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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姚喜雙落馬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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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據2021年5月14日遼寧省消息:原中共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兼黨委書記,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廳長姚喜雙,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同日,遼寧省通報還有另外9名政法系統官員被調查。

此前,前遼寧省公安廳廳長李文喜、瀋陽市公安局局長楊建軍,都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他們都是遼寧地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元凶、主謀。

遼寧省司法廳管轄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勞教局;監獄管理局管轄各地監獄,勞教局管轄各地勞教所;遼寧省各勞教所解體後、遼寧省各監獄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黑窩。

姚喜雙,男,1963年出生,現年58歲。2013年5月被調任盤錦市市公安局局長兼副市長,在任4年;2017年6月任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兼黨委書記、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2018年1月任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兼黨委書記、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2019年5月任遼寧省司法廳中共黨組副書記、副廳長。

姚喜雙從2013年5月起在盤錦市任公安局長以及2017年6月被升任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兼黨委書記到至如今落馬,一直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姚喜雙在任盤錦市市公安局局長4年中,指揮、指使盤錦地區各地公安、派出所加重對盤錦地區法輪功學員跟蹤、綁架、抄家、騷擾;聯合「610」、檢察院、法院、對善良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非法判刑投監迫害。根據明慧網報導統計僅2015年1月份至2016年12月兩年期間,遼寧省盤錦地區遭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114人,其中87名法輪功學員因起訴江澤民遭綁架;123人被騷擾,一人因訴江遭受恐嚇含冤離世。21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批捕,16位法輪功學員被冤判,16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9人被劫持入獄,冤判總刑期高達50年 。

姚喜雙2017年5月至2021年5月落馬,在任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5年中,一直奉行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政策。作為上級領導,操縱、指使、默許、縱容、「培養」遼寧省各地監獄長、監區長及其他職位幹部、獄警執法犯法,迫害大法修煉者。

對法輪功學員從被冤獄投監直至出獄,進行系統的精神和肉體迫害,使用諸如:「洗腦」(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熬鷹、餓飯、上大掛、架飛機、罰站、罰蹲、辱罵、毆打,電擊、開水澆身、打毒針、電擊、灌辣椒水、辣椒皮塞陰道、吊銬、扒光澆涼水、綁死人床、超強奴役、藥物迫害等等流氓手段殘忍迫法輪功學員。

並將系統化、隱蔽化的迫害推廣到其管轄的監獄:遼寧省監獄城(遼寧省第一監獄,遼寧省第二監獄,遼寧省女子監獄),瀋陽東陵監獄、遼寧本溪監獄、遼寧省鏵子監獄,遼寧省盤錦監獄,遼寧省大連南關嶺監獄,遼寧省錦州監獄、瀋陽康家山監獄等,遼寧省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

使用非法手段拒絕被迫害嚴重的法輪功學員辦「保外就醫」回家治療養傷;強迫並強行火化被迫害冤死的法輪功學員的遺體;非法阻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家人取得病歷和報告及在監獄時的錄像,只允許帶回骨灰埋葬。非法阻止並威脅冤獄中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申訴、上告;對發生在監獄裏的迫害掩蓋、包庇,致多人被監獄迫害致死,酷刑迫害屢屢發生。

下面是姚喜雙任盤錦市公安局長以及任遼寧省監獄管理局局長、遼寧省司法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期間發生的部份迫害案例。

案例1、盤錦市法輪功學員鄒立明在大連監獄被迫害致死

鄒立明先生,66歲,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台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鄒立明多次被綁架、屢遭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六月,鄒立明再遭綁架,被枉判兩年六個月。因身體不合格,沒被收監,暫在家調養;期間數次被法院帶到醫院檢查,身體一直不合格。二零一九年九月,鄒立明被劫持到錦州南山監獄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轉到大連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二月七日,大連監獄獄警電話告知鄒立明家人:鄒立明重度昏迷病危,人在大連第三人民醫院。二零二零年三月八日零時十五分,鄒立明被迫害致死。

'鄒立明'
鄒立明

案例2、盤錦市法輪功學員馮秀梅被非法判刑

馮秀梅,女,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被當地派出所副所長李秉柱和大窪國保大隊付振國為首十多人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十五個月,一年多的時間,在大窪法院經歷了三次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個月,上訴後,盤錦市中級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維持冤判。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馮秀梅從盤錦市看守所(盤錦市第三看守所),被轉押到瀋陽大北遼寧女子監獄三監區迫害,被非法關押在遼寧女子監獄三監區。被迫害致心臟病、高血壓,滿頭白髮,十分蒼老。

案例3、盤錦市易鐵錚、趙豔榮、孫麗娜被非法判刑

盤錦法輪功學員易鐵錚、趙豔榮、孫麗娜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盤錦市國保、610構陷,被綁架,被非法關押。盤錦市610、國保一直在非法羅列證據,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並多次提審逼供,法輪功學員易鐵錚被非法提審超過九次,第一次達七個小時之久。易鐵錚、趙豔榮、孫麗娜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在興隆台法院被非法開庭。律師進行無罪辯護,指嚴重侵犯當事人的公民權。趙豔榮、孫麗娜分別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被非法判刑兩年。易鐵錚被非法判刑三年。

案例4、盤錦市朱瓊、王薇、馬文峰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三日晚,遼寧盤錦歡喜嶺地區三名法輪功學員朱瓊(亦名朱青)、王薇、馬文峰開車在當地農村發放張貼大法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村幹部帶人攔截勒索,後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和抄家,之後,又被送凌海市公安局非法審訊,關押,庭審和判刑。馬文峰和王薇分別被判三年和兩年半,緩刑三年後,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回家,後由當地街道司法局和所在單位進行非法監管。朱瓊被判四年半,轉至瀋陽大北監獄非法關押。備受煎熬。

案例5、張樹德在瀋陽市東陵監獄遭毒打、電擊等酷刑

張樹德,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男,今年二十八歲,碩士研究生學位。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張樹德去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僅因說一句真話而被綁架,後遭盤錦市公檢法人員非法批捕、起訴、誣判七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張樹德被劫持到瀋陽市東陵監獄──七監區。

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張樹德說:「我要煉功。」被獄警劉海、獄警大隊長楊名和一個犯人將張樹德打翻在地,毒打直到三人都精疲力竭才停手。張樹德被打得鼻子出血,渾身傷痛。


中共酷刑示意圖:毒打

七監區獄警對張樹德嚴密看管,不准購物、不讓吃飽、不讓洗澡。為此,張樹德於四月十六日絕食抗議。四月二十四日,監區獄警又把張樹德抬到醫院插管、灌食折磨,沒灌進去,張樹德小便已經失禁,監區長劉健對張樹德說:「只要你吃飯,我們不轉化你,而且讓你及早下隊。」於是,張樹德開始吃飯。

六月十一日五監區獄警大隊長張柏寧讓張樹德幹活,張不幹,張柏寧將張帶到辦公室,給張戴上手銬,夥同小隊長范岩風將張樹德打倒在地,拿電棍電他,用鞋抽打張樹德的腦袋、耳朵。足足折磨了張兩個多小時,三根電棍都沒電了。然後張伯寧讓犯人把張樹德帶到車間幹活。毒打導致張樹德的耳朵受傷,此後一直疼痛。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七月十二日,張樹德耳痛難忍,找張伯寧請求治療。張柏寧奸笑著又把張樹德帶到 辦公室,借來六根電棍,夥同小隊長范岩風、小隊長紀凱峰給張樹德戴上手銬。打倒後,三人各拿一根電棍,同時對其電擊。張樹德幾經嘔吐、抽搐、昏厥過去。他們找來一個強姦犯徐波,對著張樹德口鼻吹氣,張柏寧等人則奸笑著看著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張樹德受此侮辱。這一番的酷刑,足足折磨了張樹德三個多小時,六根電棍都沒電了。事後,張樹德的脖子和露在外面能看到的部位到處都是電火燒焦的黑斑。

案例6、孫敏入獄不到五個月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孫敏,女 ,五十歲,優秀教師。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孫敏被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孫敏被立山區法院枉判七年。二零一七年十月十日,孫敏被劫到遼寧省女子監獄第十二監區嚴管隊繼續迫害。二零一八年二月七日,孫敏的父親與其妹終於在監獄見到了她,她是被人背著出來接見的,說話也不流利,身體非常瘦弱,雙腿不能走路,視力明顯下降,右耳流膿,聽不清說話。二零一八年三月八日上午,監獄打電話給孫敏的父親說:孫敏吃完早飯後暈倒,目前正在醫院搶救;中午孫敏的父親和家人驅車趕到瀋陽遼寧監獄管理局總醫院時,見到的卻是孫敏的遺體,孫敏已被迫害致死。

'孫敏生前照片'
孫敏生前照片

案例7、蘭立華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遺體被強行火化

瀋陽市法輪功學員蘭立華,因送人新年台曆而遭綁架,遭誣判三年十個月,在遼寧省女子監獄染上乙型肝炎,生命垂危,於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含冤離世,年僅49歲。家屬拒絕簽字火化、堅持控告追責。十二月十六日,蘭立華遺體被強行火化。

蘭立華家屬於十二月十四日被監獄約到當地派出所。三個獄警一個姓羅的監區長,一個姓梅的隊長,一個姓楊的也自稱監區長,給家屬出示了一張檢察院的 「證明」;一張告知家屬十二月十六日強行火化的通知書,只問家屬火化當天去不去?要不要骨灰?蘭立華的家屬聲明:還在申訴,不允許、也不同意火化。獄警聲稱不需要家屬同意,強行火化。

十二月十六日監獄強行火化蘭立華的遺體當天,當局出動了70多全副武裝的武警,全程戴著護盾、電棍、叉子等武器,跟隨監視,要求家屬辦手續並簽字。家屬不同意,他們誘騙家屬說領骨灰得簽字,要家屬簽字同意火化領取骨灰。家屬不同意。他們說不同意領不了骨灰。家屬無奈最後寫骨灰已領取。

案例8、王世賢在瀋陽大北監獄被迫害致死

遼寧省鞍山市岫岩縣龍潭鄉法輪功學員王世賢年被非法判刑七年,二零一八年二月初,在瀋陽大北監獄被迫害死後送回家,草草下葬,至今具體死因不明,情況待查。

案例9、遼寧法輪功學員李捷春被大連監獄迫害致死

遼寧省朝陽市法輪功學員李捷春被朝陽市北票法院冤判五年,被劫持到大連監獄非法關押一年。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日李捷春被大連監獄迫害致死,終年六十二歲。

中共召開「十九大」期間(二零一七年十月),李捷春在大連監獄遭到惡警施以「熬鷹」酷刑,企圖逼他「轉化」,最終未果。在大連監獄裏李捷春白天被四個邪悟人員圍攻,晚上,被逼迫長時間坐在二指寬、十五釐米高的「門」字形小凳,進行體罰,不許睡覺,李捷春堅持五天五夜,未妥協。


中共刑具:強迫法輪功學員坐的小凳

李捷春曾五次被綁架,被非法勞教兩次共五年,並多次被抄家搶走生活用具,期間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幾次被電棍電擊昏死過去。

案例10、大連市劉金玉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遼寧大連市67歲的法輪功學員劉金玉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在家被警察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三個月,劫入遼寧女子監獄,被迫害得隨時有生命危險。在家屬強烈的要求下,才批保外就醫,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五日含冤離世。

劉金玉生前說,監獄裏吃的菜有一股臭味,飯裏常有藥味。長時間不讓上廁所,迫使多次大便便到褲子裏。被獄警指使的牢頭打罵、體罰,嚴重的精神迫害和身體摧殘。2018年2月23日,出現生命危險,才把她送到監獄醫院,經檢查是腸癌晚期。獄警通知家人去交錢,家屬看到在監獄醫院病床上,劉金玉腳上仍被戴著沉重的鐵銬,有六個警察看著。晚上去廁所獄警也不給打開腳鐐獄,都拉褲子裏。

家屬拿她的片子跑遍北京、瀋陽、大連等幾家大醫院,都告訴太晚了,無法治療。家屬向監獄遞交了保外就醫申請,監獄方面仍不放人。劉金玉的病情加重,有生命危險。在家屬強烈的要求下,2018年4月初,才批保外就醫。2018年4月15日,劉金玉含冤離世。

案例11、吳秀芳被遼寧女子監獄摧殘成植物人,回家後含冤離世

吳秀芳女士,64歲,阜新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被阜新市海州區公安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新地看守所迫害,後被枉判三年;二零一六年六月末,她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據知情人透露,吳秀芳被迫害得不能說話,眼珠不能動,身體消瘦,皮包骨,不能自理,插鼻飼,晝夜不能離人。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九日,吳秀芳被家人接回來時已是骨瘦如柴的植物人,被送市礦總院救治。好心人找到該醫院,得知吳秀芳已於八月三十日出院。主治醫生表示,吳秀芳沒有意識,但知道疼,插鼻飼管。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含冤離世。

案例12、工程師胡林在瀋陽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胡林、四十八歲,原瀋陽飛機研究所(六一零所)工程師,畢業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並遭受毒打、「約束帶」、電棍電擊、剝奪睡眠、奴役等殘酷迫害。

'大法弟子胡林'
大法弟子胡林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胡林在本溪市桓仁縣遭綁架,後被劫持到法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日,胡林被法庫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兩萬元。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法庫縣看守所將迫害致生命垂危的胡林劫持到瀋陽康佳山監獄繼續迫害。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胡林在瀋陽康家山監獄被迫害致死。

案例13、陳岩被本溪監獄迫害致死

陳岩,男,瀋陽市法庫縣登仕堡鎮達連屯村人。二零一六年陳岩回家過年,於二月十九日被法庫丁家房派出所和登士堡派出所共十多人跳牆入室綁架,構陷。法庫縣法院原定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對陳岩非法開庭, 陳岩最終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被從瀋陽監獄城新收大隊轉至本溪監獄三監區關押,期間被迫害致吐血。陳岩二零一九年出冤獄時,臉色蠟黃,異常消瘦,說話無力還時有劇烈的咳嗽。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陳岩離世,年僅50歲。

案例14、遼寧陳永春遭五年冤獄迫害離世

遼寧省營口市法輪功學員陳永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二零年十月十八日從瀋陽女子監獄出獄時,已被迫害得不成樣子,自己無法獨立行走,眼睛不辨方向,骨瘦如柴,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在醫院離世,時年50歲。

二零一五年五月全球起訴江澤民,陳永春實名起訴江。同年十月十九日上午,陳永春被營口市鱍魚圈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陳永春給看著她的兩個警察講真相,那兩個警察說:你還講,我們抓你就是為了掙錢。

陳永春在營口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一年零七個月。看守所獄警何其多指使「坐號」(犯人的頭兒)金某遭受三次「砸炕板」的酷刑。這種酷刑是人躺在炕板上,呈大字形,雙手用手銬銬上,兩腳用鐵鐐子固定住。一天24小時只有吃飯上廁所才放下來。


酷刑演示:呈「大」字形綁在床上

獄警指使犯人往她鼻子裏灌水,用腳踩她胸部,踩得她喘不上氣來,差點兒昏過去。陳永春不配合,獄警就指使犯人毒打她。

'酷刑演示:蹦跳、踩踏'
酷刑演示:蹦跳、踩踏

二零一七年,陳永春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五月轉至瀋陽女子監獄非法關押迫害。在監獄裏強制她幹超體力的奴工,陳永春經常勞作到後半夜,還經常遭到體罰。獄警還指使犯人毆打陳永春。

陳永春出獄回家後,鱍魚圈區閩江社區又上門騷擾,摧殘沒有痊癒的陳永春。陳永春被送醫院三次,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離世。

案例15、遼寧省朝陽縣政府機關工委宣傳部部長李國俊控告江澤民被判刑11年慘遭迫害離世

遼寧省朝陽市朝陽縣政府機關工委宣傳部部長李國俊女士,依法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遭到中共警察打擊報復,被非法判刑11年,在朝陽市看守所與遼寧省女子監獄期間,遭慘無人道的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回家六個月後,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含冤離世,年僅53歲。在彌留之際,李國俊道出了她內心深處的一句話:法輪功沒有錯!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
李國俊被迫害化療後的照片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李國俊被南塔公安分局治安大隊隊長劉雷等警察 綁架,李國俊被綁非法關押在朝陽市看守所迫害。在惡劣的環境下,李國俊身體開始出現流血不止。在朝陽市委書記蹇彪,政法委劉朝震、蓋永武的指使下,李國俊被雙塔法院,冤判11年重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李國俊被送往瀋陽女子監獄,經檢查身體後被監獄拒收,後被警察誘騙強行送進了監獄。獄方不顧她的身體狀況實施強制轉化,對於身體虛弱的李國俊來說,每時每刻都在煎熬中度過。

李國俊的身體每況愈下,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被送往瀋陽739醫院做了第一次手術。這之前,獄方一直沒通知家屬,直到病危需要手術費時,才通知家屬。術後開始辦理保外就醫,遼寧省監獄管理局以種種藉口拖延時間不給辦理保外手續,一拖再拖直到李國俊生命垂危,才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五日保外回到家中,回家一路上由監獄警察押送,給虛弱的李國俊仍戴著刑具,直到朝陽後才打開刑具。

保外回家六個月後,於二零二零年五月五日含冤離世,年僅5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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