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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吳碧林堅持信仰 漢口監獄拒絕家人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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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二零一九年四月底,吳碧林因信仰法輪大法被冤判五年,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後,中院維持非法原判,現吳碧林被關在漢口監獄,獄方一直以吳碧林堅持信仰,拒絕家人見面。

漢口監獄人員不透露吳碧林被非法關押的具體消息,只是告訴她的家人:吳碧林是「重點」(迫害對像),她自己不「轉化」(「轉化」即放棄修煉法輪大法),被關到監獄之後,那些「轉化」了的,受她的影響,又反過來了,繼續修煉法輪大法了。

吳碧林已是年逾七十的老人,二零一五年,大腿部被公共汽車撞骨折,當時沒有為難汽車司機,讓司機走了。他的兒子送她去的醫院做了手術,術後,吳碧林走路有些蹣跚。

吳碧林的血壓一直以來都很高,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時,醫生經常給她量血壓,血壓時而高達一百九十、二百多。現在見不到她,吳碧林的家人非常擔心她的身體狀況,

吳碧林女士,原是武漢市物資局的幹部。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吳碧林女士二十次被非法拘捕關押,幾乎每次都是在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時,才將她放回家。二零一一年吳碧林曾被江漢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由於身體原因監外執行。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武漢市江岸區東立國際片警夥同該社區人員冒充吳碧林的丈夫的同事敲開她家大門,強行綁架了吳碧林,並非法抄家。六月初,漢陽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吳碧林被非法關押在武漢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吳碧林,律師為吳碧林作無罪辯護時指出:對吳碧林的指控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應宣判無罪;並指出辦案程序多處違法,應當糾正,並應當追究辦案人員的違法犯罪責任等。

吳碧林在法庭陳述:煉功前,長期經受了腰痛多種疾病折磨,每年患病一、兩次,躺在床上起不來,得一週才能好些。一九九九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疾病就好了,覺得法輪功真神奇,從此堅持修煉,認為修煉法輪功使自己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沒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不可能是犯罪。

審判長梁宏(女)無視憲法、法律,多次粗暴打斷律師辯護,並多次無理粗暴剝奪吳碧林為自己辯護的正當權利。

在開庭前的數月,一審法院梁宏等人竟然把本案案卷移送二審法院「內審」,由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定罪量刑等做出決定,據梁宏說,這是武漢市中級法院的要求。這就告訴人們:漢陽區法院的開庭審理和之後的裁判,都純粹是走過場的遊戲,是虛假的一審,實際是執行武漢市中級法院的一審意見,而且是未審先判、不公開審判。

所謂的「二審」實際是不存在的。這就嚴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真正在破壞法律的正確實施。這也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二十多年間,武漢市中級法院不糾正冤案、錯案,非法維持原判的根本原因所在。

漢口監獄地址:湖北省江漢經濟開發區江達路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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