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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總理寫信 吉林舒蘭市女教師又被非法判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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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舒蘭市女教師宋彥群女士,由於給總理李克強寫信,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被國保警察入室綁架、構陷。十二月二十幾日,家人被告知,宋彥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只允許她本人上訴,不允許家人和律師參與。

宋彥群
宋彥群

宋彥群女士,一九七一年出生於吉林省舒蘭市,畢業於長春商業高等專科學校國際貿易系,為人正直,心地善良。她曾任哈爾濱大德日語學校英語教師,當時她上課較多,每個月能掙數千元,她對自己很節儉,但每個月都拿出兩千多元資助她的學生,經她資助的學生有數十位。宋彥群一九九六年八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心靈祥和、清靜、慈悲。

宋彥群與妹妹宋冰均是優秀的專業人才,正值風華正茂、事業有成之時,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被非法勞教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夜晚又被舒蘭市公安局惡警破門而入綁架、慘無人道的折磨,分別被秘密非法判刑十二年、十四年,妹妹宋冰二零零九年七月三十日被迫害致死,年僅三十六歲;宋彥群被迫害的骨瘦如柴、生命垂危,二零一四年保外就醫時體重僅剩八十來斤,常常整宿睡不著覺,一連好幾天不吃飯。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上午九時許,舒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董其明一行八人來到宋彥群家,謊稱是街道普查重新登記戶口,騙開了門,問宋彥群:「你給李克強寫信了吧!信郵去北京返回來了,信訪局查辦要抓你。」並拿出吉林省信訪局督辦文件,讓宋彥群念,引誘宋彥群回答他們要的問題,如「你為甚麼給李克強寫信?」等,整個過程有人錄像。

宋彥群女士告訴他們說:「我感到大法太冤枉了!對大法師父太不公道了!我要為師父和大法討還公道!說句公道話!同時也感到自己冤枉,我沒做甚麼壞事,卻被冤判十二年,在監獄裏受盡了各種酷刑折磨,九死一生回來了,到現在還不能正常生活,精神不正常……憲法規定公民有通信自由……為甚麼給國家總理寫信就違法了?!」

錄像完了後,董其明留下兩個警察在宋家監控她一天。晚六點,北城派出所副所長朱峰來到宋家,將宋彥群綁架到北城派出所,後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警察說要直接判刑。

宋彥群父親到北城派出所反映宋彥群情況:十年冤獄迫害對她身心傷害太大,她每天都要寫信,家人看著她,她就跑出去到路燈下、樓道裏寫,晚上不睡覺也寫;寫信能舒緩她的精神壓力。北城派出所所長對宋彥群的家人表示無奈,上面讓幹的沒有辦法。只能做到讓案子快點到檢察院,讓宋彥群在派出所少遭點罪。

宋彥群被非法關押期間,家屬和律師兩次要求給宋彥群體檢身體,都遭到了拒絕,理由是檢查身體就等於放她,不給檢查身體,要重判,說這是舒蘭政法委的指示。

十一月十日,舒蘭市法院以視頻形式非法開庭審理宋彥群。宋彥群在吉林市看守所,沒到舒蘭來,舒蘭這邊在舒蘭市法院,參與的有舒蘭市公安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政法委)。公訴人是檢察院的張鳳雙,審判長是法院的侯洋。宋彥群的律師被允許參加庭審,宋彥群的父親也去參加庭審,但被拒絕進入法庭。據說,宋彥群自己做了辯護,辯護詞有法律條文,有理有據。

十二月二十多日,家人被告知,宋彥群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據悉,法輪功學員孫秀華被非法判刑2年,據說王亞琴和劉桂賢也被非法判刑,詳情待查。

關於宋彥群與妹妹宋冰遭受的迫害,請見明慧網文章《吉林舒蘭市姐妹十年生離死別 無處話淒涼 - ──百個遭中共殘害的家庭(38)》。

電話:
政法委書記范瑞軍:13944694066
副書記:王漢明 13674423166
公安局局長:董民13604464567
副局長:宋世寧13804440886
國保大隊副隊長:張學濤13904440503
檢察院副院長:張鳳雙13943251717
法院:侯洋,立案庭副庭長,女,19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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