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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甘肅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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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張永生,男,漢族,1960年10月23日出生,河南省偃師市人,出生地甘肅省山丹縣,二零零二年任金昌市刑警支隊隊長;二零零八年至今,任主管國保、出入境管理的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手機號碼:13993569598.明慧惡人榜編號:E000068431。

二零零八年至今,在金昌市發生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張永生負有主要責任。

一、張永生2008年主管國保以來發生的迫害

張永生做了不少惡事,到蘭州學習搞迫害得所謂「經驗」,在金昌市策劃了幾起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二日,王玉梅、李霞、石汝珍被金昌市「六一零」、公安惡警綁架。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三日,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對王玉梅、石汝珍、李霞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王玉梅被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李霞被非法判刑四年;石汝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金昌市六十一歲的老人毛鳳英被中共警察從家中綁架,遭逼供二十四小時。家人央求警察釋放毛鳳英,警察威脅家人,如毛鳳英再講法輪功真相,就立刻關監獄。毛鳳英回家後咯血不止,僅二十天就含冤去世。

◎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永生主持召開金昌市公安國保工作推進會。給參與的永昌縣公安局、金川公安分局、龍首公安分局主管、市公安局及各分局國保大隊全體警察,金昌市公安局網安、技偵支隊主管,傳授迫害經驗。派遣警察到與法輪功學員有來往的朋友家中,恐嚇他們的親人,說「法輪功是政治問題」,企圖讓這些朋友與法輪功學員斷絕來往。打電話威脅給法輪功學員提供工作機會的私營經營者,欺詐說:「原來你們才是隱藏很深的法輪功練習者」。並且明目張膽的跟蹤私營經營者,給世人製造壓力,被迫辭退法輪功學員。

國保惡警們特意更換了一些才工作不久的新面孔,跟蹤蹲守,偷偷給法輪功學員拍照,假裝無意走到正在說話的法輪功學員身邊停下來,竊聽信息。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上午約十點左右,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樊永成、王澤芳、王永芳到金昌市金川區北京路郵電局給高檢投遞訴江狀,被蹲坑警察綁架,接著把三人綁架到了金川區北京路派出所。直到下午七點以後,樊永成才被放回家,沒有給任何手續。而王澤芳、王永芳兩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下午約一點左右,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汪玉康、汪立峰父子倆到金昌市金川區金川路郵電局給高檢投遞控告狀。正當汪立峰把寫好的單子遞給營業員時,門外衝進兩個便衣,大喊:「別動!」汪立峰迅速從營業員手中奪回控訴狀。

代寶吉和便衣試圖架住汪立峰,汪立峰幾度掙脫,於是便衣動手往汪立峰臉上打了幾拳,汪立峰的臉立即腫了起來,耳朵也流出了血。李新華上來用胳膊鎖住了汪玉康的頸部,汪玉康說:「我告訴你們,江澤民我是告定了!」晚上十點左右,汪玉康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因不執行被放出,汪立峰被送到拘留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金昌市師範學校退休教師、法輪功學員李玉瑞,到郵局給高檢投遞控告狀時也被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訴江大潮期間,金川各個郵局營業網點一直有幾組便衣警察蹲守。這次行動是金昌市公安局開會決定、金昌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協同幾個派出所具體實施違法行動的。他們明知自己的行為違法,所以不敢給法輪功學員提供拘留證,害怕成為他們被控告的證據。

二、張永生二零零八年主管出入境管理期間發生的迫害

◎二零一二年九月,法輪功學員吳開禮準備參加去台灣的旅遊團,被拒絕辦理出國護照。

◎蔡勇,曾經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判刑。二零一四年期間,隨團辦理了港澳通行證到香港旅遊。回來後,二零一五年準備辦理護照到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旅遊,被拒絕。拒絕理由是「問國保」。隨後,十年有效期的港澳通行證也被失效。

◎法輪功學員趙生華,國家註冊一級建築師。本來是承擔海外項目的負責人,因為不能辦理護照,不能到海外參與項目的實地考察,被臨時更換。

還有法輪功學員要參加出國學術交流、勞務輸出,也因無法辦理護照,無法成行。

三、勒索、搶劫錢財

◎二零零九年六月,金昌市法輪功學員王玉梅、李霞、石汝真、孫彩英、善良人李林,被尚克武、李新華、李敘和、代寶吉等野蠻綁架,非法抄家搶劫。

李林被勒索三萬元錢;公園路步行街賣電腦耗材的一商家被勒索二萬元;孫彩英被勒索五千元。王玉梅被迫害出現肺結核病症,尚克武先勒索說交二萬元放人,後來勒索說交一萬元放人,後因王玉梅家人沒有出面,王玉梅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李英花、陳旭忠、劉志萍、余成紅、陸軍被綁架、搶劫。李英花被李敘和至少勒索了十萬元,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單位剝奪了李英花工程師崗位,逼迫她打掃衛生,停發工資,每月只給三百元生活費。

期間,李敘和勒索劉志萍、陸軍,說交二萬元放人。後因法輪功學員請北京正義律師做無罪辯護,李旭和害怕了沒敢收錢。

◎二零一二年九月,金昌市寧遠堡中學教師黃星蘭、金昌師範學院教師李玉瑞、馬詠雁、蔣世香被金昌市「六一零」野蠻綁架,抄家搶劫。黃星蘭被李敘和至少勒索了十萬元;馬詠雁的丈夫給金昌市公安局趙偉二千元。蔣世香價值五千元的玉鐲被惡警抄家時順手牽羊偷走。

◎二零一三年八月,金昌市法輪功學員段志虎、孫秀文、段春薇一家三口被綁架,被非法抄家。金川分局惡警脅迫段春薇交一萬元保證金。惡警從段志虎身上搶劫現金六千元。二零一二年九月,段春薇、孫秀文被綁架抄家時,被搶走真相幣一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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