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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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九日】「你的是我的」,所以你的任何勞動成果和人力資源我都可以納入囊中,因為「我有本事」。「我的都是我的」,所以我要的、我已經得到的,都要在我的名下,為傳播我的名、賺取我的利、滿足我的願望。這其實就是黨文化和道德變異的表現,不但損人利己,拿到修煉群體和項目中,還會損害自己的修煉和抵消別的項目乃至整體。

改革初期在中國有個「國外有個加拿大,中國有個大家拿」的相聲詞,諷刺社會主義公有制,大家都可無償使用國家資源,卻人人無需為國家資源負責。經過短短幾十年時間,這種行為不再被嘲諷,而是成了本事,這是「世下流」的表現,很不幸的事情。

曾經看過一個大陸的視頻採訪,受訪者是幾個名品包仿造商。他們也許知道也許不知道各名品設計師花了多少辛苦和成本才設計出那些款式,但聽上去他們沒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任何道德上的不妥、法律上有何僭越,反而是在張揚自己技術高、仿造速度快,對仿製非常內行、有眼光,在為自己的「高質量偽造包」打名聲。這是中國的末世常態,能掙敢搶,從道德層面講,這個常態是不對的,因為它損害了他人權益,是損德行為。

在修煉群體中,大家都是修煉中的人,各自有不同的狀態,但如果搞項目抄襲成風就很不好了。

最近有些人設置了社交媒體賬號,打著法輪功、香港法輪大法學會等名義,不經許可就「拿來」一些法輪功學員工作與生活的照片或影片,令市民誤認為是香港法輪功的官方賬號在做推廣,吸引了很多市民跟貼、點讚。看起來是個好事是嗎?其實不然。香港佛學會的一份聲明說,他們沒有建立任何官方的社交媒體賬號,也沒有委託誰做香港法輪大法學會或者當地法輪功的賬號,因此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恣意拿走明慧網作品其實也是同一性質的問題。

師父講,「明慧的東西各個媒體都在參照的,從明慧網報導的情況中也會了解到形勢。而且明慧網也越來越被常人認識,有些人開始接觸大法的時候他們都要去看明慧了。」[1]

但一部份海外學員所做的,不是轉載明慧作品,註明來源、加上鏈接,讓更多人知道明慧網和明慧網信息,而是,看到明慧網上的好東西就拿走,去掉你的名字、打上我的標誌,變成我的作品和訪問量。所以不僅僅是不尊重知識產權,更起到了人為的阻止明慧網傳播的不良作用。

「你的是我的,我的都是我的」;或者,只要認為自己的動機是好的,就不經別人許可拿走別人的東西、把別人的變成自己的。這個黨文化思維邏輯在傳統文化中是沒有的。修煉群體中不應放縱和鼓勵這種東西,反而是應該修去的。

師父在回答學員關於有人替家人做主辦三退的提問時,講過學員不能替家人做主的問題。家人的事都不能擅自做主,得尊重每個人的意見和選擇,為甚麼到海外多年了,還把大陸那一套蠻橫做法搬到海外呢?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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