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王蘭芳,出生於一九五九年,今年61歲。修煉大法之前,她因病魔纏身,常年難受。九九年的四月初八,王蘭芳請回一本《轉法輪》,打開一看,師父的法像,好面熟啊。一讀書,王蘭芳的心裏震撼很大,甚麼腰椎間盤突出,骨質增生,神經官能症,結腸症,慢性胃炎等,都沒有了,走路生風,就像飛一樣。通過學習法輪大法,真、善、忍,王蘭芳與人和睦相處,做事先考慮別人,與人為善,在利益上,做任何事以真、善、忍為準則約束自己。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王蘭芳堅持修煉、去北京上訪,後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押在太原新店女子勞教所迫害。後,王蘭芳多次遭綁架、騷擾,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迫害的流離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一日,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陽泉市貴石溝派出所侯海、魏志祥和610人員馬默意非法關押。魏志祥已經退休,為了得不義之財,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侯海為了得到四萬元的「獎金」,給王蘭芳、宋立城捏造假證據,不擇手段,收買王蘭芳的鄰居充當假證人。
王蘭芳和兒子宋立城被非法庭審後,在二零零九年五月,王蘭芳被陽泉市礦區法院非法判處十一年,兒子被非法判處十年,後又加一年半,共十一年半。
後來,審判長葛宜華親自送來判決書時說,是陽泉市政府610辦公室副主任白汝明讓他判處王蘭芳十一年的,他們互相推責任。審判長葛宜華讓王蘭芳上訴。
王蘭芳上訴後,陽泉市中級法院來人,問王蘭芳:「煉法輪功錯了沒有?」王蘭芳說:「沒有錯!法輪功是叫人心向善道德回升,無論走到哪裏都要做個好人,哪個國家還怕好人多呢?」就這樣,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王蘭芳被劫持到山西省女子監獄迫害,王蘭芳沒有簽字,監獄表面上是說讓「學習」(即洗腦),實質上是利用各種手段折磨迫害她,獄警、壞人利用各種方式,手段迷惑法輪功學員。
特別是九監區教導員衛預,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非常毒辣,利用五、六犯人把王蘭芳強制拉到醫務室灌藥,最後把王蘭芳的血壓降低到了50/90,一監區教導員武海燕和衛預等人害怕了,她們才停手。
從那以後,不管監獄裏用甚麼辦法,都沒有改變王蘭芳那顆堅定的心。歷經十一年冤獄,王蘭芳現已回到家中。
王蘭芳的兒子宋立城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請見《山西省陽泉市好青年宋立城遭十一年冤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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