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正與家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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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我們大法弟子的修煉環境與過去的修煉環境不一樣,過去修煉是要與親人斷絕來往,遠離世俗修煉,而我們恰恰相反,我們的家庭環境就是我們的修煉環境。

師父講:「在座的,已經有好多人看到家裏有法輪存在了,家裏人也已經開始受益。我們講過,同時同地有很多空間存在,你家裏也不例外,需要處理。處理的方法,一般是處理掉不好的東西,然後再下個罩,甚麼不好的東西也進不去了。」[1]

學習這段法後,我們悟到師父為我們清理了家庭環境,而且對我們的家人多慈悲啊,那我們應該怎麼做呢?

有一次,A同修的丈夫騎摩托車,與另一輛摩托車相撞,把整個人都撞飛了,把下嘴唇裏面撕開一個大口子,下嘴唇外翻,血流不止,流的滿身是血。就這樣,還被對方勒索了50元錢。

當時,他們家很窮,全家只有50元錢。A同修知道,是她丈夫受邪黨誹謗宣傳毒害,罵大法,而遭報應了。他上下嘴唇都腫了,整個下巴、脖子都腫了,腫的都沒有脖子了,從鼻子往下都是黑的,不能說話,也不能吃飯了,而且看樣子好幾天都不能吃飯了。

這怎麼辦呢?又沒有錢去醫院就診,她想:我是大法弟子,師父講過:「我不是講過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嗎?最起碼你所帶的能量場是對你全家人都是有益的,因為你是在正法修煉,所帶的那種慈悲祥和的力量可以糾正一切不正確的狀態。」[2]她想,我丈夫是被邪黨毒害的,我不承認邪惡的迫害。大法弟子在救度眾生,家人也是眾生的一員,怎麼救他呢?只有大法能救他。

到了晚上的時候,A同修的丈夫的嘴疼的要想說話,只能「嗚嗚的」,一般人聽不懂,她了解丈夫能聽明白。她想怎麼讓丈夫認同大法呢?她想起師父講的:「現在救人也很難,你得順著他們的執著去解釋,為了救他們別給他們思想中造成任何障礙。」[3]

她想起丈夫喜歡傳統文化,尤其喜歡傳統名著。突然,她想起《轉法輪》裏師父提到了《封神演義》。她就智慧的以向丈夫討教的方式,引導他向大法的法理靠攏。她問:「《封神演義》裏的姜子牙有個死對頭,叫甚麼啊?」她丈夫嗚嗚的說:「申公豹。」

「申公豹是不是本事挺大的?」丈夫說:「對,他比姜子牙本事大。」

「那怎麼不叫申公豹去封神呀?」丈夫說:「你不懂,姜子牙其實是師弟,又老又沒本事,申公豹是師哥,有一身的本事,頭割下來還能按上。之所以不叫申公豹去封神,是因為姜子牙屬於正的那一面,而申公豹是邪的那一面,只能讓正的那一面封神,邪的那面是封不了神的。」

「哎,我不明白,你說正的一面能封神,是因為姜子牙的臉上寫了一個正字?而申公豹的臉上寫了一個邪字?」

丈夫說:「不是的,姜子牙是符合天意,那叫正,申公豹是逆天意而行,他就是邪的那面的。」

「我更不明白了,說正的那面符合天意,天意在哪?是在天上寫的?還是在臉上寫的?我怎麼就看不見呢?」這時,她丈夫急了,臉「噌」的變紅了,脫口而出:「真、善、忍就是天意,天意就是真、善、忍!你以為我甚麼都不知道嗎?」A同修馬上明白了,她丈夫已經得救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丈夫的嘴沒有繼續腫大,也沒有昨天那麼疼了,但還是不能吃飯。A同修就去上班了,中午的時候,她回家給丈夫做飯時,可是丈夫不在家,好容易在朋友家找到了。一看,他臉上的腫消下去一半了,能看見脖子了,說話也有點利索了。

晚上下班回家,A同修又找不到丈夫了,到睡覺的時候還沒找到,她心裏想肯定沒事。等到半夜十二點的時候,她丈夫開門回來了。一看,丈夫的嘴基本消腫了,但嘴唇還是發黑,有點腫。她問:「你幹甚麼去了?」「我上班去了。老闆還給我做了疙瘩湯,用吸管喝,我們還喝了啤酒,老闆今天還多給我50元錢。」

A同修想我們因車禍被人勒索的50元錢,師父還給我們了,她感慨萬分,師父講的真對:「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4]

第三天,她丈夫早晨起來,就能吃飯了,說話也好點兒了,嘴唇也不外翻了。

第四天,她丈夫吃飯說話基本恢復正常。不到一週的時間,就全部恢復正常,而且傷口處沒留下一點疤痕。這簡直太神奇了!

A同修的丈夫由原來的受邪惡毒害而遭惡報,到後來的認同真、善、忍好而得福報,這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大法弟子用法中的智慧引導家人認同大法,從中受益,同時見證了大法的超常神奇。

師父說:「很多學員只知道煉功學法是修煉。是,那是在直接接觸法的那一面。而你在實修自己的時候,你所接觸的社會就是你的修煉環境。你所接觸的工作環境、家庭環境那都是你的修煉環境,都是你必須要走的路,必須面對的、必須正確面對的,哪一件都不能敷衍。」[5]我們每個大法弟子都應該在家庭環境中做好的,達到師父對我們的要求。

我們的使命是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家人也有使命,他們的使命是配合大法弟子證實法的,而不是配合邪惡來迫害大法弟子的。我們把自己真正放在法中,誰也動不了,包括我們的家人。

我們要在自己的家庭環境中修煉出來,擺正與家人的關係,修去情,修出慈悲,家人會因為我們的修煉而受益的,實現生命的真正意義。

以上是我們學法小組在法上的共同認識,如有不對的地方,敬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功》〈第五章 答疑〉
[2] 李洪志師父著作:《澳大利亞法會講法》
[3] 李洪志師父著作:《北美巡迴講法》
[4]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5]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二零零六年加拿大法會講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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