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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達州市好兒媳李金汝及家人遭受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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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達州市58歲的李金汝,一九九五年十月修煉法輪大法後,發自內心的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說真話,看淡名利,成為丈夫、公婆心中的好兒媳。但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惡首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金汝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勞教、判刑,幾度命危。迫害使李金汝家破人亡,給李金汝的身心、家庭、經濟、人際關係等帶來了嚴重傷害。

一、修大法身心提升 任勞任怨好兒媳

李金汝和母親黃靜蘭都是氣功愛好者。一九九五年上半年,母親通過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明顯。母親黃靜蘭16歲起就是出名的老藥罐,身患肝硬化、肺氣腫、胃病等等。她修煉不到一月,身體的多種疾病就不翼而飛,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快樂。更主要的是母親得法後變得更加寬容、善待別人,還主動上門與積怨多年、互不往來的兄弟善解了冤怨。

經母親引導,李金汝於同年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李金汝正在丈夫單位(達州市外貿食品廠)簽約做推銷工作。和很多常人一樣,李金汝總夢想一夜暴富。修煉前,李金汝推銷的食品降價了李金汝卻故意不通知客戶,隱瞞私吞差價款。修煉後李金汝把幾次的差價款(幾百元)全部退還了客戶;有幾次一個楊姓客戶喝多了酒,多算了賬或者多給了錢,李金汝馬上指正或當場退還。不僅如此,她還改掉了賭博的惡習,戒掉了麻將癮、牌癮。

一九九五年底,李金汝通過單位(四川天麗製造廠)的工會主席龍仁秀,把每年在單位原集資的全部利息捐給工會,作為貧困職工的生活補助,大約兩千多元。李金汝請她不要說是李金汝捐的,如果有人問,就說是一名法輪功修煉者捐助的。李金汝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做好事不留名。直到一九九八年底,李金汝和丈夫都下崗(失業)了,因生活困難李金汝才將集資款全部撤出。

一九九七年的一天,李金汝和十歲兒子在回家路上發現大街上有幾百元錢,兒子想把錢撿起來拿回家。李金汝告訴兒子:這錢不是自己的不能要;萬一失主回來尋找,找不到該有多著急多痛苦啊。最後李金汝把錢放在了原處,希望失主能順利找到。

作為法輪功修煉者,李金汝身心都獲得了很大的受益。修煉前,一九八七年冬天,李金汝剖腹產、大出血,九死一生生下孩子,自此落得一身病。全身關節像散了架似的,周身各個部位輪番的疼痛。抱孩子兩臂無力,不是把孩子絆倒就是碰傷孩子。還有神經衰弱經常失眠、經常腹瀉等等。真是苦不堪言、生不如死啊。為了躲避做家務、帶孩子,李金汝經常與丈夫爭著打麻將、打牌,丈夫不讓她就出去打。為了減輕身體的痛苦,學了幾種假氣功,又去找假氣功師看病、按摩,錢花了照常難受。

一九九五年十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第一次煉第五套功法時,李金汝是散盤著煉的,當時就感覺有股強大的力量要把她從左邊旋起來,李金汝努力控制著身體不動,全身上下感到法輪在轉,手心、胸部、小腹處、腿肚子到處都在轉,持續幾月才消失。病痛處常常感到一陣陣熱流通過。煉功不久,李金汝突然發現走路一身輕,走的再快都感覺不夠快,人好像要飛起來似的。自此數年,李金汝沒有吃一粒藥,全身關節風濕不再疼痛(曾經兩次在監獄差點失去生命,回家後繼續煉功、修煉,身體很快恢復)。

而且,修煉前李金汝因身體不好、依賴性很強,不會做家務,也不願學做,家務事全靠保姆和丈夫。修煉後身體好了,甚麼活都能幹,主動學會了做家務。丈夫眼睛不好,出門辦事、買東西、洗全家衣物、打掃衛生等等大小活李金汝主動承擔,而且任勞任怨、細心體貼。

婆婆八十多歲,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糖尿病、膽結石等疾病。在二零零九年下半年患半身不遂,留下左手無力的後遺症。經常大小便拉在褲子上,有時一天要弄髒好幾次。洗污物、幫她洗澡、洗腳、擦身等等這些事都是李金汝做。二老牙齒不好,想吃甚麼食物,李金汝都想方設法滿足他們。

婆家人性子都比較急,但是不論他們怎麼冤枉、誤解、責罵李金汝,矛盾再激烈,李金汝都是按照大法的要求,心平氣和、輕言細語,從沒有大聲對他們說過一句話,更不用說吵架了。

由於李金汝這些發自內心的善言善行,丈夫說他找到李金汝是他這輩子做的最好、最正確的事情;婆婆也逢人就說:她有一個好媳婦,能找到李金汝是她幾世修來的福氣、緣份。

李金汝從心裏感謝法輪功功法的奇效。真、善、忍是教人向善做一個真正的好人,對家庭是有好處的,使李金汝家庭變得祥和、幸福。李金汝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功是對社會有好處,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二、上訪講真相遭綁架 遭「蘇秦背劍」、「坐飛機」、暴力撞牆等酷刑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起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金汝和家人深受其害,一家人一直生活在極度恐懼之中,身心、家庭、經濟都蒙受巨難。

二零零零年二月下旬,李金汝赴京上訪,想為大法說句公道話。不料剛走進天安門廣場,就被一個身穿制服的警察盤問,李金汝說我是煉法輪功的,警察不由分說的把李金汝抓上警車,將李金汝綁架到天安門分局,遭到了慘無人道的迫害。

整個白天都在逼迫李金汝說出姓名、地址。李金汝一直保持理性平和,把來意、目的說了,並寫了幾點請求事項(還師父、大法公道等等)。他們卻對李金汝進行酷刑折磨(審訊室非常陰暗,窗簾緊閉,外面絕對看不到裏面的情形):

將李金汝雙手反背銬了好幾個小時,名為「蘇秦背劍」。由於長時間的「蘇秦背劍」酷刑,致使李金汝雙手手背局部麻木,半年後才逐漸恢復;手腕處的銬痕在一年後才逐漸消失;逼李金汝身子彎曲成九十度,兩腿站直,兩手平行拉直,一手拿著一個背包,稱為「坐飛機」。手稍下垂就拳打腳踢。那幾天走路都不平衡,行走很慢;還有搧耳光、刮鼻子等酷刑。

酷刑演示:背銬
酷刑演示:背銬(「蘇秦背劍」)

第二天凌晨,來了一個高高大大的年輕人,也不知是不是警察,他一上來對著李金汝一頓兇猛的拳打腳踢,且專打頭部、臉部;抓著李金汝頭髮使勁往牆壁上撞,多次把李金汝踢到牆壁上又落下來。這人臨走時還說:「你等著瞧,明天還要收拾你,讓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當時李金汝被毒打的兩眼、臉部又青又紫,眼睛瞇成一條縫。臉部的淤青近一月才消失,頭上的幾個包塊,好幾年才散去。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次日,達州市公安把李金汝押送到達州市駐北京辦事處。大約兩天後,李金汝所在單位四川天麗製造廠保衛人員張光慶、熊某某把李金汝押送回達州市,交給通川區國安王某。王某直接把李金汝綁架到通川區鳳翎關看守所,二十多天才放回家,後來得知是丈夫花了兩千元辦理了取保候審(釋放證、收據單見複印件)。

而單位派人押送李金汝回來的兩千元路費,以因李金汝開支為由,讓李金汝全部承擔。李金汝分幾次才還清。此舉也給李金汝一家人都帶來了無盡的痛苦。

三、被迫一人住宿舍

李金汝的父親李正芳聽說李金汝去北京被非法關押,當場高血壓發作,暈倒在地;丈夫既要照顧二老和孩子,還要牽掛在獄中受苦的李金汝。李金汝的公公高德壽(達州市工商銀行退休職工)、婆婆吳友蓮(達川區水務局退休幹部)由於壓力,逼李金汝選擇要大法還是要家庭,並逼李金汝和丈夫離婚;婆婆聽李金汝說還要繼續煉功,當場尿濕褲子,躺在地上;丈夫不願離婚,公公、婆婆就趕李金汝出家門。因為公公怕李金汝煉法輪功影響了他單位(達州市工商銀行),怕單位省級文明的牌子被摘。

但是多年來(約九年),李金汝一人住在丈夫單位的宿舍,每當公公、婆婆、丈夫生病住院或者動手術缺人看護時,就通知李金汝去醫院照料,出了院就趕李金汝走。直到二零零八年下半年才同意李金汝回去住,照顧年邁的二老。

二零零零年以後的那幾年,正是孩子讀初中、高中、上大學的關鍵時期。李金汝不能在孩子身邊保護、教育,而且孩子長期耳濡目染爺爺、奶奶、姑姑對父母的責罵、甚至辱罵,致使孩子的性格變得孤僻、古怪,對他們產生很大的怨恨,孩子的心靈一直留下了無法忘卻的痛苦記憶。

二零零零年五月六日,李金汝與一位汪姓同修去達州的萬源縣,汪的單位誤認為他們是赴京上訪。他們上車就被鐵路公安跟蹤、監控,下車後被萬源火車站公安綁架,綁送到達州車站鐵路派出所審問兩夜一天後,又綁送達州市通川區公安分局國保科,被非法審問一天,非法搜包並被非法關押在達州市西外拘留所十五天。後由李金汝單位保衛股人員張光慶接回家(那次的拘留證沒有留下,但有「沒收保證金決定書」為證)。

幾天後接到通川區國安的通知:因李金汝違反規定離開居住地,沒收取保候審金兩千元。

二零零一年正月,李金汝母親病危。李金汝跟單位請了幾天假回老家探望,不料剛到家,就被四川敘永縣國保郭定義(音)等人綁架到國安,要李金汝答應不與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來往。李金汝認為這沒有理由,他們就把李金汝綁架到敘永縣看守所關押兩天(見釋放證複印件附件)。出看守所後,單位要李金汝馬上回去,不得停留。第二天就被迫離開老家,未能在母親病重之時盡孝。

四、給小同修送衣服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李金汝到達縣看守所,給一個小女同修送衣服。該名同修從小患有小兒麻痺症、身帶殘疾,和弟弟隨父母進京上訪,全家都被非法關押,無人照顧她。看守所警察懷疑李金汝是法輪功學員,通知通川區國安王某前來辨認。王某一眼認出李金汝,強行搜包,拆爛李金汝的密碼包,發現有幾張手抄的經文,還有一本《轉法輪》。王某就把李金汝綁架到通川區鳳翎關看守所非法拘留。

非法拘留前,王某等人還去李金汝住處非法抄家。抄走師父法像、所有大法書籍、音像製品和其他數據。連敬師父的香、香爐都被搶走。

二零零一年七月左右,在鳳翎關看守所,李金汝由於拒絕背監規,被看守所女隊長胡某用鞋底打頭部、臉部,並上手銬銬了大約半個月。之後出現嘔吐、心慌、心跳過速、胸部腰部疼痛等症狀,吃不下飯,身體消瘦,人已變形。在這種身心遭受嚴重摧殘的情況下,通川區國安仍於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六日非法判處李金汝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一年年十月下旬,通川區國安王某等人綁架李金汝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檢查身體有高血壓(180~230)、心臟病,勞教所拒收,國安遂又重新將李金汝關押在通川區鳳翎關看守所。幾天後(大約十一月初)李金汝生命垂危,國安為推卸責任,通知李金汝丈夫接李金汝回家。

五、遭騷擾、被綁架到洗腦班

二零零三年五月上旬,通川區國安懷疑李金汝與某單位發現的真相傳單有關,國安隊長覃家文、王某帶了十多人想闖入李金汝住在丈夫單位的家搜查、抄家。李金汝將防盜門鎖上(鑰匙在屋內),他們想撬門入室,被李金汝正念制止。想綁架李金汝去辦公室按全掌手印,李金汝高聲呼喊,驚動了鄰居,方才作罷。

二零零六年三、四月間,達州市國安、610主任王某,懷疑李金汝與通川區北外鎮發現的大型標語有關,從兒子的大姑家(因她家無人住,離兒子學校又近,當時暫時借住她家)將李金汝綁架到通川區北外鎮龍騰山莊洗腦班兩天。李金汝絕食抗議,才放李金汝回家(那次的迫害沒有留下物證,但李金汝家人都是證人)。那時正是李金汝兒子高考前最關鍵的時候,丈夫在外打工,兒子三餐無人照料。迫害給李金汝和家人帶來巨大的精神壓力、創傷。

六、被非法判刑五年 幾度命危

二零一一年七月上旬,因運送大法書和資料一事,達州市抓捕了本地三十多個法輪功學員。610、國安懷疑李金汝也參與了,七月十九日上午七點多鐘,達州市610、通川區國安、達川區國安及婆婆所在單位達川區水務局領導等一行十幾人到公婆家強行綁架、抄家,同時丈夫單位的宿舍也被查抄,共搶劫走價值上萬元的物品,包括護身符數個、筆記本電腦一台、移動硬盤三個、U盤六個、移動DVD兩個、手機九部、微型攝像機一個等等,連筆記本、風扇都不放過。

李金汝被非法刑拘在達州市復興看守所。幾天後,市國安以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李金汝非法拘捕。

李金汝被綁架到復興看守所時,起初因不願按要求報數,被看守所管女監室的李隊長罰面壁半天;在看守所每天被強迫參加「義務勞動」,如串珠子等等,直到十月二十三日左右他們發現李金汝有高血壓症狀,才沒再安排李金汝值夜班和固定勞動任務。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左右,李金汝在看守所摔倒。獄醫檢查發現李金汝有高血壓症狀(血壓170~260),為確診就把李金汝送到達州市二醫院檢查;還專門請來達州市中心醫院的專家會診,都說是高血壓三級高危(血壓170~250),這個血壓數字是看守所有史以來最高的。當時她還有心臟病,隨時都有生命危險。

據說看守所領導、獄醫打十幾次報告給達州市610、政法委,請求讓李金汝保外就醫。達州市610、政法委兩次召集公檢法司聯合會議。研究的結果是:因二零一二年上半年要開「兩會」,下半年要開「十八大」,為穩定壓倒一切,決定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非法開庭,不通知家屬、不准人旁聽。李金汝在法庭自辯,法官不准李金汝說;每當問到有沒有異議時,李金汝都說:李金汝有異議!最後,達州市通川區法院還是誣判李金汝五年。

二零一二年四月三號左右,李金汝在看守所再次昏倒,送達州市二醫院搶救。檢查出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等症狀,戴著腳鐐銬在病床上住了五天院,看守所警察輪流值班監管。丈夫寫了申請,要求保外就醫。

二零一二年四月底,李金汝被劫持到四川省簡陽市省女子監獄(養馬河)。看守所獄醫專程押送李金汝。路上戴著手銬,幾個人銬在一起。體檢時因李金汝全身麻木癱在地上,監獄拒收,又被押送回看守所。

二零一二年五月中旬,李金汝生命危急,才被放回家「監外執行」(見釋放證複印件)。在家沒有人身自由,不准離開居住地。「十八大」期間,二十四小時公開監視,出門就有幾人跟著。直到十一月中旬才撤走監視的人。

二零一二年下半年,達川區司法局基層科人員拿著「小區矯正人員登記表」上門,要求李金汝簽字,不准私自外出,出門要請假。平時經常電話騷擾,要求李金汝定期去「報到」。

二零一三年初,李金汝回老家敘永縣處理房屋拆遷事宜,達川區司法局要求每月必須在敘永縣司法局辦理續假手續,否則要派人押送李金汝回來。

七、控告惡首 遭司法局威脅

二零一四年四月中旬,丈夫、小姑在醫院護理公、婆,當時只有李金汝一人在家,正準備趕去醫院。達川區南外鎮派出所一男一女上門登記,詢問李金汝是否還在煉法輪功,還到處翻看,問李金汝有沒有計算機。

李金汝於二零一五年七月控告首惡江澤民對她的迫害,受到達川區國安、達川區司法局以及翠屏司法所的騷擾,污衊她擾亂社會治安,破壞社會秩序。

司法局妄圖找藉口繼續迫害她,二零一六年三月十號下午,收到一份達川區司法局發的警告決定書,說她沒有按規定提交身體檢查報告,逼她一週內去醫院體檢身體,並威脅她,如果不配合就要加重處罰。

八、母親黃靜蘭含冤離世,父親癱瘓在床

在李金汝被關押期間,母親含冤離世,父親癱瘓在床。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在通川區鳳翎關看守所因生命垂危,被丈夫接回家。出獄後才得知,丈夫曾寫了四封信給李金汝,可李金汝竟然一封也沒有收到,全被看守所非法扣押了。

信中談到李金汝母親得知李金汝再次被迫害入獄,又氣又急,病情加重,於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去世。丈夫代李金汝向610、國安申請,請求放李金汝回老家看望母親最後一眼、奔喪,610、國安也不許。

信中還提到李金汝父親李正芳承受不住黃靜蘭病重、李金汝入獄的巨大打擊,再次高血壓發作,人突然變得痴呆、不能認識人,最後癱瘓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後來李金汝父親逐漸成了植物人,直到二零零六年九月底,含冤去世)。

李金汝母親黃靜蘭是退休教師,也是一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四月進京上訪,在火車上就被綁架。押送回敘永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被罰款五千元,同時單位押送回當地的費用四千元也全部要她承擔。敘永縣國安在釋放母親時,要李金汝父親簽字擔保,並監控母親,不讓她外出,否則一切後果將由父親承擔。

李金汝父親精神壓力很大,幾乎天天都要責罵李金汝母親黃靜蘭、甚至罵大法。黃靜蘭所在單位敘永縣第一中學的門衛,更是受上級指使,長期監控黃靜蘭,連出校門、回家的時間都作登記。有一次黃靜蘭在六姨家做客,第二天才回來,門衛拉著黃靜蘭說:「你再不回來,我們就要報警、全國通緝你了。」

親友們輪番上門,勸黃靜蘭「看清形勢,放棄修煉」。黃靜蘭承受不住來自社會、家庭,精神、經濟等方方面面的巨大壓力,二零零一年初出現全身癱瘓症狀。二零零一年六月底,在李金汝第四次被迫害入獄後,黃靜蘭氣急之下病情加重含冤離世。

黃靜蘭修大法做好人,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也正是她帶李金汝走入大法,李金汝才脫胎換骨有如重生。痛心和遺憾的是,黃靜蘭最後竟遭無辜迫害而死,使李金汝不能盡孝讓她頤養天年;李金汝的父親也是一樣,如果沒有江澤民的殘酷鎮壓命令,沒有媒體對法輪功的公然侮辱、誹謗和造謠,沒有公檢法肆無忌憚地對李金汝和母親黃靜蘭拘留、綁架、勞教,李金汝的父親就不會成為植物人,更不會過早含冤離世。

更不可原諒的是,黃靜蘭屍骨未寒剛去世幾天,四川省、瀘州市、敘永縣的幾家電視台就來採訪李金汝的六姨,準備在「七二零」報導這個特大新聞。他們要李金汝的六姨按照寫好的內容念,說黃靜蘭是因為煉法輪功不吃藥才死的。還說如果六姨不想暴露面容,可以遮住臉部。六姨堅決拒絕,不願污衊法輪功。後來他們找到李金汝的二妹(縣財政局工作),以工作要挾,要她配合。二妹無奈的說了幾句(現已記不清說了些甚麼)。就這樣李金汝和家人親自經歷了類似「一千四百例」的炮製過程!

九、李金汝婆家人所承受的精神壓力

李金汝公、婆的父親都是在中共建政初期被槍決的,曾留下難以磨滅的心靈創傷。幾十年來循規蹈矩、小心謹慎做人。因李金汝修煉法輪功,他們多次逼李金汝和丈夫離婚,最終丈夫不離不棄才作罷。

從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公公怕李金汝影響他們單位省級文明的「榮譽」,不准李金汝住在家裏。二零零五年五月,李金汝在家住了三天左右,他說,如果李金汝不走,他就要走,他出去住。李金汝只得離開了。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因照顧公婆與他們同住至今,每當李金汝出門,他們就緊張;稍晚一會回來,二老就擔心得不行。婆婆透過窗戶一直望著大門口,直到李金汝回來。回家後婆婆就要嘮叨、數落、責罵許久,直到消氣,還要連累丈夫一起挨罵。在家裏,公公不許提任何敏感話題;稍不順心就要趕李金汝走。

李金汝的丈夫血壓高,常常頭痛、失眠,寢食難安。心知李金汝煉功是好人,又要承受社會、家庭的高壓。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下旬那幾天感覺頭部劇痛,終於承受不住巨大壓力,半夜腦出血摔倒在地。搶救檢查出腦挫裂傷、中線偏位、顱內高壓、水腫、血腫等等,病危通知下了六次。終因心念大法好,師父慈悲救了一命。

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二年李金汝被非法關押期間,丈夫非常擔心牽掛李金汝,不顧眼睛不好、路途較遠、行走不便的困難,拄著拐杖、戴著墨鏡(怕強光刺激眼睛)多次冒著風雨、頂著烈日獨自來看守所看李金汝、送衣服、送被子等等。感動了看守所的警察和同室的嫌疑犯。

婆婆說,他們是擔心李金汝又被抓,在監獄受苦,因為李金汝兩次差點失去生命;還擔心影響了後人;更何況李金汝正在背負冤案。如果沒有這場殘酷的迫害,沒有這些精神壓力,他們不會這麼對待李金汝,都會說李金汝好,公認李金汝是世上難找的好媳婦。

李金汝和家人原本有個和諧美滿的家庭,夫妻相敬如賓,母慈子孝,其樂融融。李金汝通過修煉,達到身體康健、家庭和睦,難道不是對國家有益嗎?十幾年來李金汝一家的悲慘經歷是誰造成的?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來,殘酷的迫害一直在繼續,法輪功學員還在被判刑,被送入監獄,還有千千萬萬個像李金汝一樣的家庭在苦難中掙扎。

中共自篡權以來,血雨腥風,運動不斷,殺地主、殺資本家、殺中共自己隊伍中還有良知的人、殺知識分子、殺學生,殺的都是精英,中國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傳統的儒釋道文化、珍貴的歷史文物都被毀掉,空氣、水等自然環境被毀壞,現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們心中的道德、是非徹底破壞、顛倒,假、惡、鬥橫行中華大地。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關部門、有關人員選擇善良,不要繼續充當邪惡的打手,拿出勇氣與良知,努力制止身邊發生的迫害,為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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