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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 西安宋智被冤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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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對已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多的西安市閻良區法輪功學員宋智非法判決,冤判四年半。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宋智被非法逮捕,之後被構陷至雁塔區檢察院。

二零二零年四月底,宋智又被構陷至雁塔區法院,七月十六日上午,被非法開庭。

庭審中,檢方提出的三個證人只出現兩個,第三個證人因在監獄,無法出庭。公派的兩個律師指出對當事人的指控是證人的一面之詞,當事人不認同。據悉年後給家屬結果。但開完庭直到二零二一年五月一日即近十個月的時間也沒有結果。

雁塔區法院法官楊琳報請中院,讓上級指導如何判決,未果。公派律師二零二零年開完庭後的十月裏曾會見過一次,至今沒有再會見。四月底,宋智家屬不得已聘請了正義律師會見了他。律師說:西安市看守所是視頻會見,見到宋智時,他已是滿臉鬍鬚。

律師指出雁塔區法院辦案人員違反刑事訴訟法程序兩點:第一,開完庭10個月無果已是超期關押。第二,雁塔區法院上報中院讓其指導,這使案件二審上訴中院失去意義,違背一審法院獨立辦案的原則。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律師正式向雁塔區法院楊琳法官申請《解除對宋智採取的逮捕強制措施》,律師在法律文書上特地註明提醒:宋智從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開完庭至今已近一年。意在希望法官儘快解除強制措施,楊琳可能實在感覺違法,於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下達非法判決宋智四年半的判決書。從開庭至接到非法判決幾乎整一年!而且沒有證據也照樣可以判刑!豈有此理啊!


1、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法院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翠華路369號 郵編:710061
辦案法官:楊琳 029-8120813
院長:蔡青
副院長:劉民利02985211877、於勤生
政工科長:高旗02985355201
專委:張昭13992809898 師敏
2、陝西省西安市雁塔區檢察院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翠華北路331號 郵編:710061
辦案檢察官:張歡15502905120、029-85255579轉8405、029-85255579轉8406
檢察長:張繼鋒
3、陝西省雁塔區政法委
政法委書記:趙小林15339025052
政法委副書記:李軍鋒13759990985
其他人員:趙曉民13909212786、熊克用13572026651、彭傑13389232913
4、陝西省西安市公安局: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63號郵編:710002
電話:029-85292421
局長:肖西亮
副局長:高威、張衛、李劍博、趙亞平
參與綁架宋智的西安市公安局陶姓警察電話:18681868604
參與綁架宋智的閻良區公安局分局楊警察電話:18165395167
5、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草灘街道派出所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未央區芸輝路1路 郵編710016
電話:029-86671914
6、閻良派出所:
地址:陝西省西安市閻良街25號郵編:710089
電話:029-86850146
7、陝西省西安市看守所
電話:029- 85268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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