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A同修遭綁架後,在當地引起不小的波動。不知是誰向警察提供了B同修的名字,警察就拿著B同修的名字,到處打聽B同修的情況。知情的同修就把這一消息趕緊告訴B同修,讓她出去躲躲。
B同修聽了後想:「我往哪躲?我沒有地方躲。這怎麼辦?」她心裏也害怕,她這裏是個小資料點,一旦……可怎麼辦啊?她不知道該怎麼做的時候,她想起學師父的講法《導航》。當學到師父講的:「過去我們無論做任何事情,大家都在想:我要怎麼樣學好法,我怎麼樣為大法做工作,我怎麼樣能夠提高,我怎麼樣能夠做的更好;總感覺是在學大法,而不是身在大法當中的一員。」[1]
學到這兒,她想,如果是「我想怎麼做、我想怎麼做的」這樣是不對的,那麼,我就得在法中歸正,不能要這個想法。她突然悟到:我這個資料點是正法的需要、是救度眾生的需要、是同修的需要、是圓容師父所要的,這裏沒有我個人所要的。悟到這兒,她一下子就感覺那個迫害沒有了。也真的是沒有了,她再也沒聽到警察找她的事兒了,那個事就像從沒發生一樣的不了了之了。
我們大法弟子不是常人,雖然有著和常人一樣的外形,但我們的思想是超常的,能看到常人看不到的事情,是因為我們把自己擺在法中。
我們是法中的一個粒子,做事情的基點應該是從大法的角度來考慮、為圓容師父要的考慮、為助師父救度眾生來思考、為證實法而做、為維護法而做,這裏沒有自我。
註﹕
[1] 李洪志師父的著作:《北美大湖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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