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南明區法院非法庭審現場發生的「6﹒13」綁架
貴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源佑被非法庭審,被告知於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點在南明區法院開庭。這天,李源佑的親友到法院門前及周圍的馬路上、樹蔭下等候旁聽。十點、甚至十一點了都沒有動靜;直到十二點前才有消息說「開庭」要推遲到下午一點鐘。誰知還沒等到一點鐘,就正式開庭了,十二點四十分,只見二、三十名警察先是在法院門前集合,然後迅速衝向他們認為是法輪功學員的地方,再把三個、五個的團團圍住。在警察圍抓的人群中,除部份是被告的親人和友人外,絕大多數都是從某展銷會處,聽說太升國際「娛樂場開業」而去的,中午來到南明區法院旁的大樓用餐時,聽說法院開庭、有法輪功學員被庭審,才停下來想看過究竟的。
1、在庭審現場
警察對兩位準備做「無罪辯護」的律師說,這審判庭內的應用設施出了故障要換庭,說著就領走了兩名律師,而「旁聽席」上的兩位親人卻被擋在庭內不讓前往新的法庭,被告知是要對他們的身份進行「核實」。在法院門前和周圍,穿制服的和沒穿制服的警察同時、不同地點的至少是七八人圍著三五個人,說是要查「身份證」。人群中,有的說是來玩「遊樂園」的沒帶「身份證」,有的說是被告的親人、友人聽到被審判的消息來的,沒帶「身份證」;有的已出示了「身份證」。這幫警察還是不由分說強硬的抓捕了二十七位他們認為是法輪功學員的人,連推帶拉的,或是上警車、或是步行的到了南明法院附近的小碧鄉派出所,先是關進一個黑屋子裏,後來轉到與小碧鄉派出所同一棟樓旁邊的「雙龍公安分局的辦證廳」裏。
路途中有人質問警察為甚麼要這樣?!你們屬哪個公安局的?我們做錯了甚麼嗎?!多數警察不吱聲、不報身份,有的說沒甚麼,去小碧鄉派出所「核實」一下身份;其中一個警察態度粗暴的說:「我只是南明區公安分局警察是在執行命令!我與你們素不相識,就這些!」看得出他對正在「執行的命令」有「怨氣」,是不情願的!
2、在「辦證廳」裏
有警察二男二女對學員搜包、登記、照相。廳內廳外走廊上另有五、六個警察。
「搜包」時:有一吳姓被搜者說自己「修大法做好人!」話音剛落,那高個穿紅衣的男警察,馬上叫廊外的警察拿來手銬,當場把該學員銬上後帶出了辦證廳。最後有六位的背包裏搜出了(真相手機、真相資料、真相幣等)私人物品,被帶到大廳外的走廊上像是要對他們做專門的處置!
「登記」時:有的直接告訴姓名、年齡、住址等;有的出示自己身份證;對不報個人信息的,警察就在手機上面去查,結果有的也沒查到。
「照相」時:警察一人拿著相機在一個個面前「晃動」,被不少學員制止是「違法」行為。整個過程都在被嚴密的監控中。
警察只要收集到學員的姓名、住址,特別是戶口所在地等信息後,就電話通知相關的公安分局或派出所開車前來領人。就這樣,在小碧鄉派出所旁的辦證廳到當天晚上七八點時,被手銬銬走的吳姓學員被宣布拘留15天送南明區拘留所;白雲區公安分局開來了兩輛中型警車,十幾個特警和幾個普通警察,帶走了十一名法輪功學員;其餘的直接由市內各派出所前來領走;對不報信息的、又沒查實的個別法輪功學員交給一個派出所去處理。
3、在各派出所裏
在白雲區公安分局的「檢查處」十一位法輪功學員被控制在那裏:又是逐個的照像、做指紋、驗血、身體的(正面、左側、右側)三面錄像、雙腳也被逐只側錄;然後,交大山洞派出所、麥架鄉派出所、龔家寨派出所、豔山紅派出所、耙耙坳派出所「領走」各自的人;之後,各派出所根據上面規定,分別抄家。
法輪功學員王姓、劉姓夫婦倆的家被戶口所在的警察們翻的亂七八糟,抄走了幾乎是全部的大法書和真相資料等。另一吳姓學員因在背包裏被搜出了他們認為是「違法」的私人物品,在抄家後,準備送拘留所關押,醫院體檢時身體「有問題」被拘留所拒收後,當晚很夜深了才回到家。郭姓學員在當地警車接回途中,一直在講大法真相,可警察們說甚麼也要去家裏看看,結果也抄了家。陳姓學員次日兩~三點還被扣在白雲區公安分局的「檢查處」,家人整夜擔心,四點左右警察幾人才送他回家,到後還在房間到處翻看,結果劫走了一本大法的掛曆。
在其它有七個派出所:三江派出所、水口寺派出所、三橋派出所、金鴨派出所、二戈寨派出所、太慈橋派出所、貴烏路派出所,在帶回法輪功學員後,絕大多數都被抽血、照相、審訊、關押、抄家等。
譚姓法輪功學員說:在「辦證廳」搜包時,我被南明區國保大隊警察從背包裏搜出了「老年乘車卡」,他們知道了我的名字、住址,還有手機、護身符等。我被帶走後,先是拖到二戈寨派出所,警察強行給我和他們搜去的跟大法有關的物品照相,強拉手蓋手印。晚上九點我又被拖到南明區公安分局門外,被兩個警察看守著兩個多小時;之後被拖到戶口所在地三橋派出所的院子裏,一張紙叫我拿著,我還沒反應時又被照了像,接著解釋,這紙上寫的是「行政拘留十五天」,是南明區公安分局開的「拘留證」,因你已七十歲了就不執行拘留了;這樣晚上十二點三橋派出所的兩名警察送我回家。
周姓學員先是被拉到貴烏路派出所,一大堆的人圍了上來(社區書記、主任、綜治辦、維穩辦的;派出所政委、警察;網警等)逼該學員說出居住地、強行:採血、採指紋、手印、拍照等;晚上又被拖到太慈橋派出所,到後,又被六個警察團團圍住,問這問那的,又被再次強行的採血、採指紋、手印、拍照等;一直到半夜兩點鐘都不放她走,說是要等到天亮再說,到了凌晨四點,警察一個個的都睡著了,學員走出了派出所回家了。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在南明區法院被非法抓捕的這二十七名法輪功學員:有的當晚十點回到家中、有的是十二點以後、有的是凌晨兩三點,最晚的是凌晨四五點才被放回家;那位被拘留的吳姓法輪功學員15天後也回到家中。
二、黔靈公園「3﹒7」至今的綁架迫害事件
二零二零年三月我地「中共瘟疫」稍有緩解,人們依然戴著口罩走出家門。在貴陽市的黔靈公園有法輪功學員也來到這裏。可是從「三月七號」開始,貴陽公安警察以黔靈公園為中心地點,通過就地「直接抓捕」和調「監控」隨時抓捕、或跟蹤、或打招呼等形式(不准去黔靈公園)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1、直接綁架(有20人)
(1)「三月七日」這天上午,至少有七位法輪功學員在黔靈公園門外,四個不同的地點被綁架後、抄家。孫姓學員遞給路人一個「真相卡」後被舉報,當該學員與其他三位(楊姓、顏姓和彭姓)法輪功學員站在一起時,幾個警察不由分說的將四名學員一起綁架去了黔靈公園所在地的北京路派出所。
在公園地下超市入口處,饒繼玉,90歲的學員被綁架後,帶到太慈橋派出所抽血,又到太慈橋的家裏非法抄家(抄走兩套大法書和8000多元真相幣),後又帶到醫院體檢,饒繼玉老人因體檢不合格直至晚上十二點才讓她回家!
張春雲,男,75歲,在黔靈山公園附近,警察要張春雲出示「身份證」,在確認身份後就將他綁架上警車,由北京路派出所警察到家裏非法抄家(抄走三本書及一些真相資料),又帶到居住地的太慈橋派出所,到下午五點左右才將張春雲放回。
黃姓法輪功學員,在黔靈山公園附近被北京路派出所警察綁架後,再去抄了家!
(2)「三月十四」上午有五人:塗成富、青築賓和穆姓、張姓、吳姓學員,在黔靈公園門外的不同地點被綁架。
法輪功學員青築賓,被雲岩區公安分局、金鴨派出所、三橋派出所等警察,以青築賓從外地回來要「隔離為由,以她去了黔靈公園為由,被綁架,被抄走了全部的大法書和大量的光碟資料等,三月九日被綁架、十一日被非法抄家。據明慧綜合消息報導,後來,青竹冰從五月二日至今一直被金鴨社區、河塘派出所人員跟蹤、騷擾。
法輪功學員塗成富,近年來跟兒子居住在城裏,三月十四號上午剛到黔靈公園外面馬路口,就被查「身份證」後綁架,同時警察抄了塗成富兒子的家。之後,兒子住地的派出所以塗成富戶口不在此地為由,當面逼這位七十多歲的老人離開此地!兒子也被迫叫父親搬走,無奈之下塗成富收拾自己幾件衣物,含淚被迫離開跟兒子居住多年的住地,再乘車回貴州六盤水很偏遠的鄉下去了。
(3)「三月十六日」:劉英、王桂欣和另一法輪功學員,在三個不同地方被綁架後抄家等。劉英去黔靈公園,在一處剛坐下,有警察就上前查「身份證」後,被北京路派出所立即綁架帶走。
王桂欣,女,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六日,王桂欣去黔靈山公園,在公園的公交車站附近被綁架(據悉,三月十六日那天警察在通往公園的地下通道就開始攔截去公園的法輪功學員。同一天被綁架的至少還有其他兩名法輪功學員),後來警察聯繫了她住地的警察、社區人員把她送回家,問她老伴:「她住哪個房間?」他們到她房間看一眼沒說甚麼就走了。過了幾天她原來所在地(小河區)的片警和單位的兩個人去他家要給他們照相等,被她老伴制止,兩人聽完真相就走了。
(4)「四月的某天」有丁姓、譚姓學員被綁架:丁姓學員女七十多歲,在北京西路口的「一路公交車」站牌旁被警察無理的扯下口罩被帶走,至今也不知道她回家沒有,一直沒人知道丁姓阿姨的消息,但願是平安的!譚姓學員女七十歲,在北京西路口的地下通道路過時,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直接就綁架了她,譚之後家被非法抄家。
從今年三月七號開始至六月十號,黔靈山公園公安警察在公園大門外,究竟直接抓捕過多少法輪功學員,無法統計到。但有如下幾點是肯定的:一是直接抓捕的二十人,有的有姓名、有的知姓氏,這些學員抓捕後,多數基本都被非法抄家,一般當天被放回家;二是直接動手行兇抓捕的是北京路派出所和頭橋派出所;三是非法抓捕學員後,直接綁架到北京路或是頭橋派出所,通過「審訊」學員獲的「個人信息」後,多數是由這兩個派出所直接開警車帶上學員去「抄家」的,也有交學員戶口的派出所去處置的;四是從二零二零年三月七號)至今,黔靈公園每天「防控」嚴密,除了增加警力外,就是通過調以前的「監控」,在黔靈山公園門外周圍繼續非法抓人。
2、根據「監控」隨時抓捕、跟蹤、或「打招呼」等(也有10多人)
(1)三月十九日下午,唐姓姐妹被普陀派出所從家裏帶走,審訊時警察說:我們是從「監控」中發現你們去了黔靈公園,你們每週一和每週六都去黔靈公園,是你們的人說的,我們調「監控錄像」,發現你們姐妹三月十四日上午在現場;隨後,返回抄家,抄走了大法書、煉功機子和一部電腦;之後,又將姐妹倆帶回派出所,特別強調不能再去黔靈山,而且要法輪功學員唐建華做出書面保證,被拒絕;無奈之下,唐建華的妹妹為自己的姐姐在「保證書」上簽了名,一直到當天晚上十二點後才被放回家。
(2)三月下旬,一天上午朱阿姨家裏闖進七、八個警察和居委會人員,進門就抄家: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全被搜走,家裏被翻的過底朝天之後,把七十歲的朱阿姨綁架後準備送看守所。朱阿姨一直在與警察和居委會人員講大法真相,跟他們說抄家和綁架是違法的,而且對你及家人都不好。這些人不聽勸告硬要將朱阿姨送進看守所,在檢查身體時「有問題」,即體溫是37.5°,又是在瘟疫期間,當場就把這群警察和居委會人員嚇壞了;之前又推又拉的,現在趕緊找水、找肥皂洗手,離朱阿姨遠遠的,叫朱阿姨自己回家。朱阿姨回到家已經凌晨一、兩點鐘了。
(3)有學員在三月十六日見過法輪功學員趙躍,之後的一天一幫警察和居委會的,在抄家綁架某法輪功學員時說「你知道不,你們的趙躍已被抓捕了!」在另一學員面前直接把黔靈山「監控」放出來,指著裏面的趙躍直接的在問「她是誰?」之前,有學員說趙躍自己曾經說過,有警察在監控她,她的家不准誰進,除了本單位的。可是直至五月三十號已經七十多天了,還沒有見趙躍本人、沒有她的消息!
(4)張春明:女,69歲。二零二零年三月九日上午,貴陽水口寺派出所片警李佳臨等三人來到張春明家,說南明區國保大隊找他有點事一會就到。約十二點過,國保大隊鐘姓副大隊長帶一便衣女警來到張春明家,非常兇狠地質問張春明去過哪裏,拿出手機顯示出張春明戴口罩在黔靈山公園出現的照片,隨後將家裏用廢光盤製作的幾個掛飾扯下後,由一警察看著張春明,其他人開始非法抄家,抄家後將張春明帶到水口寺派出所,又叫張春明到醫院體驗,被張拒絕。後來張的兒子趕來,質問:「我媽去黔靈山公園有甚麼錯?」晚上十一點才將張春明放回。
(5)陳姓、羅姓老齡夫婦學員:三月十日有警察和居委會五人,去這兩位老齡夫婦家裏,他們都是七十多,八十以上的年齡了,被打招呼警告「不准去黔靈公園,否則還要來家裏!」從四月四日起兩位老人被六人輪流監控至今,他們走哪裏就被跟在哪裏。
(6)易姓法輪功學員三月中旬被北京路派出所、居委會好幾個闖進家裏,抄家後警察曾娟警告不准去黔靈公園、還逼迫易在已寫好的幾篇紙上簽字;
目前,在貴陽市的黔靈公園,每天特別是他們認為週六、週一法輪功學員必去的時間裏,以增加警車、警察、便衣等警力「布控」;警察在黔靈公園:很多時候就是以查「身份證」,有時是裝著來聽真相,有時直接問「是否是煉法輪功的?」見人就抓。
三、逼在「三書」上「簽字」的騷擾迫害事件。
在中共惡黨所謂的「數據清零行動」中,逼迫法輪功學員在「三書」上「簽字」,在貴州從今年初(二零二零年一月)以來一直在發生著;每到放長假前,和「5﹒13」期間是最肆無忌憚的、花樣百出的「高峰期」。這裏有如下的騷擾迫害案例。
1、逼「簽字」直接被傷害的學員及家人
(1)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三號,王華秀在家裏,貴陽市觀山湖區茶園社區主任要王華秀在「三書」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那女主任還強調說,如若不「簽字」,將被送「清鎮思想學習班」(實則是「洗腦班」)。王華秀家境非常不好,丈夫早已不在,一個兒子已不在世了,現在跟唯一的小兒子相依為命,小兒子一次車禍後腦殘了,經常來家騷擾的社區主任怎麼會不知道這些。王華秀指著自己的腳說,你看我這腳,本來就不太好使,沒修大法的時候我一身的病痛就更不用說了,你們逼我簽甚麼「三書」,我若是簽了,我這腳動不了癱了怎麼辦?我那腦癱的兒子由誰來管他?我是修大法了,我才還活在這世上!社區主任面對此景沒說話走了。
(2)高姓七十多歲跟兒女住。一天,花溪「碧桂園」小區所在居委會人員又去老人家裏,直接叫她「簽字」,被高姓法輪功學員拒絕後,居委會的毫不客氣的說,反正你戶口不在這裏,你可以搬走另找房子,「我們這裏不歡迎你這樣的人!」強迫她搬家!她愁容滿面的跟友人說「又找不到房子!」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
(3)夏維仙一家在農村,上有公公婆婆七八十歲,公公精神不正常連大小便都不能正常去廁所,成天滿屋子都是臭的,婆婆在家也做不了甚麼事;總是有丈夫性格內向古怪家裏的事也頂不起來,還經常干擾夏修煉;夏雖有兒女一對;女兒大學畢業面對複雜的生存危機,先是創業耗完了父母靠年輕時外出打工、後回家種地買菜、原本就不多的一生積蓄後,又轉為打工度日,現也勉強成了家;兒子初中畢業考上五年制大專沒讀幾天,因精神錯亂被迫輟學在家,後來發展到三天兩頭的出去就回不了家的境況。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貴陽市豔山紅鄉曹官村,片警陳土橋兩男一女三人來到夏維先家院壩門前,那女的拿出一張單子說:為你那個事!在這單子上面「簽個字」,你的那件事從此就了了。夏維仙說:我不會「簽甚麼字的!」,我不學不修「真、善、忍」這個家一大堆的事,誰幹?!多少年不都是我一個人頂著幹的嗎?!我正是按「真、善、忍」標準做事做人,我才有健康的身體和心態把做一家子的事頂得下來,心甘情願的面對這一切而毫無怨言;你們自己說說修真善忍到底好不好!他們回話說「好啊!」夏說:「好!你們還叫我簽甚麼字?」他們只好說:不簽就算了、不簽就算了,邊說邊離開夏維先的家。
過一段女兒回家跟夏說:媽呀!你還是把村裏要你簽的字簽了吧!夏問:怎麼回事?女兒說:村支書胡家才、派出所所長和教導員找談話了;村支書說:有兩件事,一件,你家「洗車」的「活動房」當初是我考慮你一個大學生,自謀職業不易,我給「擔保」了下來,從去年起你父母在那裏「洗車」有了收入,當時不知道你媽煉法輪功,現在上面找上來了;第二件,你要說服你媽把「字給簽了」,「簽了字」活動房的事我就不管了,你爸媽還可以在那裏繼續洗車掙錢,如果不簽,那「活動房」的事城管的硬要拖走,我也沒有辦法;他們還說就是做個「形式」而已,又不妨礙甚麼,你在家裏煉沒人管你。媽,你就簽了吧!夏急了說「不能簽!」,女兒呀!我們做事靠的是「良心」,是大法你媽一身的病痛才好了,是大法才留住你媽在這家裏還頂著幹活;離開了大法媽身體、精神都會垮掉的,離開了大法這個家就完了!女兒呀!「字不能簽」就這麼重要!女兒痛哭著問:那麼你說下一步怎麼辦吧?母親說:我可以給你脫離「母女關係」就不會影響你了」。
之後,一天地方城管七、八個人開兩個車,到「洗車」的地方威脅逼「不准洗了」,說要準備用吊車把活動房搬走等;五月十二日中午城管電話說要來拖走「活動房」,那會兒夏正在滿山遍野找兒子;到下午五~六點又打電話說要來拖走「活動房」,夏回話還在外面兒子還沒找到,對方說你「報警呀!」,夏說,我這報警給你們還有派出所!對方沒再吱聲。五月二十日城管的又是七八個來到「洗車」處,夏的丈夫忙著洗車,城管的說:不要洗了!夏的丈夫問:甚麼事?你家的煉法輪功,叫簽字不簽,不要洗了!不要洗了!丈夫只得關門回家了(直到現在)
(4)、達斯琪,女,71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三日下午,貴陽市獅峰路派出所人員,到法輪功學員達斯琪家,就是要達斯琪在不再修煉的「三書」上簽字,達斯琪給他們講大法是教人做好人的,怎麼就不准煉呢?這幫人不聽,在打電話請示,再開來了「抄家證」,再電話給達的兒子,之後就開始了非法抄家,一個家簡直被翻的不像樣子,之後達斯琪被綁架去了派出所,逼她在開出的「清單」上簽字,達說,這個字我不會簽的,你們是非法抄家的。結果警察威脅達斯琪,說今後我們要對你「嚴加管控」,達斯琪直到晚上十一點才被放回家。
2、不「簽字」就不給「辦證」
張朝會,女,五十多歲,家住白雲區豔山紅曹官村村。二零一九年因用身份證坐車,過安檢時搜包被非法拘留十天回家後,身份證一直被扣留。之前,張朝會聽兒子、媳婦說村委會電話給他們,要母親到村委會去簽「不再煉法輪功」的字。張朝會自己花錢買的養老保險需要身份證才能辦理。五月初一天張朝會到村委會問怎麼辦理身份證時,正在辦公的村支書和一幫村委會人員,圍了上來叫張朝會把「不煉法輪功」的字簽了;那村支書說:你「簽了」字以後你走到那裏,就沒人管你了。你看你去年去開陽吃酒還沒有上到車,就被擋回來,還坐了十天的牢,何苦呢?!張朝回拒絕「簽字」後,在場的其他村委會的也幫腔說:你不怕,也得為你六個孫子以後的「前途著想呀!」張朝會說「到那個山頭看那個山頭的材,管不了那麼多!」最後,村支書說「你不簽這個字,你的身份證是辦不了的!」
在中共瘟疫期間,居委會也有了辦健康證明的權利,許多的法輪功學員去辦乘車的健康證明時,他們就以簽字相逼。所以在中共瘟疫期間,很多的學員路程遠的多是打的士,近的就走路的多。
在貴陽市公安警察瘋狂興起的逼簽「三書」的過程中,所在派出所、居委會、社區等,使出了全部招數、花樣百出沒有用。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無論以任何名義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採取懲治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罪行,一定會受到追訴、嚴懲,接受歷史的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面前檢驗著自己的良知底線,也將見證將來的結局。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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