就怎樣。」面對同事們的不理解、指責與抱怨,我仍微笑的轉達:「是上層領導的意思,改革需要一個過程,慢慢你們會習慣的。」我想用善來改變他們,用善包容他們的不理解。事實證明我做到了。副總看在眼裏對我說:「如果是珍姐,不知道要吵多少架了。」
新的制度已落實,但接下來我的日子也不平坦。有一天,董事長的妹妹叫我到她的辦公室,她拿著一份員工調薪表站起來說:「我要向總監申請給你加工資,就說是你說的,如果不給加工資,你就辭職。」我說:「這不是我的意思啊,這話也不是我說的。」她接著說:「你人很好,性格也很好,工作能力也強。但是我不喜歡你這種性格。」看著她,我微微一笑輕輕的說:「還有其它事嗎?如果沒有,我忙去了。」我的淡定使她沒有辦法再說下去,就說:「沒甚麼事了,你回去吧。」
回到辦公室後,我為她的處境感到擔憂。公司合併後,董事會成員變動,原董事長股權出讓,集團又派來一位新的總監在我們部門,是外籍人,工作起來不會考慮企業內的那種人脈關係,一直以特殊身份為優勢的她,不適應總監對她的態度,有時會跟總監起爭執。另外,她十幾年的下屬也離職了,她明顯的很孤立。而我,雖然平時按照真、善、忍處事為人,但我還有沒有修去的人心,比如圓滑與自保,這使她明知道我人好,工作能力強,也不願意接受我。我又有甚麼理由指責、怨恨她這樣對待我呢!我為自己修的不夠純淨而難過。
後來,我不但沒有被解雇,反而加了工資。一年後她離開了本公司,我們現在成為朋友,她每次出國旅遊,都會帶回禮物送給我。
經過多年的修煉,我不再把「真、善、忍」寫在手心上,而是把「真、善、忍」記在心裏,努力同化。只有聽師父的話,修好自己,提高心性,才能化解人世間林林總總的恩恩怨怨。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何為忍〉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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